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房子,24年6月還清房貸,幾年前銀行的客服一直致電我,問我能不能提前還_風聞
Jackz-02-06 20:13
【本文來自《現在為什麼提前還貸能這麼難?》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你看看我的暱稱夠不夠暱啊
- 去年四月我還了某大行的所有商貸,十月還了公積金貸款和某小商業銀行的貸款。大行和公積金貸款採用線上預約、線上轉款的方式,不需要去銀行辦理,另一家銀行需要去銀行辦理,從提交申請到劃款大概一週時間,幾筆還款在不同的城市發生。所有還款都沒有繳納違約金,因為我的貸款合同中都明確約定了還款一年以上就可以提前結清,沒有次數限制,所以在結清之前或多或少也都提前還過,每次都比較順利。
可能我還款比較早,或者是所在的銀行操作比較規範,沒有出現作者所講的這種情況,但是我也確確實實在各種媒體渠道看到了類似“還款難”的消息。
另一個問題是,我為什麼想到提前還款呢?因為去年年初切實感受到了理財利息跑不贏貸款利率,一月份銀行穩健理財第一次受到衝擊的時候,雖然最終拿了穩妥低收益,但是封閉期的收益波動着實讓我心驚肉跳。不死心留了一小部分繼續理財,九月的情況大家也都看到了,不説血虧吧,畢竟本金就那麼點兒,但是二級風險的穩健理財還能虧錢我是沒見過的,所以理財到賬後立刻還了所有貸款,現在感覺一身輕鬆。
評論中有人對作者的説法頗有微詞,這一點我有些不理解,如果按照合同約定來操作,選擇提前還款應當是個人的自由,即便違反了合同約定,繳納相應的罰款不是也可以嗎?銀行現在的拖延操作我能夠理解,但是各種利用各種拖延手法、單方面的修改解釋條款,這種情況是合理的嗎?或者説需不需要監管和監督呢?
最後從個人微薄的經驗出發友情提示,能還則還,應還近還,努力攢錢提前還,無債真的很輕鬆。
説一下本人的真實情況。
本人的房子,貸款方是浦發銀行(即“浦東發展銀行”)。
到2024年6月份,本人的房貸就將全部還清。即將過上無債一身輕,成為真正房主的日子(現在還只是一個“租銀行房子”的,名義上的房主而已)。
這麼多年來,本人的還貸一次都沒有拖欠過,一次都沒有。
大約在4年前,也就是2018年,浦發銀行一個客服主動打電話給本人,詢問本人是否有能力提前還貸,如果有,就可以提前還清貸款。
有房貸的人都知道,開始幾年的還款,還的都是房貸的利息,後面幾年,還的才是本金,2018年的時候,房貸利息早就還清了,現在還的都是銀行的本金。
於是本人問客服,提前還貸是不是可以減少一些還款金額。答曰:“這個真沒有。”於是提前還貸計劃告吹,不是銀行不允許,而是本人不願意。因為還的都是本金,那為什麼要提前還清呢?打心裏就不樂意。
後來打聽了一下,發現銀行對一些還貸信譽良好的客户,都打過類似的電話,可是收效甚微,同意提前還貸的人是有,但真心不多。
所以本人就很疑惑,提前還貸真的有這麼難麼?為什麼有時候銀行還會主動和客户商量能否提前還貸?
難道本人的情況和文章中所説的,稍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