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新偉、朱光磊|一場影響“九億農民”的“階層換位”正悄然發生_風聞
探索与争鸣-《探索与争鸣》杂志官方账号-02-05 20:29
內容提要
新世紀之交前,中國規模最大的階層一直是農民。改革開放以來,包含農民工在內的工人羣體,逐漸取代農業勞動者成為規模最大的階層,實現了職業維度上的“換位”,並先後帶動“農”和“工”在地域、户籍等廣義上的位置交換。在此過程中,農民數量不斷減少且其成員構成不斷變化,工人在羣體構成、勞動方式、行業分佈和所有制分佈等方面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農工階層換位”整體上是一場具有進步性的社會現象,與縮小貧富差距、優化社會結構和推動政治發展等在趨勢上是一致的。當下,需要加強職業教育,注重職業農民與技術工人的培育,堅持城鄉融合,在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化進程中,通過一系列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消融“二元社會”,推進“農民”與工人實現更加全面的階層換位。
“農工階層換位”:基本含義、外部效應與優化策略
裴新偉|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中國政府發展聯合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朱光磊|南開大學講席教授、中國政府發展聯合研究中心主任
本文原載《探索與爭鳴》2022年第12期
具體內容以正刊為準
非經註明,文中圖片均來自網絡
為什麼要關注“農工階層換位”問題
長期以來,關於選擇什麼樣的城鎮化道路,始終是備受關注的熱點問題。近日,順應農村人口轉移的現實,以及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需要,**中共中央印發了《關於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明確縣城是城鎮化發展的中堅力量。**圍繞這一《意見》展開的相關討論中,有學者認為,在城鎮化進程中,青壯年勞動力轉移會導致農村空心化,引發糧食安全危機和農村經濟發展遲滯等問題;也有學者認為,由於縣城難以形成規模效應,農業轉移人口縣域市民化面臨諸多困境;另有學者對以縣城為載體的城鎮化建設予以高度肯定。筆者以為,無論選擇什麼樣的城鎮化道路,都需要順應人口流向,特別是農民與工人之間的轉換趨勢,其可研究的空間極大。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成員構成發生了巨大變化。其中,最明顯的變化就是農民數量的減少與工人規模的擴大,**農民與工人實現了階層規模含義上的位置互換,即包含農民工在內的工人取代農業勞動者,成為最大的階層。**在此過程中,中國真正完成了從農業國到工業國的歷史性轉變,完成了從“鄉村社會”到“城市社會”的轉變,從而也就基本完成了從傳統到現代的轉變。人們的思想文化觀念也隨之日益現代化,中等收入羣體規模得以不斷擴大。因此,及時瞭解“農工階層換位”這一現象的變化動向及其主要影響,對於在人口規劃、城鄉公共設施規劃以及區域和產業佈局等方面作出前瞻性安排,可謂價值重大。
中國農民與工人的規模與結構問題,一直為學界所高度關注。早在世紀之交,就有學者注意到,隨着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進入城市,“九億農民”中真正從事種植養殖業的已大幅減少;有學者指出,農民總量急劇減少,但工人階層的規模持續擴大;有學者分析了農民減少與工人規模擴大間的關係問題;也有學者認為新工人階層(農民工)的發展是實現農民階層向工人階層轉變的中間環節,也是由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變的必然結果。
