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家想要一個上門女婿,大致有三種情況,我們具體講一講_風聞
铁血共和-野生儒自干五02-08 16:20
【本文來自《説真話,我30多年前差點做了上門女婿》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老實説,你不應該對她們女家發火,要發火應該對你父母發才對,因為這種出户大事你爸媽應該(或者説絕對)是知情並同意了的,即使是舊社會,也只有稀裏糊塗結婚的,沒有稀裏糊塗上門的,因為女婿畢竟沒有血緣的牽絆,不理清關係,是成不了一家人的;並且封建時代無故將家庭成員出宗出户是有悖儒家倫理的。
如果更正式一些,還應該遍告本家親戚(族長、族老、祖父、父親、叔伯)同意才能讓你去別人家上門。並且成婚前要先上門認親,給新家親戚敬茶敬煙,新家親戚無異議才能談婚論嫁。
並且上門女婿有三種情況:1.女方無子,娶妻上門,奉養女家父母的(這種情況下一般是要求長子隨女家姓,女婿及次子不強求,親戚視女婿為子侄或女婿或表親都行,無特別歧視,但家產在法理上必須是歸女家的)2.女方無子,男方被“嫁”上門的(這種情況下男方會收到女方一筆豐厚的“嫁妝”,形同買賣,,名義上是“女婿”實際為男“妻”男“媳”,在男權社會毫無地位可言)3.女方有子,依然上門的(這種情況是有的,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男方都會被別人猜疑閒話)。
第一種情況,老實説無可厚非,全憑自願;第二種情況,不到萬不得已的境地,誰也不願意,;第三種情況,一言難盡。
看你的情況,你們家多子,她們家無子,讓你招贅過去應該是因為她們家很可能也是重男輕女的,寧願把家產留給“半子”,也不願平分給“外人(女婿)”,你的這一樁婚約相當於“過繼”,地位是高於其他女婿的,應該是挺平等的婚約,這種情況下一般要求女婿長子(有些要求前二子)隨女家姓,女婿及次子不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