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兩套拆遷房讓一對親姐妹鬧翻,在利益面前親情也要讓道?_風聞
普通路人Y-02-07 10:51
據@錢江晚報的報道,杭州一對親姐妹,因為兩套拆遷房而鬧翻了。

根據報道中所述,當事人徐阿姨是家中的小女兒,除了父母以外她還有一個姐姐,因為姐妹倆很早就各自成家,這讓徐阿姨的父母省了不少心。
徐阿姨父母在世的時候遇上了老房子拆遷,他們家分到了兩套拆遷房。其中一套被徐阿姨的姐姐以孩子入學為由,過户到了她的名下。當時徐阿姨的父母也沒太在意,想着另一套之後就留給徐阿姨了。
然而事情在徐阿姨的父母相繼過世後發生了變化,徐阿姨的姐姐因為不滿徐阿姨在母親生病時沒來照顧,以至於姐妹之間產生了矛盾。等到徐阿姨想要繼承另一套房子時,因為姐姐一家不願意放棄繼承房產,所以除非姐姐簽字放棄繼承,不然徐阿姨將沒有辦法順利繼承房子。
母親生病住院的時候,徐阿姨的孩子也生了病需要照顧,母親那邊就去得少了。為此,徐阿姨的姐姐很不高興,説她沒有照顧母親。母親過世後,兩姐妹有一段時間斷了來往。最後還是徐阿姨先去找了姐姐,姐姐也説只是一時生氣,兩個人到底都是親姐妹,沒有什麼心結是解不開的。聽了姐姐的話,徐阿姨就放心下來。讓徐阿姨沒想到的是,在辦理繼承手續的當天,姐姐突然表示不同意放棄父母的房產。眼看着姐姐要和她“搶”這套房子,徐阿姨趕緊向工作人員解釋,説這是拆遷時父母説好的,兩套房子一人一套,姐姐已經拿走一套,這套是自己的。但姐姐和姐夫均不同意放棄繼承,沒有他們簽字,徐阿姨根本無法順利繼承房子。
報道相關原文段落
徐阿姨因此去諮詢了浙江遺囑庫,工作人員表示,之前父母答應的房子分配屬於口頭約定,並不屬於法定有效證明,所以二老的遺產依然會發生法定繼承,由徐阿姨和姐姐兩人平均繼承。
作人員解釋道,父母當初的話只是家庭成員之間的口頭約定,並沒有留下遺囑這樣的有效證明。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轉化為遺產,如果沒有遺囑就將按照法定順序發生繼承,由於徐阿姨的父母沒有留下任何遺囑,曾經的約定也是口頭的家庭會議形式,沒有留下任何書面的相關證據,因此二老的遺產依然會發生法定繼承,由徐阿姨和姐姐兩人平均繼承。
很多網友對這件事也是感到唏噓,有網友表示,一些老人很忌諱去立遺囑這件事,因為他們不會想到子女會在自己過失之後鬧出這種矛盾,但實際情況卻比他們想的要複雜的多。




也有人認為,現在這些都是徐阿姨一個人的一面之詞,所以也不是很好評價。


還有網友分享了自己遇到過的類似經歷,認為這種事情無論怎樣都會發生,看開點就好了。



不知道各位怎麼看待這件事,大家有過類似的經歷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