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騰應當怎樣填那個《坑》?_風聞
思想的苇草-01-22 22:59
今年春晚讓人印象最深的就是沈騰馬麗表演的小品《坑》。作品諷刺了躺平式幹部,觀眾看着高興、官方也表示了認可。然而,開心麻花畢竟是表演藝術者,儘管藝術來源生活又高於生活,但他們並不熟悉行政運作的體制,因此小品最後只能通過沈騰被罷免職務——這樣一個羣眾喜聞樂見的方式結束。
至於那個坑,還是那個坑,馬局長既沒有部署填坑的事宜,也沒有交代該怎麼辦。整個故事的焦點,將坑填不上的原因歸咎為沈騰這個主任的不作為、躺平,這當然符合羣眾對於社會治理工作的一般性理解邏輯——既然你當官,當然你要管。
不過,透過小品的表演台詞,我們可以結合現實社會治理工作,分析一下坑為什麼填不上?以及,坑要怎麼填上。當春節的一個玩笑,不要當真。

第一,坑為什麼填不上?
小品一開始,艾倫就提醒沈騰有一個填坑的問題,但沈騰一再回避。作品為了把坑填不上的原因歸咎為沈騰的躺平,不惜在小品開始通過沈騰一系列行為將他塑造成一個躺平式幹部,如找不到彙報的事情,只能拿下屬工作湊數。其實,這是表演者的一種誇張的表現,以為沈騰一再表現出自己躺平的模樣,他就是一個躺平的幹部。其實,我們要想想,為什麼艾倫、常遠、宋陽都能擺出幾件工作來,沈騰卻拿不出來呢?編劇的邏輯是,因為他躺平。其實,完全錯誤。作為單位領導,下屬的工作本質上就是領導的工作,沈騰正確的做法不是找下屬借幾件工作,而是應當將下屬所做的全部工作綜合成為自己的領導工作,從自己領導工作的視角來闡述幾位下屬的工作。實際上,小品中幾位下屬的工作都亭充實,零零總總加起來超過10件,在真實的上級眼中,沈騰真算不上躺平式幹部。
扯遠了。回過頭來説坑為什麼填不上?艾倫一開始提填坑問題,就被沈騰打斷。但是要注意,他不想理睬這個問題,並不是他想躺平。小品中有幾處地方,透露了坑的情況。如沈騰對艾倫強調,坑的問題涉及七八家單位,極難協調,這個理由在面對馬麗時也提到了;第二,沈騰接着對艾倫説,就算把坑填好了,上級也不會認為是自己的功勞,屬於勞而無功的工作;第三,在小品後面,沈騰讓馬麗再跳一次坑的時候,又透露出坑其實處在管轄的交接地帶。在作品中,還有一個隱藏條件,沈騰告訴艾倫,坑是自然形成的,不要去管它。不要小看了這幾個小品中細節,這些原因決定了坑為什麼填不上,絕不是沈騰躺平的原因,就算小品最後,馬局長也沒有辦法填上那個坑。
在社會治理中,最強調什麼呢?就是各負其責,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最怕什麼呢?就是職責不明確,超出自己工作範圍,需要做大量協調的工作。“坑”把這些問題都佔全了。第一,坑是自然原因形成的,比如地面鬆動、雨水沖刷等不可抗力造成,這意味什麼?意味坑的形成是找不到責任人。假如坑是施工等人為原因造成的,責任很明確,那麼沈騰主任都不用出面,按照誰損壞、誰負責的原則,單位損壞由單位修復,個人損壞由個人賠償,否則就可以對其提出法律途徑。恰恰是坑是自然形成的,造成了無損壞責任主體,只能由政府部門履行社會管理責任,來把坑填上。由此,填坑的任務就轉移到了社會管理部門頭上。這就是為什麼大家認為,沈騰作為一個領導有責任把坑填起來的原因。
第二,沈騰憑什麼要把坑填起來?這是沈騰作為一個領導幹部內心中真實的想法。剛才提到,小品兩次強調,填這個坑要協調七八家部門,也就是説有責任填這個坑的部門有七八家。小品中只是設定了沈騰作為一個主任,沒有點明他的職務、職級、所在部門,從小品透露的幾個細節來看,沈騰扮演的幹部應該職級並不高,只能算是一個主管部門下面的基層幹部。小品中説坑的一部分在開發區,從馬局長和沈騰的反應來看,他們都感覺開發區是個上級單位,這説明沈騰這個主任充其量就是個科級,甚至可能都達不到。讓他這個級別的幹部去協調七八家部門,去填一個自然形成的坑,顯然是為難他。作品編劇顯然並不瞭解行政工作中部門職責劃分和職級壁壘的存在。
第三,沈騰認為填坑是勞而無功的工作,有沒有道理?從沈騰這個幹部視角看確實如此。試想一下,沈騰費了老鼻子勁,協調了七八家單位,把這個坑填了,馬局長就掉不到坑裏去,誰知道這個坑曾經存在過?誰知道這個坑是由你沈騰填起來的?從沈騰這個基層幹部視角看,有沒有比填這個坑更重要的工作要做?如果有,在這樣一個需要投入巨大精力,卻又沒有實際業績的工作上耗費,是不是對其他工作的耽誤?另外,既然填坑涉及七八家單位,為什麼就把填坑這個工作主動歸結到自己的職責範圍內呢?是不是自己的職責範圍呢?當然小品中沒有明確交代,但完全把坑填不上歸結為沈騰的責任,是不是不公平?那七八家單位為什麼不出頭?坑的一邊的開發區為什麼不出頭?因為,大家都知道這是一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又沒有明確的責任主體,為什麼要主動攬到自己頭上?
