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律師發展的10條思維誤區_風聞
法律先生-法律先生官方账号-从这里,连接全世界02-03 09:58
作者 | 閒聊的
來源 | 法律先生

有些律師過得好,而有些過得差。
為何會如此?這段時間,與許多朋友聊天,談到這個話題,頗多感慨,順便寫了下來。
**真正限制律師發展的,不是專業,而是認知。**認知不突破,其實一切都枉然。
這些年來,無數的觀察與驗證,我覺得大概有10條認知的誤區,是發展最大的障礙。
01**.**
成功時,將之歸於自己的聰明;失敗時,則是大環境變化使然。成功時,如果無法找到核心原因,最終也會失敗。
02**.**
過於信賴前輩的教誨,以及所謂成功的經驗。這個世上,只有失敗才是赤裸裸的,而成功永遠被過度粉飾。
03**.**
投入每一分錢,都想要十塊錢的回報,而且還是立即要。這不是投入,這是投機,投機也許會發財,但不會有大發展。
04**.**
在業務、模式、組織創新上,不願意去犯錯;其實,不願意犯錯,是他們犯的最大錯誤。
05**.**
一味追求用勤奮感動自己。但是,不追求方法論的勤奮,其實是一種精神鴉片,讓自己看上去精神,實際卻在萎靡。
06**.**
鄙視營銷。可是,營銷不僅是帶來更多的案源與客户,更是讓你有機會,為更多的人創造法律服務的價值,這難道不是律師應該追求的服務目標?
07**.**
居功自傲,特別是在合作中,容易高估自己的貢獻,而忽略別人的價值。**成就若不分享,成就只會越來越可憐。**回顧從業18年來遇到過的人與事,當初風光無限的大佬,因為這,如今也不過如此。
08**.**
面對學習,願意付出熱情,卻不願意付出成本。這會帶來兩個結果:一個聽聽而已,只為不斷印證自己的判斷,從而作繭自縛;**老是花時間去節約錢的人,是真的很難掙到錢。**環顧四周,厲害的人,無不都願意花錢買時間。
09**.**
把律師的本份做好,是基本職業要求;做好本份,就自詡工匠,那是蠢貨而已。今天看到一句話,**“同行做得到的,那叫義務;你做到同行做不到的,才叫服務”。**為用户創造價值,不應該有上限,律師的努力,還應有很大的空間。
10**.**
人生的精力使用,如果凡事都是100%,那是蠻力;如果我們不能為自己預留20%的時間、精力、金錢,去接觸未知,探索未來,我們就會被困在此刻,難有未來。

這些,看上來都不算啥。
説真的,每一個律師,其實看起來也不會有太大的差別,3納米與5納米的區別而已。
**但是,這一點點的差距,卻是人生的天塹。**我們不僅需要務實,我們也需要想象力。
現狀也許也夠好,但是,更廣闊的未來才應該是我們的追求,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