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的“小心”,朱瞻基如何不擇手段地削減楚藩_風聞
简单快乐-01-28 22:47
作者 悠然修史
至正二十四年三月初三,明太祖朱元璋的第六子朱楨出生。此時恰逢吳軍攻克武昌,雙喜臨門的朱元璋當即許諾“子長,以楚封之”。朱楨為人端重、好學,有謀略,就藩之後也恪守朝廷法度並謙遜守禮,算得上明朝宗室的道德楷模了。
靖難後朱楨不但是第一個正式承認朱棣皇帝身份的藩王,也變得更加循規蹈矩,絕不忤逆、觸怒朝廷,還將此作為信條教育子孫。朱楨的“識時務”,讓成祖非常滿意,不僅任命朱楨為宗人府宗正,也多次嘉獎和厚賜過他。
但永樂二十二年朱楨薨逝後,朝廷卻開始處處針對楚藩。
此時的楚藩不但是少數幾個(晉、漢、趙、蜀、楚)保有滿額三護衞的宗藩之一,還有千艘戰船、數萬馬匹。另外楚藩位於九省通衢,戰略位置重要,魚米之鄉的富庶也讓楚藩的實力更為強勁。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兵強馬壯、糧餉充足,在朝廷眼裏就是楚藩最大的“罪”。
但楚藩幾十年如一日的韜光養晦、潔身自好,讓朝廷一時也找不到什麼合適的削藩理由。不過發生於西南的叛亂,給了剛剛登基的宣宗一個合適的藉口。
宣德元年三月,交趾黎利再次起兵發動叛亂並大敗在當地駐守的明軍。宣宗下旨調福建、廣東、雲南、貴州、四川、湖廣各都指揮司以及楚王府護衞作為援軍赴交趾平叛。
丁未,敕楚王、蜀王各發護衞步兵一千,福建、廣東、雲南、貴州、四川、湖廣各都指揮司,並南直隸各衞,選調馬步軍共萬五千人,赴交阯討叛寇。
《明宣宗實錄·卷十六》
對於楚王朱孟烷,不派兵那是不可能的,但是派兵也一樣麻煩。萬一楚藩護衞表現不錯,不就讓朝廷更為“惦記”了麼?朱孟烷決定玩個滑頭,他在積極配合朝廷徵調的同時,上疏喊窮示弱。
稱自己護衞很寒磣,兵器都沒有備齊過“緣護衞軍素無軍器”。不過朱孟烷“小看了”朝廷和宣宗。宣宗不但大度的讓湖廣都司予以補齊,還在當年年末和次年三月再次徵調楚藩護衞南下。
最終這三批數千楚軍大多都跟隨安遠侯柳升一起長眠在了交趾。
宣德三年,朝廷正式廢除交趾承宣布政使司,從交趾全面撤軍。爬出戰爭泥潭的楚藩,卻發現此時的境遇更為尷尬。因為這個時候晉、漢、趙三藩的護衞都因罪被朝廷削除或主動上交。
作為唯二(另一個是蜀藩)還有三護衞的宗藩,想不成為朝廷的“眼中釘,肉中刺”都不太可能。
宣德五年朝廷首先拿蜀藩開刀。正月四川總兵、左都督陳懷上奏朝廷彈劾蜀藩,其稱“蜀王府中忽舉炮銃,不知何為。察之,蓋四川都司私與王府者,於法當問”。
雖然只是王府護衞朝天放了幾槍,但宣宗高度重視,立即下令將蜀王府相關官員押至京師嚴查嚴審。蜀王朱友堉不得不上疏請罪,並請求朝廷收回成都中、右兩個護衞。
如果説對蜀藩還有由頭和罪名可扯,對楚藩那就是撕破臉皮強扣“莫須有”的帽子了。
宣德五年二月,負責漕運的平江伯陳瑄派其子陳儀赴京密奏稱,湖廣戰略位置極其重要,楚藩在此經營幾十年已成天下最強藩。陳瑄認為如果朝廷再不削藩,怕是又會釀出靖難之禍。因此他建議以押送糧草為名,把楚藩的三護衞忽悠到京師後扣下並沒收。
平江伯陳瑄遣其子儀齎密奏言:“湖廣,東南大藩 …… 楚府,自洪武初立國,有三護衞官軍,及儀衞司旗校,俱無調遣。四五十年之間生齒繁育,糧餉充積,造船以千計,買馬以萬數,兵強國富,他藩莫及 …… 於今無事之時,託以京師糧儲不,充命重臣與湖廣三司選其護衞精鋭官軍,給糧與船,令運至北京,因而留使操備,則剪其羽翼,絕其邪謀。”
《明宣宗實錄·卷六十四》
宣宗表示皇祖(成祖)、皇考(仁宗)對楚藩都非常親厚,自己也當對其禮遇有加才對。陳瑄這是在挑撥親親之誼,非常齷齪和無恥,“鄙哉瑄也”。
宣宗説得是大義凜然,但他不罵也不處罰陳瑄,還把這密謀之事堂而皇之的説與近臣,並任由他們向外傳播。這種假借陳瑄之口,倒逼楚藩主動服軟的行為,真不比他“鄙”的陳瑄強多少。
消息傳到楚藩,楚王朱孟烷“聞絃歌而知雅意”,自然很清楚宣宗希望他幹嘛,於是麻溜的請求朝廷收回護衞。一些朋友可能有疑問,為啥不主動上交護衞求太平,非要等的朝廷動手呢?是不是心裏真的有不軌的念頭?