學界關於農民和工人的規模與結構問題研究已經比較豐富,但仍存在以下不足。**第一,在中國語境中,“農民”擁有農業勞動者、農村人口和農村户籍人口三種含義,三者重疊構成了一個複雜的“三圈結構”。**由於在使用中一直沒有注意三者之間的差異,因此農民規模與結構變化的認識比較混亂,致使在決策和輿論工作中出現諸多模糊空間。**第二,既有的關於工人的研究,多數聚焦於工人階級,對工人階層的規模與結構變化則關注不夠。**1978 年以來,工人階級已由幹部、工人兩個階層演變成工人、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等多個階層,他們在整體利益或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礎上,又形成了各自特殊的階層利益。特別是隨着農民工羣體的崛起,工人階層的規模迅速擴大,其內部構成發生了深刻變化,研究工人階層的構成與羣體利益的變化意義重大。因此,本文擬以“農工階層換位”為主線,着重研究這一“換位”背景下農民與工人構成的變化,以及其在國家治理領域發揮的外部效應。在此基礎上,探討這一“換位”過程中需要重點關注的社會成員構成問題及其優化策略,以期為決策與政策制定提供有效依據。
農民與工人階層的“三維換位”
目前,中國主要存在着職業、地域與户籍三種意義上的農民。與之相對應,農民與工人的階層換位,也需要從這三個維度進行分析(見圖1)。其中,職業維度的換位是原本意義上的“農工階層換位”;地域、户籍維度的換位隨着階層換位的深入而出現,是延展意義上的“農工階層換位”。這裏的“工”,大體相當於“工農差別”含義上的“工”,實際上是指城市居民。

圖1 農民與工人的階層“三維換位”示意圖
1.職業維度換位:工人數量超過農業勞動者
從職業維度看,農民主要是指農業勞動者,即以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為主要生產活動的社會成員;工人,則是指直接從事物質生產以及各種產品、商品或服務的交易與交換,並以工資性收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社會羣體,又被稱為“工人階層”或“狹義的工人階級”。它與專業技術人員、公務員相區別,廣泛存在於不同產業、行業之中,是工人階級的主體部分。
表1 1978 年以來主要年份農業勞動者與工人階層的規模情況

數據來源:根據相應年份的《中國統計年鑑》《中國勞動統計年鑑》和《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數據推算。
改革之初,農業勞動者規模為2.83 億人,在三個產業就業人員中的比重為70.5%,意味着包括工人階層在內的非農產業就業人員在三個產業就業人員中的佔比尚不足30%。此後,隨着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個體工商業與私營企業的崛起,特別是隨着鄉鎮企業的異軍突起,大量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非農產業就業人員的規模迅速擴大。同時,由於仍處於人口高速增長期,這一時期農業勞動者的規模也在擴大。1991 年,農業勞動者的規模高達3.91 億人,達到歷史上的最高峯,且仍大於非農產業就業人員的規模,但二者間的差距已縮小至1.27 億人。此後,農業勞動者的規模和比重開始同步下降。1****997 年,農業勞動者的規模首次低於非農產業就業人員,其在三個產業就業人員中的比重也首次低於50%,標誌着中國從此跨入了工業國的行列。
2005 年,農業勞動者的規模下降至3.34 億人,工人的規模則擴大至3.50 億人,也就是説,包含農民工在內的工人數量開始超過農業勞動者,職業維度的“農工階層換位”得以完成。這是一個劃時代的事件,對階層格局、利益關係和貧富差距等都具有深刻影響。此後,隨着農業勞動力轉移和農民工羣體的擴大,職業維度的“農工階層換位”進一步發展。2012 年,工人規模擴大至3.62 億人,農業勞動者與工人間的數量差距擴大至1.07 億人。同時,作為工人的主體,農民工的規模擴大至2.63 億人,首次超過作為其母體的農業勞動者階層,而成為全國規模最大的涉農階層。2020 年,工人的規模粗略估計在4.25 億人左右,已然成為規模最大的階層(見表1)。
2.地域維度換位:城鎮人口超過農村人口數量
與農村相比,城市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就業機會和社會資源等方面擁有更多優勢,便於發揮集聚效應以充當經濟增長的“發動機”,從而為解決社會問題提供更多資源與手段。因此,地域維度的“農工階層換位”對於優化城鄉關係、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縮小貧富差距和維護社會和諧與穩定具有積極意義。
表2 1978 年以來主要年份農村人口與城鎮人口的規模情況

