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韓美軍再爆強姦案,美國兵為何在韓國成了大爺?_風聞
后沙月光-后沙月光官方账号-02-02 08:38
在韓國、日本都不時會傳出美國大兵對當地人施暴的消息,輕則拳打腳踢抽耳光,重則強姦輪姦傷人命。
但美國大兵在日韓所犯下的每一起罪行,最後都是不了了之。
昨天,韓媒《中央日報》又曝光了一起美軍強姦案。
據報道,2022年7月,位於全羅南道羣山市的美軍基地內發生了一起強姦案,涉案美軍拒不認罪。
韓國警方1月31日表示,已扣押其手機進行取證。

(示意圖,圖文無關)
該嫌犯隸屬美軍第8戰鬥飛行團,是現役軍人,具體軍銜和年齡未予公佈。他自稱與受害女子相識,雙方合意,否認強姦指控。
目前,韓國方面與駐韓美軍有三點説法是一致的:
一、這名20多歲的受害女子是在案發前一天晚上進入美軍宿舍區;
二、去年7月24日上午9時左右,該女子從美軍基地正門逃出,大喊“我被強姦了,救命!”
三、受害女子是在醉酒後意識不清的狀態下被性侵的。
不同之處在於,韓國警方從受害女子的陳述上判斷其遭到了強姦,並將案件移交檢方。
美軍方面則認為是一起個人糾紛。
此事還有一些很敏感的地方,就是這名女子為何夜入美國基地?連韓國網友都在質疑,是不是有更多的韓國女子也是如此?
但這個問題不會有答案,因為韓國警方不大可能去調查這方面情況,就算有調查也不可能公開結果。
每次這類消息傳出,人們都不禁要問,為何美國大兵如此囂張,它們真的有“免罪金牌”嗎?
很不幸,駐韓美軍是真有“免罪金牌”。
韓國政府還要幫美軍維護形象,去年7月報的案,到2023年1月底才由媒體曝光,這已經説明了很多問題。
因為這種會刺激韓國民眾反美情緒的事件,最好不要總統夫婦參加北約峯會時出現,也不要在總統夫婦參加G20會議與拜登會面時出現……不然就太尷尬了。
韓國官方和民間早已習慣美軍擁有“治外法權”的地位,只是希望粑粑幹壞事的時候能輕一點。太過份了,當然要擇時曝光,抱怨兩聲。
其實,別説在美軍基地內強姦,就算闖入女方家裏作案又能怎麼樣?
2020年10月,美國駐韓國崑山空軍基地(Gunsan’s Kunsan Air Base)的一名21歲士兵到全羅省北部城市伊山強姦了一名20多歲女子,就是在她的家中。
這名女子報案,但美方説她跟美國士兵是事先約好在家裏見面,還在酒吧裏一起喝過酒。當時要是光看美國《星條旗》報的報道,還以為是韓國女子強姦了美國大兵。
美國人在韓國、在日本就是這樣:我是你大爺,有什麼問題都是你的錯。
不用指望這次受害女子能夠令施暴者付出應有的代價,因為結果都一樣。
再説説美國“免罪金牌”的具體情況。
韓國是二戰之後獨立的國家,它沒有接受盟軍駐紮的義務。
美軍之所以能夠長期駐紮在韓國,最重要前提是韓國政府願意配合美國實施遏制中國的戰略。只不過,有幾屆政府是被動配合,但大多數是主動的。
韓國是有防範朝鮮的因素,但美國決不是為了幫韓國防範朝鮮。這是大國與大國之間鬥爭,大家心照不宣。

