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秦明:關於縊死及相關問題的一點科普_風聞
Moss从未叛逃-02-02 21:06
【本文由“觀察者網用户_488966”推薦,來自《江西通報:胡鑫宇系自縊死亡,部分錄音內容公開》評論區,標題為觀察者網用户_488966添加】
@法醫秦明:
關於縊死及相關問題的一點科普
請注意!這是一篇法醫學科普文,不針對任何熱點事件。
如果關注熱點事件,可以仔細研究官方新聞發佈,個人覺得官方通報非常詳盡充實,邏輯縝密嚴謹,作為一名同樣不瞭解具體情況的外地公安法醫來説,已經心中有數了。今天我寫這篇文章,僅僅是法醫學科普,不是評論和補充。
縊死,俗稱上吊,作為常見的機械性窒息死亡種類,公安法醫接觸比較多。前幾天,我收到了很多詢問,但無奈從大年初一忙到現在,一直也沒時間坐下來回復。今天下午有時間來聊聊縊死。
在細説這種死因之前,先來聊一聊關於縊死比較常見的流言,看看這些流言是不是都有科學依據。
1、縊死的腳尖是下垂的,死後縊吊則是腳面與地面平行的?
這種説法最早好像是在刑偵小説或者某一部刑偵電視劇裏出現的,其意義就是幫助警方發現殺人後縊吊的細節。我記得某一部電視劇出現這個説法後,還有讀者朋友問我,為什麼你的小説裏就沒有這個精彩的推理細節呢?我當時就答覆了這名讀者:因為這個細節是胡扯的。
這種説法的理論依據是:如果是上吊死的,屍體的腳因為重力作用,自然會是足尖下垂。但是如果是其他原因死的,屍僵形成後,再縊吊起來,因為屍僵作用,足尖不下垂,腳面與地面平行。
聽起來似乎挺有道理的。實際呢?
首先我們先了解一下屍僵。屍僵是在死者死亡後大約2-3小時開始出現,逐漸擴展至全身,死後大約12小時左右全身屍僵,大約15小時左右達到最硬。但是24小時後,屍僵則開始緩解,48小時完全緩解。也就是説,單單看這一點,只有死者死後12小時至48小時之間把屍體掛起來,且發現人在死後48小時之內發現屍體,才有可能發現足尖的異常。如果死後48小時之後才發現屍體,則因為屍僵緩解,重力作用,足尖依舊會下垂。
那是不是滿足了上述這個苛刻的條件,足尖方向就可以作為死亡方式(自殺、他殺、意外)的判斷依據呢?答案是:依舊不可以。
剛才説了,這種説法其實是理論上的。實際上,死者死亡後,最先出現的不是屍僵,而是肌肉鬆弛。不管死者死亡的時候,處於一種什麼體位(只要不是站立位,當然也不可能站着),因為肌肉鬆弛,死後足尖都會向前傾斜。如果豎起來看,就是足尖朝地。所以法醫接觸的大部分屍體,足尖都是向前傾斜的,角度不同罷了。
所以,無論是教材,還是實踐經驗,法醫都不可能根據死者的足尖方向來判斷是生前縊死還是死後懸屍。
2、縊死懸掛很長時間,就一定會屍首分離?
這個説法比剛才那個有依據多了。依據是:機體死亡後,會腐敗,腐敗成了白骨化,骨頭沒有了軟組織連接,當然會因為重力而導致屍首分離。
實際上,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不一定!
什麼道理呢?
瞭解法醫學的朋友應該知道,並不是所有死者死亡後,都會腐敗成毫無軟組織殘留的孤立白骨。實際上,不同的屍體現象會導致不同的結果。比如説,全身乾屍化或者局部乾屍化、局部皮革樣化。乾屍或皮革樣化是保存型屍體現象,因為軟組織迅速脱水,而導致皮膚、肌肉、韌帶變成紙片一樣薄,但是像皮革一樣有硬度的物質,緊貼於骨骼和關節之上,不易腐敗。因為這種皮革樣化的作用,屍體看起來好像就是白骨,但是實際上是給骨骼、關節外面包裹了一層保護層。
頸部,因為只有皮膚、肌肉和韌帶,沒有臟器器官,所以不容易完全腐敗殆盡。
縊死的屍體,因為屍體的懸掛狀態,周圍通風,就會導致軟組織更容易風乾、皮革樣化,而不容易腐敗殆盡。
因此,懸掛數月的屍體,有因為頸部軟組織局部乾屍化、皮革樣化而不屍首分離的,也有因為頸部軟組織完全腐敗殆盡而出現屍首分離的。但是從我淺薄的工作經驗來看,我見過多個懸掛數月的屍體,卻沒見過一起屍首分離的。為此,我還在同行微信羣裏做了調查,結果是一致的:懸掛數月的屍體,屍首分離的比不分離的少。
從科學上解釋,屍首分不分離,取決於頸部軟組織是腐敗了,還是乾屍或者皮革樣化了。而頸部出不出現局部乾屍或皮革樣化,則和季節(乾燥狀況和温度情況)、地點(通風狀況)、個體差異(體內含水量)等諸多因素有關,是無法進行預測的。
説句題外話,如果屍體真的是完全白骨化了,那即便是死後懸掛,也一樣會分離啊。
所以,無論是教材,還是實踐經驗,法醫都不可能根據死者是否屍首分離來判斷是生前縊死還是死後懸屍。
3、縊死的人都會吐舌頭?
自古以來,都有説法,上吊的人舌頭吐得老長。這個我以前做過科普,這裏就簡單説。縊死者的頸部有索溝,如果索溝在舌骨之上,就不會吐舌頭,如果索溝在舌骨之下,因為力的作用,就會把舌頭頂出來。當然,吐舌頭的幅度也就僅限於舌尖位於牙列之間。
所以,法醫更不可能根據吐不吐舌頭來判斷是生前縊死還是死後懸屍。
4、如何判斷生前縊死還是死後懸屍?
