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宗教與世俗的不同思路_風聞
深思的蓝-02-12 14:01
前些日子在自媒體上看到網友發帖講述某明星夫婦信洋教後的奇談怪論,感慨宗教正在對當今社會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幾億、十幾億元地投資去建設宗教殿堂和造像讓人膜拜,彷彿又回到了思想上的“解放前”。今天來説説我對宗教的理解,談談它對生活的影響。
我在許多文章裏提到過世界運行的兩個要素——“能量”和“方法”。前者推動世界運行,後者駕馭運行的方向和過程。人類追求美好生活的實踐就是針對這兩個方面去做的。
我在《人類文明的秩序》一文中説過,歷史可以看做是一部“方法史”。人類文化在本質上也是“方法”。中國文化就是帶有中國典型特徵的方法。西方文化就是帶有西方典型特徵的方法。
“宗教”與“世俗”作為文化概念,在本質上也都是生產生活的一類方法。只不過,宗教偏向針對“能量”想辦法,而世俗偏向“方法”想辦法。
我們知道,“能量”的本性是擴張的、釋放的。只有“運動和變化”才能確認能量的存在。換言之,不運動,不變化,就無法證實能量存在。
所以,由能量推動物質進行運動變化而建構出的這個世界,就表現出“自我否定性”。因為,運動變化就意味着對此時此刻“不滿”,“希望”去向彼時彼刻。這種“不滿和希望”就是“慾望”。它是能量運動變化本性的表現。
由於這種“自我否定”(即運動變化)是本能的、無條件的,所以也是絕對的、非理性的。它對現存秩序,比如物質結構、社會規則等,始終有背叛和破壞的衝動。這是天性使然,是難以遏制的,是能量的本來面目。
當然,自然運行內嵌了“進化”的要求,即我在《人類文明的秩序》裏説的兩個目標——效率不斷提高,豐富性不斷擴展。
這兩個目標讓能量的自我否定,讓它的“背叛和破壞本性”,即讓“運動變化”有了“選擇”的需要,併產生了“算計”。它要在投入和產出中尋求“獲益”。於是,非理性的本性在遭遇一次次的失敗,一次次的事與願違後,在“智慧”的協助下生成了“理性”,以便更好地“駕馭”物理規則和物質世界,包括人的肉身。“趨利避害”開始成為智慧生命重要的行動準則。
於是,人類開始審視“能量與方法”,“本性與智慧”,形成了“宗教與世俗”兩個追求美好生活,躲避苦難悲傷的大方向。
“宗教”將趨利避害的焦點放在了“能量”上,人的“本性”上。
“世俗”將趨利避害的重心放在了“方法”上,人的“智慧”上。
面對“能量”永遠運動變化,永遠“自我否定”,永遠不滿足,永遠充滿希望,永遠想要釋放的“本能衝動”,“世俗”知其不可阻擋,採取了疏導的辦法。典型就是發展科學技術,想辦法滿足人們的慾望,將能量疏導向正確的方向,使之符合自然進化的要求。
宗教則採取了堵塞的辦法,防止人們“多做多錯”,用“少做少錯”來維護秩序。典型就是用宗教戒律來約束信徒的慾望,約束他們的言行,將他們的能量,他們的一舉一動,都拘囿在宗教經文許可的範圍內。
當然,宗教在實踐中也發現約束人的慾望是困難的。“活着”本身就是能量存在的實跡,因此本能的力量太強大了。宗教採用了兩個辦法來化解這個難題:
一是,借用和發展了巫術中的“神明”形象來建立超自然的權威,然後用這個權威及其衍生的地獄、報應、苦刑等內容來恐嚇信徒,壓制他們心中那些不被宗教許可的慾望,以實現良好的社會治理。
二是,將人們的慾望引向宗教追求,用教職的進階或修煉層次的提高,用“成仙永生”或“進入天堂”的目標,轉移信徒對世俗慾望的眷戀。即用另一種能量釋放方式,另一種慾望來置換世俗慾望,實現社會治理的平穩。