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鑑(2021)》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1978 年農村人口為7.90 億人,在總人口中的比重為82.08%,屬於典型的“鄉村中國”。此後,農村人口在總人口中的比重開始下降,但由於人口增長,農村人口的規模還在擴大,1995 年擴大至8.59 億人,達到歷史上的峯值。此後,農村人口的規模和比重開始同步下降,城鎮人口的規模及其比重則繼續同步上升。2011 年,城鎮人口的規模達到6.99 億人,在總人口中的比重上升至51.83%,首次超過農村人口,表明地域維度的“農工階層換位”得以完成,標誌着中國從此跨入城市時代。隨着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的深入,地域維度的“農工階層換位”進一步推進,2021 年城鎮人口規模超過9.14 億人,其在總人口中的比重已達到64.72%(見表2)。
**在階層換位過程中,以人口空心化為核心的農村空心化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優化社會結構的必經階段。**同時,根據諾瑟姆S型曲線理論,中國正處於城市化快速發展階段,未來仍會有大量人口向城市轉移,所以不宜對有關現象予以簡單、片面化評價。
3.户籍維度的換位:城鎮户籍人口將超農村户籍人口
傳統户籍制度使得大量長期生活在城市的農村轉移人口缺失城鎮户籍。户籍維度的“農工階層換位”對於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意義重大。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户籍人口的數量經歷了先增後減的變化,並於1999 年達到歷史最大值9.37 億,此後開始逐年下降。與此同時,城鎮户籍人口的數量及其佔總人口的比重則持續上升,特別是2014 年以來,受城市落户政策鬆動等因素影響,城鎮户籍人口的規模迅速擴大,2021 年達到6.59 億人。值得注意的是,近40 年來,城鎮户籍人口的規模始終小於農村户籍人口,也就是説,户籍維度的“農工階層換位”尚未完成,但二者之間的數量差距在逐年縮小。其中,城鎮户籍人口在總人口中的比重由20% 到30%、由30% 到40%,分別用了16 年與12 年的時間,表明換位的速度在加快。按照户籍人口城鎮化率年均約1 個百分點的增速計算,城鎮户籍人口規模預計將在2025 年超過農村户籍人口(見表3)
4.“農工階層換位”的歷史意義
“農工階層換位”這一重要社會基本面的變化,對中國的經濟發展、政治發展和文化建設將會帶來極其重大的影響。儘管這些影響或許在八至十年內並不明顯,但從長遠來看,其所帶來的利益一定是普遍的。因此,我們需要站在時代的高度、歷史的高度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來分析這一變化。
**首先,這一變化初步轉變了人們的思想文化觀念,深度影響了人們的社會心理活動。**人們的市場觀念、利益觀念、競爭觀念、效率觀念甚至時間觀念日益成熟,以安土重遷為代表的鄉土觀念逐漸動搖。社會成員的對立意識、鬥爭觀念明顯淡化,各階層間的相互態度也更加寬容。
表3 1978 年以來主要年份農村户籍人口與城鎮户籍人口的規模情況

數據來源:根據相應年份的《中國統計年鑑》《中國人口和就業統計年鑑》《中國人口統計年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全國人口普查數據》推算。其中,當《全國人口普查數據》與《中國人口和就業統計年鑑》數據出現差異時,由於需要做連續性研究,故而以後者數據為準。
**其****次,換位過程中形成的日益擴大的中等收入羣體,有利於社會結構穩定。**當從事效益低、強度大的第一產業的農業人口不再是社會成員的多數,大部分人在效益更高的第二、三產業從事生產、管理和服務工作,主要包括部分廣義白領和部分技術藍領、民營企業所有者或管理者、部分個體勞動者等。這些中等收入羣體從“兩端”向“中間”靠攏,有助於增進不同階層間的理解,達成“誰也不容易”和“誰也離不開誰”的共識。
**最後,這一變化必將推動國家的民主化和法治化進程。**小生產者無疑是一種不利於民主和法治因素生長、壯大的要素,農民的分化和重組在一定程度上瓦解了非民主、非法治因素的社會根基。李培林認為,改革開放40 年來中國面臨的最大變化之一,在於社會階級階層結構的變化,這一判斷無疑是準確的。當中國農民這個龐大的羣體開始發生分化,這一變化推動了中國從“身份社會”向“契約社會”的轉化,農民突破身份約束而邁向廣闊市場,社會成員之間的聯繫開始流動化、鬆散化、靈活化,更多社會成員逐漸有意識地依靠法律(契約)保護自己。這是實實在在的社會進步!
