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落實到具體細節上,恐怕大有值得商榷之處_風聞
托卡马克之冠-自由撰稿人-不首先使用种族歧视和双重标准02-03 08:01
【本文來自《如何理解“以工代賑項目能用人工儘量不用機械”?國家發改委解讀》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這個條款的初衷和目的肯定是好的,但是落實到具體細節上,恐怕大有值得商榷之處。
條款的初衷顯然是為了解決當地人口,特別是貧困人口的就業問題才頒佈制定的,而且手段是以工代賑,此為正道,但具體方法應當略作調整。
我查了一下,相關內容是該《辦法》的第四章第二十八條,具體內容如下:
縣級發展改革部門應指導以工代賑項目業主單位、施工單位,按照“能用人工儘量不用機械,能組織當地羣眾務工儘量不用專業施工隊伍”的要求,組織項目所在縣域內農村勞動力、城鎮低收入人口和就業困難羣體等參加工程建設,並優先吸納脱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因災需救助人口、易地扶貧搬遷羣眾和受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影響無法外出務工勞動力等羣體。
首先,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農村起樓蓋房子不是一回事,一般農村勞動力是無力承擔這項工作的,它有專門的技術標準和產業規範,這些技術標準和產業規範是法定標準,是經過了專業評估和實踐考驗的,是在基礎設施建設中必須遵守和執行的,因為基礎設施由全社會使用,風險由全社會承擔,因此它的施工質量必須穩定可靠,這是無數經驗教訓留下的硬道理。
要想讓施工成果符合法定技術標準和產業規範,就需要施工人員掌握專業技能,而此類專業技能,不經過系統性的培訓和一定時間的積累實踐是無法掌握的,絕不是臨時培訓或者土法上馬所能替代的。
這也是為什麼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在招標時都對設計和施工單位有資質和過往項目經驗的要求,因為涉及安全風險的社會公共事業,一定要讓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事情才能辦的穩妥,尤其是基礎設施建設這種工作,寧可四平八穩,寧可保守持重,有些事情是真的不能讓業餘人士來做,業餘人士不掌握相關的專業技能,缺乏實踐積累,如果強行土法上馬,那麼施工質量,工程進度要如何保障?
施工不是兒戲,工地不是遊樂場,是有風險,有隱患的,非專業施工人員參與施工,極容易因為操作不規範或者經驗缺乏造成安全生產事故。
相關例子最近就有一起,發生於2022年6月19日的甘肅省引洮供水二期主體工程施工“6·19”較大坍塌生產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原因,就是該項目有關責任人在無施工圖紙、無專項施工方案的情況下,違法違規進行高邊坡開挖施工,在明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存在滑坡坍塌風險隱患的情況下,違章指揮,盲目冒險進行漿砌石護坡作業,導致坍塌事故發生,該事故造成4人死亡,其中3人就是分包該項目的勞務派遣公司在事故發生地當地(甘肅省定西市通渭縣寺子川鄉窯坡村)僱傭的當地工人,施工人員缺乏專業技能,安全生產意識淡薄,與該事故的發生有直接因果關係。
教訓慘痛,殷鑑不遠。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堅持推行“能組織當地羣眾務工儘量不用專業施工隊伍”的方針,如何保障施工質量?如何確保施工進度?如何避免安全生產事故?這是必須要考慮的問題,以工代賑乃是正道,但不能為了以工代賑而冒着豆腐渣工程的危險,保障人民就業是為人民負責,保障工程質量,同樣也是為人民負責。
其次,這個政策的根本目的是保就業,既然是保就業,那就要統籌兼顧,不能按下葫蘆浮起瓢,當地居民的就業固然是就業,那專業施工單位和工程設備相關行業的就業難道就不是就業了?
我們必須認清這麼一個基本事實,專業施工單位和工程設備相關行業,屬於土建行業的先進生產力,尤其是工程設備相關行業,屬於先進裝備行業,這些行業不應該被排除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保障當地居民的就業是保民生,保障先進生產力的就業是保未來,二者同等重要,不應有所偏廢。
以工代賑乃是正道,但不應以制度化的手段排斥先進生產力參與其中,先進生產力永遠不嫌多,只有讓先進生產力參與到基礎設施建設中,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基礎設施建設中的安全風險,另外,讓先進生產力可以通過常規市場競爭參與到基礎設施建設中,使其可以依託市場環境養活自己,這就是在投資未來,對未來進行投資和以工代賑一樣,同樣是正道。
簡單來説,安全生產,施工質量及進度,先進生產力,這三者都對參與基礎設施建設的隊伍提出了專業性要求,在這種情況下,以行制度化手段排除專業施工隊伍和工程設備參與基礎設施建設恐怕是大有不妥的。
最後,對施工人員的招募進行地域性質的劃分,當然初衷是好的,是為了降低招募成本,就近為貧困羣眾提供就業和幫扶,但是否會導致跨地域流動的外出務工人員失去工作機會,特別是到處找活幹的流動農民工羣體,如果對施工人員的招募進行地域劃分,恐怕會讓流動農民工羣體被排斥在以工代賑和就業幫扶的範圍之外。
流動農民工羣體往往經驗豐富,消息靈通,他們有自己內部的信息渠道,通常是哪裏有項目了,他們內部一傳十十傳百就都知道了,然後就是打聽待遇,評估信息,然後前往務工,流動農民工羣體常年流動打工,通常具有豐富的施工經驗,技術老練,有極強的安全生產意識和法律意識,且往往有一技之長,有些是磚瓦工,有些是焊工,有些是鋼筋工,有些會開挖機,是優質勞動力和先進生產力,更是中國這些年土建工作的主要力量。
流動農民工羣體的就業環境和收入水平受市場波動的影響極大,項目多,工地多,用工緊缺時,他們的收入水平甚至可以算是高收入羣體,但市場蕭條時,數月沒有進項也是常事,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同樣也應該成為以工代賑的幫扶對象,不能因為其沒有固定地域的自由勞動力身份就被以制度化手段排斥在幫扶範圍之外。
流動人口的就業也是就業。
説了這麼多問題,還得説一説解決方案,對於解決當地貧困羣眾的就業和保障專業事專業人做這個兩難問題,實際上是有一些實踐有效的辦法的。
比如可組織當地羣眾參與工程項目中的非專業,非技術性,無資質要求,不會對施工質量和施工進度造成影響的輔助性工作,可以邀請當地羣眾承包工地的伙食供應,為施工隊伍洗曬衣物,參與建材和工具的短途運輸(比如拉板車蹬三輪運磚石水泥),負責施工場地的夜間安保(牽一條狗拿一個手電筒就能上崗了)。
比如可在款項相對充足的情況下,把項目本身的工程利潤,劃撥一部分給當地無勞動能力的困難羣眾。
比如可組織當地羣眾參與施工場地的周邊商業活動,例如為工地供應瓜果蔬菜和農副產品,兜售酒水零食,販賣日常用品。
比如可就近採購當地可提供的建材,如磚瓦砂土,石灰水泥。
總而言之,方法很多,實際上工地施工作為一種社會性經濟活動,它本身就是一次大型經濟機會,即使不搞“能用人工儘量不用機械,能組織當地羣眾務工儘量不用專業施工隊伍”,也同樣有很多辦法為施工地的貧困羣眾提供就業幫扶,不一定非要冒着影響施工質量,影響工程進度的風險,讓當地羣眾參與到項目本身裏面來。
安全生產,專業分工,社會普惠,這三點是完全可以兼顧的,不應偏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