藩王們的三護衞滿打滿算也不到兩萬人,依仗這點兵馬去覬覦皇權真的不現實。朱棣發起靖難,一是因為被逼得沒辦法了,二是他謀反的主力是長期鎮守北疆在各都司培植的親信。光靠燕王府護衞(實際上朱棣的護衞在靖難前也被沒收了),他早就被朝廷滅了。
注:洪武時期鎮守北疆的幾個藩王(俗稱九大塞王)除了有三護衞外,他們在戰時也有統領轄區各都司明軍的權力。
藩王們對護衞戀戀不捨的主要原因是土地。明朝衞所制的一大特點是朝廷給軍衞士兵分配土地(五十畝左右)讓他們屯田自養,王府護衞也是軍衞,自然也分田地,這些土地就相當於藩王的私產。涉及這麼多田地,藩王們自然就不願意捨棄了。
朱孟烷雖然老實配合,但是已然戲精上體的宣宗卻不願意停止他的“表演”。
收到朱孟烷的奏報後,宣宗在朝堂愴然的表示,朕一向厚待楚藩,從不懷疑他們,為啥小人一告狀,楚藩就開始懷疑朝廷了呢?兵部尚書張本則適時的表示,人言可畏,楚王此舉也是為了不給宵小興風作浪的機會,陛下應當同意以保全楚王、楚藩。
本對曰:“楚王為人雖陛下所知,然人有煩言,王亦不得不慮。曾參殺人,皆此類。今請歸護衞,蓋欲示簡靜以杜讒邪,乃其深計遠慮。陛下從之,所以保全之也。”
《明宣宗實錄·卷七十二》
注:曾參殺人是出自《戰國策》的一個典故。有個和曾子同名的人殺了人,很多人就向曾母説你兒子殺人了,説的人多了結果曾母自己也信了(暗喻人言可畏)。
這麼一套折騰下來,藩削了,宣宗自己的名聲和麪子也有了。但是楚藩卻開始倒黴了。
宣德六年八月,一場原本跟楚王府毫無關係的火災,卻讓楚王府損失慘重。這場火災最初發生於南望山門外長江邊上的商筏,距離王府還有相當的距離。但是駐紮城內隸屬於湖廣都司的官兵卻並不熱心於滅火。
初湖廣金沙洲商筏火,延毀城樓及楚王后宮、諸司衙門並居民二千六百餘家。巡按御史奏榮等不用心撲滅,請罪之。上曰:“水火猝發,豈人力所能御?”不問。
《明宣宗實錄·卷八十二》
等大火快蔓延到王府時,楚王府又沒有足夠的人手來自救。最終楚王府損失慘重,連楚藩譜系、敕符(發佈親王令旨)、底簿等都燒了個精光。
宣宗不但以“天災”為由不追究湖廣都司的失職,而且也沒有撥款資助楚藩重建王府。感覺宣宗還是挺高興有這場意外的,畢竟這場大火將楚藩的財富削掉了一檔,楚藩的實力自然又弱了一分。
而且這麼兜頭一砍,楚王自己的威望也一落千丈。王府中的教授都敢不把楚王放在眼裏“放肆傲慢,略無尊卑之分”。宣德八年,楚王上奏朝廷稱,王府裏的兩個無賴私自離開王府前往京師,請朝廷予以懲治。
這兩無賴一個是王府火者(閹割的僕役)和武昌中護衞百户陶酉。一個宗藩親王居然拿兩個下級僕從沒有辦法,還得親自向朝廷訴苦告狀。不是這兩個僕從膽子逆天,是他們都看得出在朝廷的打壓下楚藩不敢惹事兒,“落魄的鳳凰不如雞”。可見被削藩之後的楚王、楚藩混得有多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