“農工階層換位”背景中農工構成的變化
**在“農工階層換位”過程中,農民數量不斷減少,且各類農民內部的成員構成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同時,作為“農工階層換位”過程的一個基本組成部分,規模獲得顯著擴張的中國工人在羣體構成、勞動方式、行業分佈和所有制分佈等方面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1.農民數量不斷減少且其成員構成不斷變化
2021 年,農業勞動者減少到1.71 億人,其在全社會就業人員中的比重下降到22.9% ;在農業勞動者階層內部,傳統農民的數量及其比重不斷下降,初級意義上的職業農民已超過2000 萬人。農村户籍人口減少到7.53 億左右,在農村户籍人口內部,以進城農民工、進城個體勞動者和靈活就業人員為代表,有着農村户籍的城鎮常住人口的規模至少為2.55 億人。
同年,農村人口已經不足5 億人。在農村人口內部,農業勞動者不斷減少與現代農業經營者持續增加;以鄉村個體勞動者、鄉村私營企業主為代表的鄉村個體民營經濟就業人員的規模持續擴大,但其在農村人口中的比重仍然不高。同時,城鎮化發展導致農村人口大量減少和鄉村消費市場規模相對縮小,鄉村民營經濟及其就業人員日益向城市轉移。進城農民工規模約有1.33 億人,這是導致農村人口規模大幅縮小的主要原因。本地農民工規模約1.21 億人,其在農村人口中的比重達到24.30%。非進城的外出農民工規模也有3863 萬人,約佔農村人口的7.76%。鄉村社會管理者、鄉村專業技術人員的規模略有縮小。近二十年來,鄉村0~14 歲人口數大幅減少,少兒撫養比總體下降到22.15%。鄉村65 歲及以上人口在農村人口中的比重達到16.57%,標誌着中國全面進入了“老齡社會”,他們的社會與家庭保障等問題日益緊迫。
2.工人階層的規模持續擴大且其成員構成更加多樣化
雖然工人的規模已擴大至4 億多人,但與發達國家農業勞動者在三個產業就業人員中的比重普遍低於10% 的水平相比,中國農業勞動者的比重仍然過高,預計仍有約1 億農業勞動者需要向非農產業轉移。也就是説,在未來長時期內,職業維度的“農工階層換位”將會持續推進,工人階層的規模亦會隨之進一步擴大。同時,工人的構成也會更加多樣化。從所有制角度來看,他們包括公有制企業工人、民營企業工人、外資企業工人以及各種複雜的股份制企業工人,同時在各類工人內部又都包含着“藍領”和“白領”兩個部分。從户籍與地域角度來看,他們既包括擁有城鎮户籍且在城鎮就業的職工,也包括仍是農村户籍且在農村就業的本地農民工,還包括仍是農村户籍卻在城鎮就業的進城農民工。**近年來,隨着城鄉資源的雙向流動,擁有城鎮户籍但在鄉村就業的工人也初具規模。**從就業方式與勞動關係角度來看,他們中既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工,也有臨時工、派遣工等非正式工。當下隨着網絡直播、短視頻平台、共享經濟和移動支付的發展,以勞動關係“虛擬化”、工作地點靈活化、工作時間彈性化為特徵,與互聯網技術密切聯繫的工人規模迅速擴大。成員構成的多樣化,使得工人內部的收入差距也有所擴大,比如外出農民工收入整體高於在地農民工,國企和大型民企工人的收入一般要高於中小民企工人。
3.農民工羣體的規模整體擴大與增速逐漸放緩
1980年代,外出農民工規模為1.2億人左右。90年代初,作為在地農民工的前身,鄉鎮企業職工規模也超過1億人。此後二十多年,各類農民工數量持續增加,且增速逐年提升。進入新時代以來,由於各類農民數量持續減少、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進,以及經濟發展方式“換擋減速”等,農民工羣體的規模增速總體下降,疊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農民工羣體在2020年首次出現負增長。此後,隨着復工復產有序推進,其規模得以再次擴大,2021年達到2.93億人。同期,農民工在工人階層中的比重,從2013年的82.44%下降至2020年的67.20%,但他們仍然是工人的主體部分。整體而言,農民工從户籍角度看屬於“農民”,從職業角度看則具備了工人的基本特徵,應屬於工人的一部分(見表4)。
表4 新時代中國農民工的規模情況

數據來源:根據相應年份的《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其中,工人階層的數據根據相應年份的《中國統計年鑑》《中國勞動統計年鑑》和《中國工會統計年報》數據推算。
4.白領工人與藍領工人的規模均在擴大但比重在變化
