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揹債出户”!真事_風聞
铁臂-02-07 16:00
【本文由“敗燈是摔王跪王稀王”推薦,來自《因為彩禮談崩,我分手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harelf
- **第二個故事,臉都不要了。“一切從簡,提出訂婚要6.6萬元,買三金,克數不限,彩禮16.6萬元。”“**我爸説彩禮的錢他不會動,會以我的名義辦一張卡存起來,過幾年兩個人確實比較穩定了,再把錢給我們,假如我們離婚了,這個錢就算是留給我的。”“我考慮到他剛畢業,又要開店創業,壓力比較大,跟他説你要不讓你媽先找親戚朋友借一點錢,之後需要的時候,我再找我爸媽把這個錢拿過來。”聽懂了嗎,從簡還得20多萬,所謂過幾年再還,其實就是想拿人,而且還不是一般拿人,是要男方借貸敲骨吸髓式的,婚後生活但凡有點風吹草動,男方就不是淨身出户了,是揹債出户,我説的風吹草動不僅指男方犯錯,就是女方犯錯結果也是一樣,到法院也鬧不回來的,女方把自己叫妥協退讓,把男方叫得寸進尺,完全不覺得有什麼不對。這個故事最後説實話了,女方説了彩禮是態度問題,沒錯,太對了,女方就是想靠這個拿人一輩子。假如這個故事是真的,我覺得分手挺好,不然過下去等男方事業有成了,不差這點錢了,能受得了女方這一家人才怪。
説的太對了!“揹債出户”!真事
一朋友消防員,帥小夥,父母退休幹部。到年齡準備結婚,新房新車男方家早準備好。女朋友談了一年,同意結婚。
準岳母要求30萬彩禮、房車加女名。男方同意加名,但現金不夠(房車都是男方全款)。準岳母不答應,稱30萬全做嫁妝,只要對女兒好,將來還。多次商量無果,男方忍痛借錢籌到30萬,把婚結了。
婚後女方多次回孃家長住,三個月裏在新房沒超10天。
男方去接過幾回,女方各種理由推脱。最後火氣上來,激動起衝突。
女方以男方家暴為由要離婚,小區裏、居委會、男方單位、男方父母單位,不停上門鬧——要求離婚,30萬彩禮不退,房車賣掉給女方分錢。
雙方現在還在打官司
真事
若全按女方要求的彩禮來辦,男方搞不好真就人財兩空,揹債出户。男方大好的青春和事業全耽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