第四,小品中有一個細節,當馬麗詢問沈騰坑怎麼辦時?沈騰放言,坑歸七八個部門管,自己馬上挨個給他們打電話,如果他們不解決,願意自掏腰包把坑填上。請注意,這個細節很重要。在社會管理中,多部門協調難是一個方面,這個就是上面第三點説的,但是,更難的是,誰出錢?實際上,部門的錢固然都是財政的錢,但誰都不願意用自己單位的錢,忙活別人的事情。七八個部門協調難,不能簡單歸結為官僚主義,實際上難就難在誰為填坑買單。沈騰協調不了七八個部門,關鍵就是他不知道如何讓他們為填坑買單。讓自己部門買單,又不甘心。所以,他才會冒出一句,自掏腰包把坑填上。試想一下,你自己單位的某項工作,要麼要你求爺爺拜奶奶,人家還不理你,要麼自討腰包把活幹了,你是什麼選擇?肯定是選擇不幹啊。
坑為什麼填不上,總結一下:自然形成沒有責任追究主體,無法讓責任主體承擔;沈騰職級低、部門級別小,難以牽頭,多部門、跨區域協調困難;缺乏明確的資金方。
這些原因,是基層乃至很多重大工作進展困難的根本原因,如果只是把問題簡單的歸結為幹部躺平、不作為,實在有失偏頗。
第二,沈騰應該怎麼做?
有人要説,你分析了這麼多,沈騰就沒有責任?沈騰不作為難道還是對的?當然不是,小品中的沈騰主任其實太過於實誠,這樣的人在現實中最終的結局和小品中的結局不會有太大差別。小品中儘管臉譜化的要把沈騰塑造成躺平式幹部,但當他面對馬麗以羣眾身份來質問時,雖然也閃躲、逃避,但還是提出要下屬送馬麗去醫院、給馬麗付打車費,甚至還私下出主意讓馬麗去開發區討要賠償。這些方式,雖然是小品喜劇需要,但實際上,不可否認,在實際處理信訪工作時,往往也是這麼個套路。即:迴避主要矛盾(填坑)、優先安撫羣眾直接需求(掉坑裏受傷了,給予醫療救助)、羣眾不依不饒就出主意轉移矛盾(別找我沈騰,找開發區,他們有錢)。如果馬麗不是暗訪的局長,真的是一個受傷羣眾,這幾招真的也就奏效了。
扯遠了,還是説沈騰怎麼做。整個小品把坑填不上,歸結為沈騰作為幹部的不作為。那麼,根據上面的分析,沈騰確實也難以作為,難道他就必須要頂着“躺平式”幹部的帽子等着被免職嗎?其實,實際工作中,如果幹部做成沈騰這樣,活該也是被免職。那沈騰要怎樣做才能避免被免職的命運呢?我們作為一個局外人,來給沈騰出出主意,當個笑話。
第一,沈騰要讓艾倫起草一個文件《關於成立填坑工作專班的通知》,自任組長,艾倫等人作為專班成員。首先要建立組織架構,形成頂層設計。
第二,要讓常遠起草一個《關於解決填坑問題的請示》,發往自己的單位上級部門,請求單位協助對七八家單位、開發區進行出面協調。如果七八家單位和自己單位是平級,也可以起草一個《關於協助解決填坑問題的函》,給那七八家單位。這叫公對公,程序合法。
第三,在第二年預算中,向上級部門申請設立《填坑專項資金》,解決填坑資金問題。這叫符合“三重一大”規範,資金使用合規。
另外,沈騰主任要親自到坑邊上看看,最好約上七八家單位中與自己級別相同的幹部,一起到坑邊上看看,如果可以再來個現場辦公。在現場辦公會上要提出,雖然把坑填上比較棘手,需要一個過程,但是如果羣眾掉到坑裏,也會產生不好的社會效應,因此,在填上坑之前,建議花點小錢,在坑邊上拉個警戒線、設個標誌牌。這樣,如果有羣眾掉進坑裏,就可以如沈騰在小品中説的那樣“你掉進坑裏,是你自己不小心。”
這一系列操作後,還是有羣眾掉進了坑裏,請問沈騰會被馬局長免職嗎?顯然不會,因為,該做的他都做了,設了專班、搞了協調、要了錢,已經做了他職責範圍內所有能做的事情。
但是,坑填上了嗎?並沒有啊!!!