隨着就業結構輕型化、智能化,**工人的勞動特點已經由體力、重體力向輕體力、智力型轉變,由單一的體力勞動者羣體,演變為體力勞動者與腦力勞動者兩個大體平行的羣體。**近些年來,由於非公有制經濟迅速發展,私營企業中的藍領工人與農民工中的藍領工人規模持續擴大,其結果是藍領工人的總體規模隨之擴大,2020年達到2.93億人,但其在工人階層中的比重則不斷降低。與此同時,由於產業轉型升級與職業教育發展,從事各種管理、技術工作以及部分營銷、服務工作的腦力勞動者,即白領工人的數量迅速增加,2020年達到1.32億人,其在工人階層中的比重也逐年上升,已由2012年的18.08%上升至31.06%。當然,與發達國家白領工人的比重普遍在70%左右的水平相比,中國白領工人的比重仍然很低,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完善職業教育體系、優化工人內部結構的任務仍然很重(見表5)。
表5 新時代中國藍領工人與白領工人的規模情況

數據來源:根據相應年份的《中國統計年鑑》《中國勞動統計年鑑》和《中國工會統計年報》數據推算。
5.第三產業和新興行業的工人增加
改革開放以來,**第二產業工人向第三產業工人轉變也成為一個重要趨勢。**近十年來,“三新”經濟蓬勃發展,平台就業、靈活就業大量出現並呈加速增長態勢,大量去產能行業職工、大學生和農民工向第三產業的“三新”領域轉移,三個行業的就業人員情況繼續發生深刻變化。2020年,三個產業就業人員的比例結構從2012年的33.5%、30.4%、36.1%演變為23.6%、28.7%、47.7%,其中第一產業就業人員下降7820萬人,第二產業就業人員下降1683萬人,第三產業就業人員則增長8313萬人。第三產業就業人員中的工人數量也隨之大幅增加。以農民工為例,截至2020年底,從事第二產業的農民工比重從2012年57.1%下降至48.1%,同期從事第三產業的農民工比重則從42.5%上升至51.5%。
隨着第三產業的發展,製造業、採礦業、建築業和農林牧漁業等傳統行業的工人數量不斷減少,金融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房地產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衞生和社會工作等新興行業的工人數量則持續增加。2020年,上述傳統行業就業人員從2013年的9111.1萬人減少至6396.6萬人,新興行業就業人員則從2650.1萬人增加至3799.3萬人。預計大批藍領工人將會不斷地向第三產業、新興行業轉移,白領工人將在2035年前後達到較高的比例。
6.與非公有制經濟相聯繫的工人數量大幅增加
1978年以後,特別是1992年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目標的確立,與非公有制經濟相聯繫的工人數量大幅增加。比如,2019年全國私營企業就業人員超過2.28億人,其中,工人數量在1.75億人左右,5年內增加5489萬人,年均增幅接近1100萬人。同時,由於地域維度“農工階層換位”的發展,居住在城鎮且與非公有制經濟相聯繫的工人數量及其比重大幅增加,居住在農村的工人數量略有增加但比重不斷下降**。**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對於增加就業、推進“農工階層換位”與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
“農工階層換位”在國家治理領域的外部效應
農民與工人的階層換位,直接導致中國階層結構、利益格局和城鄉關係發生了深刻變化,並在諸多方面對國家治理產生了明顯的外部效應。儘管這一“換位”難以避免一些負面效應,但它總體上是一個進步性的社會變化過程,是推動中國社會階層結構現代化的基礎性力量。
1.經濟效應:縮小了以城鄉差距為核心的貧富差距
中國目前最大的貧富差距是城鄉差距。從基尼係數看,由於人口規模龐大與城鄉二元結構的作用,衡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需要藉助三種基尼係數。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係數的最高值是2005年的0.342,此後逐漸下降至2015年的0.308;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係數在2011年達到頂峯0.384,此後逐漸下降至2015年的0.377。城鄉各自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係數始終在0.4以下。但是,在城鄉差距的加持下,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係數則比較大,在2008年達到最高值0.491之後,至2020年才小幅下降為0.468。從貧富差距的區域差距角度看,貧富差距的區域差距主要取決於區域間的農村人口所佔比重,即城市化水平的差距。非常明確的一點是,一個地區的城市化水平與該地區的城鄉基尼係數呈反比例關係,在幾個沿海省份,其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較低,而在城市化水平不高的地區,這一比例則普遍偏高,貧富差距也相對較大(見表6)。