1948年8月15日,大韓民國政府成立,這個毫無根基的政府必須依靠美國的力量而存在,而美國在東北亞也需要一個傀儡政權。
為了找到駐軍合法性,8月24日,美國要求韓國與之簽定《臨時駐軍協定》
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後,美國將“臨時”兩字去掉,雙方簽定《戰時美國駐軍地位協定》
這份協定完全剝奪了韓國的刑事管轄權,沒有任何主權可言,這是美軍獲得的“免罪金牌”的基礎性文件。
1966年,朴正熙政權提出修正案,去掉“戰時”兩字,改為《駐韓美軍地位協定》,希望美國能施捨一些主權。
修正案得到了美國的同意,1967年新協定生效,韓國的收穫是:
一、韓國執法部門可以抓捕犯罪美軍,但是,只要美方提出要求,韓方必須立刻將案犯轉送美軍基地,不得拖延;
二、如果案犯是由美軍先抓獲,則韓方無權要人。所有審理過程由美軍法庭完成,韓方不得行使司法管轄權。
**1966年新協定實際上是進一步明確了美國軍人擁有的“治外法權”,這是殖民者實施殖民統治時最典型的特權。**儘管美韓雙方都避免使用“治外法權”一詞,但本質上並無差異。
從1967年到1991年,美軍在韓國犯案數量平均每年都在1000件以上,謀殺、強姦、搶劫、盜竊……樣樣都有,強姦案最為常見。
但沒有一名美軍人員因此而被判刑,甚至不用被革除軍籍,可以調到日本繼續欺負日本女人。
1991年海灣戰爭爆發,為了塑造“王師”形象,美國對駐韓美軍才加強了約束和督察,美軍的年均犯案數量降到了700起左右。
到2000年為止,駐韓美國犯罪士兵只有7人被韓國警察拘留過,所有美軍都被從輕發落。
2000年,發生了一起震驚韓國的美軍殺人案。在當年2月19日,一位名叫麥卡錫的美國大兵在酒吧裏要跟一名女招待“交朋友”,但麥卡錫提出了非常變態的性要求。
韓國女子拒絕後,被美軍活活掐死。當女方家屬去跟美軍理論時,麥卡錫掏出2200美元,警告家屬不要再糾纏。
此事公開後引發全韓怒火,用現在的話來説就是“韓國人的命也是命”,一些民間團體和學生組織衝擊了美國駐韓大使館,要求美軍撤離韓國。
兇殺案演變了政治事件,美國這才有些重視起來,美軍基地法庭判了麥卡錫8年徒刑(證據確鑿的謀殺案才8年)。
韓國政府也在壓力之下,2000年11月要求與美方就新協議進行談判,12月28日,美國同意了新的修正案,又施捨給韓國一些權利:美軍如果犯下殺人、強姦、縱火等重案時,韓方有權拘留(不必立刻移交),並參與調查和審理。
至此為止,這20多年來,韓國權利就沒有再增加過,因為美國不願意再施捨給它。
新世紀以來,美軍在韓國犯案率仍然居高不下,但被媒體曝光的少之又少。

韓國媒體喜歡報道的一般都是“美軍幫送蜂窩煤”這類新聞。
但“免罪金牌”的存在,只能令駐韓美軍更加肆無忌憚,韓國人連美軍開車上街都得躲,不然,撞死白撞。
2002年6月13日,美軍士兵沃爾克和尼諾駕駛一輛裝甲車在漢城郊外壓死了兩名韓國女中學生。
但由於美軍是在執行公務(軍事訓練),韓方無權過問此案。
悲痛欲絕的家屬們要求韓國法院審判這兩名美軍,在輿論壓力下,美軍仍然是一副“大爺”嘴臉。
駐韓美軍參謀長(第八軍司令)扎尼尼稱,美軍絕不可能開先例,將審判權交給韓國,此案只能由美軍軍事法庭審理。
11月21日,美方宣佈判決結果:**兩名士兵無罪。**隨後調回國內。
11月28日,小布什總統通過駐韓大使哈伯德向受害者家屬表示道歉。
韓國一些親美派感激涕零,粑粑居然道歉了,太暖心了。
但那些要求為死去女孩討回公道的韓國人不幹了,12月7日,漢城舉行了數萬人參加的“燭光抗議”活動,要求美國總統直接道歉,不接受間接道歉。
小布什怎麼可能親口道歉?此事事關“王師”的威望。
美國不理,韓國人也只好散場了。
事實上,比這些悲劇更悲劇的是:絕大多數韓國人和朝野政黨都是歡迎美國駐軍的,當時的金大中總統也強調了這一點。
作為一個獨立自主國家的人民,我們無法理解韓國人的心態,這種心態非常扭曲:
既要為美軍的禽獸行為感到憤怒,又怕這幫禽獸離開韓國。
同時,韓國人卻要對中國人裝出什麼優越感。
這就是韓國人在極度自卑之下產生的極度自大幻覺,是一種心理疾病。
要治好這種病,必須要找對醫生。
否則,這些屈辱的悲劇在韓國還會不斷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