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聊基層的那些事(有感於續議“公務員變合同工”是民心民意的客觀反映)_風聞
青年村一枝花的男人-02-08 14:59
1998年,國家第一批公務員制度正式實施;當時公務員基本上直接轉聘的,沒有什麼考試;不過當時轉聘公務員的僅限於鄉鎮副科及以上幹部、大學分配進入政府的、縣級機關單位正式幹部身份的。鄉鎮等基層工作人員該是什麼身份就是什麼身份;謠傳1999年的第二批公務員轉聘工作因為涉及面太大、太廣也就沒有了;後來,例如財政系統陸續上調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
從那以後,公務員基本上是實行逢進必考政策,一直到現在。當然,公務員招錄對象不限於大學生,例如有一些在基層村、居、社區幹滿一定年限的負責人(書記、村長、主任)可以納入招錄對象(筆者工作近20餘年,也就看到過2次),但是也要參加統考和麪試,考試和麪試過不了的,也沒有辦法。
每年的軍隊轉業幹部錄用為公務員,這個也是政府公務員增加的重要變量。
還有一部分公務員,是擔任到鄉鎮副科級的領導幹部,因為不在編,所以由市級組織部門審批後給予身份(公務員),但是這一塊審批非常嚴格。
面向基層羣眾服務的社區、鄉鎮、街道這些單位工作人員,具有公務員身份性質的較少;公務員身份基本上集中在鄉鎮和街道的領導幹部上,一部分是98年那批次轉聘的公務員(基本要到齡退休了)和後面考進來的公務員;絕大部分的工作人員基本上都是不在編制(現在叫編外人員);大量從事具體工作的非在編人員能晉升到社區書記、主任,或者鄉鎮、街道相關科室負責人也就到天花板了。基本上很難解決身份性質。
大學生村官,大概在0幾年才開始從應屆大學生中招錄,當時也是參照事業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沒有事業編制和身份),很多大學生村官幹滿3年後,出路一就是考編(公務員、事業編);出路二就是另外自主就業。基層意見非常大,一是因為基層非常缺少人手;二是好不容易培養熟練了就走了,基層到最後是空歡喜一場;當然基層為了留在這些人員,辦法也很多;一種辦法是讓這些大學生村官在當地落户結婚生子;一種辦法是繼續維持參照事業身份的待遇和保障;一直到前幾年,已經留下來幹了幾年、十幾年的大學生村官終於解決了事業編制身份。
事業編制,當時鄉鎮基層的事業編制主要是因X辦、X站、X所才設立的。2000年之前來源較為穩定,基本上都是中專、大專院校畢業分配到基層鄉鎮的學生和轉業志願兵、優秀退伍兵等。後面也參照公務員按照逢進必考的原則,崗位人員缺失才能招錄。
在聊一聊,基層大量非在編人員的事情。
筆者,自1999年進入鄉鎮工作, 1998年抗洪後退伍,第二年也就是1999年10月,才分配安置到鄉里工作(人事局安排帶事業編)。當時到鄉政府報到,鄉組織委員徵求我意見,去鄉鎮企業工作(當時鄉鎮企業還是比較紅火),還是去村裏工作,並偏重介紹了村裏情況,需要黨員尤其是退伍的黨員同志等等云云。就是希望你選擇到村裏工作。後來,我選擇到村裏工作,鄉政府給了一個職務:村長助理,下放到村裏工作。
當時,鄉鎮政府的公務員就是前面所説的,1998年轉聘的;鄉里大量的X辦、X站、X所的負責人和一些工作資歷很老的同志,都在等着第二批公務員轉聘。村裏工作的書記和村長實際地位要低於X辦、X站、X所;很多工作多年的村書記能再退休前轉到X辦、X站、X所任副職退休,那絕對是燒高香的;畢竟當時在村裏退下來的書記、村長由村裏發退休金,和在鄉里退休的標準及支付渠道是不一樣的。
對村裏而言,鄉里的幹部才真正叫幹部,哪怕是一般工作人員也是幹部。
幾個月後到了2000年,正式進入21世紀,從中央到地方開始提倡機構整合,鄉鎮合併、村村合併,3月份,村村合併,鄉鎮合併幾乎是同步開展。我所在的鄉被鎮合併了,成立一個大鎮(2個鄉、1個鎮合併),所在的村與另外一個經濟較為薄弱的村合併了,因為我們村基礎好,以我們村班子為主,書記保留,老村長終於光榮在村裏退休了(王村長幹過組長、民兵連長、治保主任,村會計、後來當村長)新村長是合併的那個村的村長(退伍兵,黨員,參加過老山自衞反擊戰),那個村書記也光榮在村裏退休了。
説實在話,當時我也剛剛到村裏幾個月,村幹部剛剛熟悉,剛剛熟悉幾個村民小組,認識了一些村裏的“名人”、“能人”、“狠人”、“甩人”,又要重新認識新合併來的村幹部,新增加的村民小組等等。。對於鄉鎮合併也是一頭霧水,但是村村合併後,就一起搭夥過日子。
當時村的主要任務,我歸納為:
1、計劃生育是國策,因為是一票否決制,所以,千萬千萬不能出問題,每年的3、9月份的雙月查工作是重點。計劃生育出問題了,村長、書記要免職,鄉計生辦的主任要免職,副鄉長要被處分,鄉黨委政府當年工作基本上倒數排位。這個在當時是決定一切的基礎。
2、俗稱的“三兩五錢”收繳,鄉統籌、村提留、農業税等收取,這個決定了村裏能不能發的起人員工資。(當時全職在村裏拿工資的,也就是書記、村長、會計;其他的副村長、治保主任、計生專幹,婦女主任、民兵連長以及聯隊會計等參照書記標準打折發放;村民小組長是每月有補貼,年底一次性發放),困難的村每年都收不上這些税費,都要到當地的信用社等貸款發工資和補貼。
3、發展村級集體經濟,這個是幾乎每個村都想幹的事;發展了集體經濟才能有錢發人員工資,才能有錢修路、修溝渠,當時農村都是土路,有錢了才能鋪一下砂石料。村幹部都是本村本組的,每年的農忙季節都要在家裏忙,很多老百姓和村幹部都是沾親帶故的;總的來説,農村是個人情世故的社會,很多上級安排下來的工作都好乾,村裏也多和鄉里鎮上爭取一些福利,哪怕多爭取一批砂石料鋪一鋪村、組的道路也是好的。
4、其他工作,例如禁毒工作(剷除種植罌粟的)、吵架打架(村民之間的較多),徵兵、上學、春荒救急、孤寡老人贍養(五保户)、結婚遷户口,田畝調整抽籤等等。。。因為我們地處長江邊,每年都要防汛,全村勞力都要分批上去防汛。
好吧,繼續聊聊基層非在編人員的事情。
接上回,鄉鎮合併後形成了,公務員(領導幹部)、鄉鎮幹部(大部分是X辦、X站、X所的負責人和一些工作資歷很老的同志)、事業編和一般工作人員(大部分是工作沒幾年的人員和沒有職位的中青年幹部)。結果合併後,傳來沒有第二批公務員轉聘工作了。
這些老幹部和老同志也很委屈,當時事業編制有不少的空編崗位,其實也能差不多都能解決這些幹部和老同志的身份問題,但是因為合併後事業崗位也給鎖死了不能動。所以,後來形成了鄉鎮幹部身份(不在編的,參照管理的老人老辦法),一般工作人員(後來全部變成鄉鎮聘用制,編外)的為主體的編外人員。
因為鄉鎮是一級財政單位,所以人員供養由鄉鎮自己解決。當時的人員招聘這塊,涉及到公務員和事業編的,上報區縣編辦審核後,由上級部門進行招聘;其他人員招聘,由鄉鎮自行解決。鄉鎮就從村、居抽調一部分優秀村幹部補充鄉鎮缺少的工作人員,在鄉鎮建立財政供養關係;另外一部分進行社會招聘,或者企業調入、學校調入等等。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併後的老鄉鎮幹部慢慢退了,原來的一般工作人員成長為鄉鎮科室負責人,從中央到地方開始重視新農村建設,村、居、社區的幹部隊伍也在慢慢發生變化。老一代的土生土長的本村人為主的村書記、主任退了下來,一部分表現好的村幹部能幹到村長(主任),村書記一般由鄉鎮黨委安排指定,慢慢的由村長幹到書記也變少了。因為幹部要年輕化,要有學歷等等,大學生村官很多都走上了村(社區)書記這個崗位上。這期間,村、居變成了社區,只是區分為城市社區,農村社區,鄉鎮也變成了街道辦事處,連縣也合併為區了。
0幾年的時候,社區也好,街道辦也好,還是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的,例如社區人員招錄,也就是社區書記開個會,報街道組織部門備個案就行了。現狀其實是一個社區即存在農村的村民小組,也存在進樓、進小區的居民小組(不少人户口關係還掛在原來的村民小組),這樣也就催生了社工這一工作崗位,當時身份性質叫社區自行聘用人員。有一段時間,社區內的自行聘用的人員,和非自行聘用的人員都在社區工作。街道辦一看這樣肯定不行,就把這個口子給扎死了,以後社區要進人員,必須由街道統一組織安排招錄。街道辦工作人員招錄也或多或少存在這種情況,後期也被區編辦等部門給叫停了。
人進來了,人也努力工作,沒有正當理由也不能給人開除是不?所以,基層和社區大量的編外工作人員就這樣。中國在快速的發展,社區也好,街道辦也好,因為社會發展、經濟建設、城市管理等事務性越來越多;上面的政策條線越來越多,執行也需要下面接着,一人多職是常態,越往基層,越缺人。
制度也不是一天就能建立起來的,制度也不是一天就能完善的,很多工作都是基層摸着石頭過河的。所以,我們不能用今天2023年的眼觀和制度來衡量或者批評過去的得與失。
至於公務員過多增加國家財力負擔的話題,也不是一天兩天才有的。我自己在基層待了24年了,我都不敢説我説的一定對和錯。更不要提那些其實只是下基層蜻蜓點水的專家的調研報告和文章了,數據收集一下,案例收集一下,邏輯完善一下,一遍富有正義感的,為國減負,為民減負,為民請命的文章、調研就出台了。懂基層的看了也就笑笑;不懂的就奉為聖經,真理。
以上,因筆者水平有限,不到之處還請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