表6 部分地區2020年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與城市化水平

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鑑(2021)》
可見,**“農工階層換位”對於縮小城鄉差距,從而實現共同富裕具有積極作用。****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農村居民的家庭收入。**首先,隨着大量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農村家庭收入大幅增加。工資性收入早已成為農村家庭最主要的收入來源。2021年,工資性收入在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為42.0%,對農村居民增收的貢獻率達54.7%,是增收的第一推動力。其次,可以扭轉人多地少的局面,有助於推動農地流轉,促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從而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最後,能夠增加各類農民人均可享受到的轉移支付與捐贈等資源,對提高農村人口的整體收入水平具有積極作用。**另一方面,分流出去的農村人口可以共享城市發展成果,在減輕相對薄弱的農村公共服務壓力的同時,通過家庭紐帶實現收入反哺。**實踐已經表明,隨着社會成員構成的改善,上述三種基尼係數均已跨過峯值轉而穩定下降,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也在2007年達到峯值3.144之後,逐年下降至2021年的2.505。
2.政治效應:在推動政治發展的同時提出若干挑戰
**農民與工人的階層換位,通過“以時間換空間”的方式,為政治發展創造了良好空間。**首先,維護了政治穩定。由農業勞動者轉變而來的農民工、個體勞動者、靈活就業人員等,雖然作為城市中的弱勢羣體,面臨着二元社會結構的限制,但與務農相比,其收入水平明顯提高。其次,增強了政治生活的“彈性”。改革40年來,農民工、個體勞動者和靈活就業人員等與“民間社會”相聯繫的階層逐漸興起。他們往往有着較強的市場意識、契約觀念,致力於通過個人努力實現美好生活,不僅加大了社會成員流動、分化的餘地,而且減輕了政府的就業壓力、財政壓力,提高了社會抵禦經濟和政治波動的能力。
**同時,“農工階層換位”也帶來社會利益結構轉型,導致階層矛盾複雜化,增加了政府意見整合的難度,激化財富因素對於社會敏感現象、政府權力運作的負面影響,從而對政治發展提出若干挑戰。**一方面,對社會成員的政治社會化提出挑戰。近40年來,隨着社會流動性加大,大量農民工、個體勞動者和靈活就業人員遊離於正式的政治組織之外,加之國民的受教育水平總體不高,對各種錯誤思潮予以辨別的能力有待提高,由此對政治社會化提出了挑戰。另一方面,增加了協調不同階層利益訴求的難度。隨着“農工階層換位”,傳統農民開始流向不同階層,收入差距隨之凸顯,民眾對於收入差距的感知也日漸強烈。更為複雜的是,在這一過程中富裕起來的一部分農村户籍人口,有着明顯的“暴發户”心理和“炫耀性”消費行為,很容易引起低收入羣體的不滿、反感甚至是厭惡。同時,階層類型多元化,利益訴求多樣化以及利益關係複雜化,都會增加協調階層間利益訴求的難度,從而對維護政治穩定提出一定的挑戰。
3.社會效應:在優化社會階層結構的同時引發一些認知誤區
合理的社會階層結構,意味着在收入分配領域存在一個龐大的中等收入羣體,“農工階層換位”就是擴大中等收入羣體的重要渠道。從收入分配角度看,近40年以來,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呈現由扁平的“飛碟型”經由“金字塔型”向“葫蘆型”轉變的態勢。在“葫蘆型”收入分配格局中,主要由城鎮人口構成的高收入眾數組位於上半部分,以農村人口為主體的低收入眾數組位於下半部分,並且由於低收入眾數組的平均收入增長緩慢,導致兩個眾數組之間的中等收入羣體增加緩慢。這一“換位”可以使農村勞動力轉向收益更高的非農產業,使農村人口轉變成可以享受更為完善的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的城鎮人口,對於增加繼續留在農村的人口的整體收入具有積極作用。也就是説,通過非農化、城市化與市民化等方式,可以讓大量農村人口走出低收入人羣範疇。
一般認為,中國中等收入羣體約為3.5億人,主要分佈在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白領工人、私營企業主和個體勞動者等階層中,城市的中等收入羣體規模通常大於農村。隨着“農工階層換位”,農村人口會向工人、個體勞動者、專業技術人員等階層持續轉移,中等收入羣體隨之穩步擴容,整個社會結構也會更加優化。但是,農業收益下降、城鎮化進程放緩等因素,也阻礙着一些農村人口走出中低收入羣體。因此,擴大中等收入羣體與優化社會結構需要多措並舉,積極推進社會羣體從兩端向中間靠攏,中間成分也要積極聯繫和覆蓋兩端,共塑橄欖型社會結構。