因為很簡單的道理,沈騰的這一系列操作並沒有真正解決填坑的實際癥結:無責任主體、多部門協調、資金缺乏。
有人説,你不是給他出主意,讓他做了很多嗎?其實,這就是奧妙所在。第一,工作專班能做什麼?只是告訴大家,你看我為這個事情加強了組織領導,但我誰也領導不了。第二,我也試圖進行了協調,但是那些部門或廟大、或架子大,不理睬我,公對公我只能如此,總不能讓我沈騰去為公家事情跑自己私人情面吧。第三,專項經費獲批希望不大,上級部門會認為你填個坑這個事情是工作中的重點?顯然不會。如果上級部門瞭解到填坑涉及七八個其他部門,更不可能批專項,憑什麼那麼多部門的事情,讓我這個部門來出專項資金?只會嫌你沈騰多事,説不定還會有領導認為沈騰用單位的錢,出自己的風頭。
所以,坑能填上嗎?大概率是不可能的。但沈騰的職務是保住了,因為他不再是躺平幹部了,再有羣眾掉坑裏,也不是他沈騰的問題了。
第三,坑怎樣才能被填上?
小品用臉譜化的方式,把社會治理中的問題歸結為幹部的躺平不作為,當然有一定的道理,但這種原因歸結卻趨之於膚淺。只能是滿足老百姓對於一些問題沒解決的原因想象。究其根本,還是人治思想作怪。從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這個命題,就應該把社會治理的視角轉換到不斷完善治理體系上。當羣眾身邊出現一個問題時,不應該是首先去找某個幹部,或者把某個問題解決寄託在幹部的責任心上,而應當對問題的產生機制和解決機制做更多的研究,多問問這個問題解決的規定是什麼?具體解決的流程是什麼?如果沒有規定,有沒有前例可以參照?沒有前例,如何按照特例來辦?特例解決後,能不能進一步進入到程序設計環節,從此以後特例變成規定?在社會治理中,我們需要不斷將難題納入到制度化的軌道,不斷完善治理體系和能力,才是真正的正軌。
幹部的履職必須建立在一定的規則和治理體系下,不能強求幹部超越自己的職權和個人權益,指望在一些難題面前,讓幹部“自掏腰包”“自尋門路”,否則免職了事。在小品中,沈騰固然是一個不作為的幹部形象,但是作為上級領導的馬局長為沈騰解決難題做了什麼呢?並沒有。她既沒有主動為沈騰出面協調,也沒有仔細詢問坑填不了的原因,也沒有去考慮填坑資金的來源,只是説了一通冠冕堂皇的大話,給沈騰貼上躺平式幹部的標籤免職了事。以致這個小品最大的敗筆就在於,坑直到最後也沒有被填上,免掉了幹部問題並沒有解決。
現實中,應當深刻理解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以及不作為、躺平的內在原因,是在於社會治理的現代化體系能夠為幹部履職提供多大的支持,而不能簡單歸結為幹部個人品行問題。當然,共產黨的幹部應對把老百姓的事情放在心上,關心羣眾冷暖,但如果讓這樣的幹部總是自掏腰包去為羣眾解決社會治理下的難題,我們很佩服這樣的幹部,謳歌這樣的幹部,但指望這種成為現代治理體系的常態是不現實的。我們歌頌一心為民的幹部、兢兢業業的幹部,鞭笞那些不作為的幹部並沒有錯,但應當分清在社會治理問題面前,不能一味的把問題歸結為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