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育:一邊降低倫理成本,一邊説是為你好_風聞
格十三-格十三官方账号-自从关注格十三,整个人都精神了02-02 11:33

文|十三姐
公眾號|格十三
看到四川的“生育登記取消結婚限制”這個新聞,我竟有點感慨生不逢時。
如果這政策早出來十幾年,我可能就直接去精子庫挑一個大聰明瞭,誰還結婚啊!後來一想也不一定,我這人開竅晚,沒個十年婚姻修煉,還真不敢説自己有底氣這麼幹。
不過我們不要去把它理解為“鼓勵大家不結婚就去生孩子”,其實這種政策是為了順應時代,沒有鼓勵不結婚的意思。
反正就算它不鼓勵,大家也不結婚。
所以我們還是要理解它的本質:它沒有鼓勵不結婚,它是在鼓勵生育。
關於結婚和生育的關係認知,我們這一代人可能落後了。我們二十多歲的時候,沒人敢想象有一天結婚可以和生孩子脱鈎。同樣,我們現在也無法想象人類進化到一定程度會發生什麼,也許未來男人也能生娃,説不定還可以進化成卵生,無痛分娩,人工智能輔助,花樣多了去了,到時結婚的意義在哪。
這個政策可以説是徹底開啓了對婚姻制度和結婚證的公開侮辱。
但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的重心,一切為宏大目標服務唄,所以我覺得這個政策本身也沒什麼值得多推敲的。
但有一點我比較納悶的是:每次一有這類新聞出來,他們就喜歡上價值,説什麼“這是出於尊重婦女意願、保障女性權益”。


害,其實大家都明白怎麼回事,還不如直接説:“就是想留住未婚先孕的那一部分人,就是為了提高點生育率”……大家都真誠點不好嘛。
可你一説“是為了女性好”,我就有點不太明白了。
恕我直言,我看不出這政策怎麼保護女性權益了。可能有人覺得一個女人不結婚也可以自由決定生不生孩子,這就等於賜予了女性絕對的生育自由。
好傢伙,這屆女性連離婚自由都沒有,先被賜予了生育自由。

一條政策要周全妥當萬無一失才叫好政策,如果只有出發點好,那和“你媽覺得你冷”沒什麼區別。
我感覺這就好比為了保護一個人的頭不受到撞擊,於是給她整個人套一個鈦合金籠子,然後敲鑼打鼓宣佈:太好啦,她的頭得到了很好的保護!
頭是被保護了,整個人不好了沒人管了。
生孩子的權利被保障了,其他權益沒人管了。
如果這也叫保障女性權益的話,婚姻法可以直接作廢。

真正“保障女性權益”,怎麼能這麼簡單粗暴來一個“不結婚也能生孩子”就完了?好多關聯因素和隨之而來的後果得考慮吧,相關政策法規得跟上吧。
比如很多人會關心“婚外生子”到底是在保障誰的權益。
所以是不是首先得規定“非婚生育的男女雙方都是單身”才能適用這法規?否則,一個已婚男人和一個單身女人去生個娃,或者一個已婚女人和一個單身男人去生個娃,又或者兩個已婚的人跑出去生個娃……
好傢伙,排列組合多着呢,到時候誰的權益不是權益,你到底該保護哪一個呢。

再比如,未婚女性生下孩子後很可能就成了單親媽媽,工作和帶娃兼顧,要承擔撫養義務。別説以後了,現在很多企業同工同酬和育齡女性權益都不一定能被保障,以後連未婚的都不敢招了,怕你隨時直接生個孩子。
宣佈未婚可以生子的同時,國家對企業有更嚴格的性別歧視管理和處罰規定嗎?我沒聽説。
生孩子從來都不是保障女性權益的加分項,何必要拿“保障女性權益”做誘餌來勸人生孩子?
又比如:一旦沒有結婚證的約束,有的“未婚爸爸”一看有娃就逃避責任,撫養義務如何去監督……這又是保障了誰呢。
思來想去覺得不對勁,怎麼感覺好像是在保障男性的權益啊。

如果硬説是“為了保護女性權益”,頂多就是保護了極少數不婚主義又想要個孩子的女性。那可就更要掂量一下了,如果越來越多女性都選擇走這條路的話,近4000萬剩男何去何從,將成為社會不安定因素也説不準。
估計也會有人説“這是和國際接軌”,會説某某國早就這樣了,人家非婚生子比重很高blablabla……哦,你怎麼不去看看某某國的生育福利、相關法律、女性孕產期哺乳期待遇、育兒和教育環境等等等等……對標的時候不能盲人摸象。
先不説政策了,單純從女性視角出發,不少嘴上説“不想結婚只想要個孩子”的女人有點“異想天開”的味道。孩子是一個人,不是寵物,成長離不開大環境的影響,恩格斯説過:孩子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就不利於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關係的穩定。
拋開哲學、經濟學、人類學和心理學,就説人的本質吧,人類就是雙性繁殖的生物,你可以指望一個孩子在不知道爸爸是誰的情況下健康長大,但一個還行,這樣的孩子一多,會怎樣?
政策都是好政策,因為都是順應時代、符合國情、推動改革的。可政策應是環環相扣的,得以人為本,不是以完成kpi為本。如果保障不了大多數女性的普遍權益,那就直接硬性規定就完了,大家都能接受,但可別説“都是為你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