這兩個辦法,前一個是“堵”,後一個表面上是“疏”,本質也是“堵”。因為它不是主動想採用多種方法來釋放能量,併為疏導慾望更改原有的規則法度,而是被動地,迫不得已地做出有限的讓步,用宗教美夢來“誘惑”人們轉移利益追求的目標。本質上還是恐懼經文和戒律被突破,世俗慾望不能被壓制。
所以,在追求美好生活,處理“能量本性”的歷史過程中,科學的發展就對宗教和世俗的形勢變化產生了重要影響。在科學的草創時期,宗教從巫術和神靈崇拜演變而來,逐漸繁盛,而世俗力量不斷受到抑制。當科學持續發展,人們的慾望不斷被滿足,生產生活中的困難不斷被解決後,宗教就日趨衰落,世俗則逐漸崛起了。
世俗重視自然進化規律,不傾向於把一個具體事物作為終極目標,而是把一個不斷進化的趨勢作為真正的方向。它更能實事求是,願意拋棄僵化的定式去適應複雜多變的需求。它正視變化,喜愛變化,在變化中不斷將能量的非理性特質與自然進化的理性方向協調統一起來。它用“變化”證實了生命的存在,也用“正確的變化”承載了生命的價值和意義。
而宗教經典則對生產生活有詳盡且繁瑣的規定和戒律。它傾向於固守,強調“不變”,謹守經典要義。這反而弱化了生命跡象,彷彿生命不是為這個世界而生的。這就像運動員用消極態度對待比賽,用罷賽來顯示對比賽的控制力。
當然,世俗的方法,或者説科學技術,到目前為止還不是萬能的。總有力不能及之處。比如無法治癒的疾病,難以預測的災難,解釋不了的物理現象,或某人的詭異言行,甚至有可能犯錯。這時,宗教仍有證明自己價值的餘地,可以不斷聲稱自己具有“真理性”。
當這些事情被用神明的意志和法力來闡述其中的邏輯,並教導人們從善如流,克己復禮,甚至存天理,滅人慾的時候,宗教就用帶有毒副作用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積極作用。那些詭異的事件,詭異的思想、慾望、情緒和言行,也包括錯誤導致的嚴重後果,就被宗教力量壓制住,不能擴散,逐漸平息了。這是科學不善於實現,而宗教可以完成的任務。
讓人不滿意的是,宗教的“有神論”傾向既是剋制鬼魅思想的利器,卻也是滋生它們的温牀。當自然現象被宗教渲染為超自然的正邪角力時,客觀的理性和嚴謹的邏輯就被拋棄,科學也被迷信毀壞。人類被引向“弱邏輯,難實證”的歧途,變成了感性的“無腦者”。因此,權衡利弊來看,一個健康的社會必然要對宗教加以嚴格的管束,發揚其好的一面,勸善守法,兼愛包容。對其消極的一面,反科學的、迷信的、無法實證的一面,要約束和限制。對其中惡劣的事物要取締和制裁。
總之,對於社會來説,還是要讓科學主導人們的心靈,讓理性思維和邏輯實證引導人們的言行,保證社會的世俗屬性。宗教最好逐漸被變化為一種道德倫理,成為判斷社會運行優良與否的反向指標,而不是被當做解釋世界,揭示自然之謎的真理,進而去操控人類的行動。
那種掀桌子不玩了的態度,那種將生命的可能性侷限在狹窄範圍內的做法,是有損於生命價值的,也是不符合自然進化規律的。在歷史上,教徒對科學的借鑑,對科學產品的痴迷,以至發生宗教改革,雖説也是為了宗教目的,卻也證明了宗教的侷限性,證明了宗教經典和宗教方法的明顯缺陷。這種缺陷與其希望得到的人類崇拜反差巨大,不足以替代科學和世俗精神來掌控人類社會的運行,即便科學和世俗是不完美的。
畢竟,“生命”不能用捆綁自己來趨利避害,不能用殺死自己的活性來實現存在的意義。
參考文章:
《人類文明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