這一“換位”也引發了一些認知誤區。1978年以前,受嚴格的城鄉二元社會結構限制,“農民”幾乎沒有機會走出農村,農村人口圈與農村户籍人口圈近乎重疊,整個社會成員構成比較簡單。改革開放以後,隨着大規模、高速度的農民分化,社會成員構成日漸複雜化,“三圈”之間的差異越來越大,疊加信息不對稱或是問題分析不深,引發了社會輿論對部分社會現象的誤判。比如,“寒門再難出貴子”的論調,在某種程度上是對農村學子升學劣勢解讀的一種放大。這樣的認知或多或少會限制進一步的“農工階層換位”,並增加國家協調各階層利益訴求的難度。
“農工階層換位”過程中的政策重心與問題優化
儘管“農工階層換位”在國家治理領域的外部效應是雙重的,但是如果從長時段和多視角來看,其正面效應依然是主流。不過,在新的歷史基點上面對新問題,特別是農民減少和工人增加等社會成員構成方面的問題,我們仍然需要高度警醒,堅持城鄉融合,在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化進程中逐步消融“二元社會”,並通過創新治理體制機制來尋求解決辦法。
1.要注重職業農民的培育,以及“兼業農民”“假農民”的剝離問題
中國農業勞動者比重仍然過高,但隨着農業勞動力轉移而顯現的“老年農業”也可能危及糧食安全。因此,需要完善土地流轉市場與推動土地三權分置改革,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的職業農民。職業農民的出現,不僅表現為傳統農民數量的大幅下降,而且體現為農民性質的變化。例如,傳統農民以維護生計為主要追求,職業技能不強,具有較強的不穩定性;職業農民不僅具有較高專業素質,而且專門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追求充分進入市場。要充分借鑑各國的有益經驗,通過完善農村職業教育體系,改變城市偏向的資源配置機制,鼓勵高素質人口迴流等方式,大力培育職業農民,並通過農地規模化、農業機械化等方式,為他們提供適宜的生產經營環境。
隨着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普遍推行,以家庭為基本單位,農民同時經營“兩業”成為普遍現象。從1993年至2015年,兼業農户在總農户中的比重始終在40.8%~44.7%範圍內。這具有一定的歷史必然性,主要包括剩餘勞動力資源合理利用的需求、農民增收的訴求等內在因素,以及農業生產的季節性、農業技術的進步、寬鬆的政策等外在因素。這有利於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和農民家庭的整體收入。但是,兼業行為在客觀上也會降低農地流轉意願,不利於推動適度規模經營。所以,農户由兼業化勞作、小規模經營向高度專業化生產和較大規模化的經營活動的轉變將是一個長期過程。這需要在培育職業農民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土地流轉機制,宅基地、承包地的有償退出機制,穩妥、審慎地推進“兼業農民”與農業或非農業相剝離。此外,隨着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與農村户籍潛在價值的上升,出現了一批擁有農村户籍卻在城鎮穩定居住、或在體制內擁有穩定工作的“假農民”。他們為了保留集體產權權益,有意保留原有户籍。這就需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與户籍掛鈎的配套福利制度,完善居住證制度,切實推進“假農民”與農村户籍相剝離,保障其在剝離過程中得到必要的補償,以及在剝離後能夠充分享受城鎮居民的福利待遇。

2.要着力解決進城農民工的未來走向問題
進城農民工是增添城市經濟發展活力,推動城市化和城鄉融合發展的主力軍。近年來,他們的規模在波動中呈下降趨勢,但還是維持在1.3億人以上,其在外出農民工中的比重也一直大於75%。釐清並解決進城農民工的未來走向問題,對於科學決策與制定政策,從而優化社會階層結構,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進城農民工的走向無非兩種,即市民化與返鄉。市民化是大多數進城農民工的未來走向,但由於户籍制度改革以及與其相掛鈎的福利制度改革還在進行之中,農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分擔機制不夠完善,加之農民工的個體特徵和家庭因素等影響,這一進程比較緩慢。因此,需要堅持“共享而非偏惠”的原則,通過深化户籍制度與相關福利制度改革、完善農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分擔機制,以及營造有助於農民工城市融入的社會氛圍等措施,着力加快進城農民工市民化的步伐。返鄉生活是部分具有鄉土情結且願意返鄉的農民工的未來出路。這能緩解城市就業壓力、為農村發展注入活力,是破解城鄉發展雙重難題不可或缺的途徑。但是,受制於農村城鎮化發展潛力不夠、就業機會不多、公共服務供給能力不足、農民工資本積累薄弱等因素的影響,他們普遍面臨着“融城難題”且“返鄉無力”雙重境況。因此,對於計劃返鄉的進城農民工,需要通過政策扶持、技能培訓等措施,助其向職業農民轉變,從而成為促進鄉村振興的重要力量。