那究竟是生前縊死還是死後懸屍,就沒法判斷了嗎?
別急,我們得先説説這個死因。
所謂的縊死,就是指用自身重量作用於頸部繩索導致呼吸道壓閉而機械性窒息死亡(當然也有壓閉大血管導致腦血管、頸髓損傷導致死亡的可能性,這裏就不過多展開)。那麼法醫是如何判斷死者是死於縊死呢?死因分析我科普過很多次,實際上就是要用“排除+認定”法。
排除顱腦損傷、臟器破裂或大血管破裂導致的機械性損傷死亡,再排除藥物中毒、疾病猝死的可能,最後排除電擊、虛弱等其他死亡原因,這是第一步。第二步就是尋找機械性窒息致死的依據,在屍體上發現窒息徵象等來認定。認定了機械性窒息死亡後,就要判斷是哪一種機械性窒息方法。針對縊死來説,主要鑑別的,就是勒死。
勒死和縊死聽起來差不多,其實在法醫眼裏是天差地別的。區別的意義是:縊死多見於自殺、少見於意外,罕見於他殺。勒死則多見於他殺,少見與自殺和意外。
怎麼判斷呢?主要從原理入手。
縊死的作用力是自身重力,所以無論頸部怎麼纏繞繩索,都會“受力點索溝深,對側索溝淺”,這是法醫常説的“提空現象”。勒死的作用力是外界施加於頸部繩索的,所以作用力是基本均勻的,索溝深淺度也是均勻的。因此,是否存在“提空現象”,就可以明確死者是死於縊死還是勒死。
在明確死者是縊死之後,自然也就排除了是死後懸屍,道理很簡單,因為如果是死後懸屍的話,其死因自然就不是縊死了,法醫會發現其他的死因。
除此之外,法醫還會根據頸部索溝數量、索溝附近有無皮膚出血或水泡等生活反應,來進一步確定死者的死因就是生前縊死。
那麼,生前縊死就一定是自殺嗎?
不一定。
雖然很罕見,但確實存在他殺縊死的可能性。這種可能性主要出現在三種情況下:
一是兩者背對背,用“套白狼”的方式他殺縊死再懸掛。但這種殺人,之後想偽裝成自縊很難,因為兩個動作形成的索溝不可能走向一模一樣完全重疊。而一旦出現了兩條索溝,法醫自然也就發現了端倪。
二是趁受害人昏迷,直接用繩套縊死。但這種情況下,死者屍體必然能發現導致昏迷的因素,比如毒物檢驗檢出安眠鎮定類藥物、再比如頭部發現可以導致昏迷的損傷。
三是有足夠的高度差,或者是“繩索陷阱”,這種情況,死者通常有較為強烈的掙扎,比如柯南里面説的“吉川線”等等掙扎痕跡,可以被法醫發現。同時,通過現場勘查也會被發現問題。
總之,想把一個大活人通過“縊死”的方式殺死,是很難實現的。這就是他殺縊死很罕見的原因了。而且我剛才説的只是法醫這一個小專業就可以發現的種種線索,警方還有很多其他的專業,比如現場勘查、偵查等等,同樣也可以發現問題。對於一個人究竟是自殺還是他殺、意外,也絕對不可能僅僅依靠法醫一個專業來完成,都是需要結合各種警種的工作,綜合進行判斷的。
5、對於死亡時間的一點科普。
很多人對法醫專業的“死亡時間推斷”很感興趣。實際上,死亡時間推斷是世界性難題。受到外界環境和個體差異的影響,目前還沒有哪種方法能非常準確地判斷死亡時間。目前最為常用的死亡時間推斷方法,我可以簡單概括為兩個“序列”。
一種“序列”就是“發現距離死亡的時間”。這種推斷,方法比較多,但是誤差也比較大,目前主要是依靠早期屍體現象(屍體温度下降、角膜混濁情況、屍僵屍斑情況)來進行推斷。既然是依靠早期屍體現象,那麼就説明死者在死亡48小時之後,就很難再進行較為準確的推斷了。死亡48小時以上的屍體死亡時間推斷,主要還是依靠法醫的經驗來進行,這種推斷誤差很大,隨着死亡時間的推延,推斷的結果也會越來越模糊。簡單説,就是死亡24小時之內,法醫可能推斷出大概是幾點鐘左右死的;死亡三天以上,法醫説不定還能根據昆蟲情況來推斷説是一週之內。但如果死亡時間繼續延長,數十天或百餘天,那麼法醫在這個“序列”裏就根本無從進行推斷了。
第二種“序列”就是“死亡距離末次進餐的時間”。這種推斷,主要依託於死者的胃部保存完好。如果胃內有東西,説明死者的死亡距離末次進餐4到6小時之內;如果胃內空虛,就只能説明死者的死亡距離最後一次吃飯已經超過了4-6小時了。僅此而已,更精確則是無法實現的。
結語
最後再説一遍,這只是一篇單純的科普文,有教材裏的內容,也有我自己的經驗,僅此而已,不針對任何熱點事件,別把我牽扯進那些輿論熱點,謝謝了。
一定要針對熱點事件發言,我只想説:每次看到青少年自殺的案件,作為有孩子的我來説,都是無比痛心、無比惋惜。我呼籲全社會都能關注到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希望我們所有人都能多多關心身邊的青少年,多和你的同學、朋友們一起玩耍,多和你的孩子、晚輩們溝通交流。也許你無意識的一句關心之語,就會成為他們克服心理問題的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