在80年代以前,用居住面積來表示住房面積還看不出有多大的弊端,因為二者偏差不大_風聞
春风一夜绿了树-01-20 07:30
【本文由“印加節度使”推薦,來自《那些年代一家四五個孩子是常態,也沒見誰家愁眉苦臉》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米嘉山2019
- 目前,我們所得到的官方統計數字是:1978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居住面積3.6平方米,到1998年達到9.04平方米。
然而,您也許沒有想到,這個國內國外官方民間廣泛引用的數字,其實並不能真實反映我們的住房狀況,城鎮居民實際人均住房大概應為此數的兩倍!
據中國房地產業協會會長楊慎的介紹,產生這種誤差的關鍵是統計數字計算的只是居室也就是卧室面積,廚房、衞生間、客廳等都沒有計算在內。只用卧室面積來統計住房面積的做法,產生於70年代末。
楊慎會長説,當時建設部門的同志選定這個標準,是為了反映居民住房短缺,大兒大女合居一室等困難狀況,促使國家多向住宅建設投資。到1985年,國家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與國家統計局進行第一次全國城鎮房屋普查時,就把這種方法固定下來了。
幸好大量經歷過那個物資匱乏年代的人都還健在,不至於有人隨便斷章取義,信口開河就把歷史給篡改了。
楊慎的話你只是引用了對你有利的部分。他的原話根本不支持你“城鎮居民實際人均住房大概應為此數的兩倍!”的結論。讓我來把你沒引用的部分貼出來:在80年代以前,用居住面積來表示住房面積還看不出有多大的弊端。因為那時候城鎮住宅水平很低,建了大量的筒子樓、平房,成套住宅極少。根據1985年第一次全國城鎮房屋普查的結果,當時城鎮成套住宅只佔住宅總面積的24.1%;沒有廚房與合用廚房的佔37.4%;沒有廁所與合用廁所的佔75.8%。
你看,當時統計的居住面積與人的實際住房面積的偏離並不大。
平均數據是一個方面,而在涉及到老百姓的實際居住體驗方面,據1985年國家統計局的調查,40%的居民住在不到4平方米的空間,而一對年輕夫妻通常和一對老夫妻以及孩子們住在一個房間。60%的家庭內沒有下水道設施,71%以上的居民沒有廚房。 到了1995年,武漢市仍有40%的居民住房困難,具體如下:12歲以上的子女與父母同住一室的佔11. 9%; 12歲以上的異性子女同住一室的佔4.0%;老少二代同住一室的佔4.2%;己婚子女與父母同住一室的佔2.6%;牀晚上架起白天拆除的佔6.5%;客廳單放牀的佔8.6%。這樣的住房條件,絕對算不上能滿足人的正常住房所需。
再引用一下楊慎的調研:從1956年到1986年30年間全國城市僅蓋了7億平方米住宅,按照50平方米一套折1400萬套,平均每年47萬套。作為佐證,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1978年全國的城市住宅面積總量大概是1949年的2.2倍,而同期城市人口是1949年的2.5倍。你説城鎮住房能不緊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