3.要儘快解決當前社會各階層統計數據的精細化問題
釐清社會階層狀況,是科學制定公共政策、合理調節階級階層關係的基礎。隨着“農工階層換位”的發展,**當前中國社會階層類型多樣化、利益關係複雜化,迫切需要改進相關統計工作,為全面釐清社會各階層狀況提供可靠依據。**但是,受諸多因素的影響,中國的統計工作長期存在着重視經濟數據,忽視或淡化社會、政治、文化等方面統計內容的問題。比如,我們知道有多少農業勞動者,知道有多少“職工”,但缺乏關於狹義的工人的綜合與總和數據。這極易導致方方面面對社會成員構成的誤判,也會導致輿論對相關社會現象的錯誤或過度解讀。如前所述,基於傳統觀念、數據缺陷,社會對農民規模的變化存在着諸如“寒門再難出貴子”等認知誤區。又如,隨着“三新”領域的發展,中國新就業形態工人的規模高達數億人,對當前的就業結構、消費結構和生活方式具有重大影響;但實務界、理論界都尚未就新就業形態工人的規模給出確切、細化的數據,對其內部的外賣配送員、網約車司機和網絡主播等社會羣體的規模問題也少有涉及。因此,需要根據社會發展狀況,豐富統計內容與調整統計口徑,在追求時效性的同時保持數據的連續性,增加社會、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內容,現有的統計數據科目也要不斷細化。同時,黨和政府、專家學者、新聞媒體也需要改進相關宣傳工作,在分析有關社會結構等問題時,以更加科學與準確的口徑進行衡量與表述,加強跨部門綜合分析,以更好地理解、推動社會全面發展。
概言之,農民與工人的階層換位,是落實共享發展理念、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徑,對於協調與平衡各階層利益關係,更好發揮國家治理效能具有積極意義。值得注意的是,**共享發展追求的是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漸進共享,這就需要在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的過程中,通過有序的治理體制機制改革,切實打破二元社會結構,推動全面的“農工階層換位”。**更進一步,需要通過完善職業教育體制、社會保障體制、農業補貼制度,以及健全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機制、土地流轉機制、土地有償退出機制、社保成本分擔機制等措施,破除阻礙“農工階層換位”的制度藩籬,輔之以必要的收入分配體制改革,擴大中等收入羣體規模,優化社會階層結構。
中國的“農工階層換位”,整體上是進步性的社會現象,得大於失的人遠遠多於失大於得的人,**其對國家治理問題所帶來的壓力,主要根源於有限的城鄉發展水平以及尚未完全消除的二元社會結構。**因此,優化社會階層結構的基本措施,是進一步推進“農工階層換位”,重點是推進地域和户籍維度的“農工階層換位”,以此推動形成“橄欖型”社會階層結構。這些“農工階層換位”過程中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有必要堅持放在優先位置解決,協同發揮城市作為經濟增長和發展的“發動機”,以及農村作為社會發展的“穩定器”與“蓄水池”的功能。
**當前,“農工階層換位”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都是非對抗性的、非破壞性的,對此需要採取包容性態度,堅持“以時間換空間”,在社會生產力進一步發展中、在持續的農業勞動力轉移中、在社會實踐不斷湧現出新技術和新經驗中,逐步解決或緩釋其中的各種問題。**比如,解決城鄉社會成員構成調整中的問題,需要加快城市化發展步伐,重點是堅持大城市優先發展戰略,加快以大城市為中心的城市圈、城市羣、城市帶發展,同時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加快第三產業發展,優化第二產業發展,以此擴大“農民”向工人轉變的容量。同時,需要大力發展農村教育事業,特別是職業教育,加快培育職業農民,從而釋放更多的農業勞動力,以此鞏固農民向工人轉變的鄉村基礎。此外,需要通過深化制度改革以進一步破除二元社會結構,促進農村人口的穩妥轉移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推進中國社會和諧包容發展和城市治理結構轉型優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