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討論一個話題:收彩禮是女性的保障_風聞
双期-02-16 16:32
【本文來自《我是女的,未婚,為什麼不説彩禮,因為這裏男的太多,一開口就被想歪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呃,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選擇的權利,要不要彩禮,雙方協議就行,能接受就給不能就算也很公平。
我只是想討論一個話題:收彩禮是女性的保障。
先撇開一些扶弟魔那種家庭,那彩禮是一分都不會給到女方手裏的,也就不説什麼保障了。
直接説女方父母收了彩禮金直接給了女方或者父母給女兒留着,好!這就是女方説的保障了吧?
只是我不是很明白,既然雙方結婚領證,就已經有婚姻法保障了,離婚後,婚後財產必須得平均分,兒女共同撫養,一般孩子歸女方,男方必須給撫養費,這是明確的法律保障的。你們不願意相信法律麼?
然後我們就直接點,不説愛情這種感性的前提(當然愛情才是婚姻的前提無可否認)直接説兩人搭夥過日子吧,那麼雙方就應該是平等的,這句話有沒毛病?
那麼問題就來了,而彩禮是屬於婚前財產,很多時候男方買車買房後掏空家底給了彩禮結了婚,除非女方將彩禮用於雙方共同生活,彩禮才會轉為雙方共同財產。如果彩禮金在孃家那也就不成立了。
那麼離婚後男方的保障又在哪裏呢?(雖然有法律能部分返還彩禮,但是真實情況是都返還不了多少的,除非特殊情況:無實際婚姻生活事實等條件)要是到離婚那一步,男方那可就一光二白了。
所以兜兜轉轉,我覺得問題就回到了彩禮所相對應的“嫁妝”這方面了,現在老説彩禮而故意不去提及嫁妝,這個對男女都是不公平的。
看ID大家都可以知道我在廣東,我身邊的對於彩禮要求就不高,彩禮與嫁妝都是相等的居多,比如我一哥們是江西的,女方是佛山本地,他們結婚的時候據我瞭解,沒要彩禮,而是女方提供了房子,男方給了車子的首付(車子不值多少錢只是來個態度,因為男方當時的確條件不好,女方家長也理解,本來是不要的,後來男方家長提的),當然後來男的事業上去了,兩口子買了新房,感情也挺好。
而離婚的也有不少,我堂哥事業失敗前就淨身出户,將孩子財產留給女方,債務全抗,現在還給着撫養費。
其實對於樓主説的態度問題,我是贊成的,不管女方要不要,男方必須得有個態度(我同樣認識個賊摳門的奇葩,結果不好)
總結一句吧,彩禮還真不是婚姻保障,婚姻法已經保障了,兩個家庭感情的保障是彩禮與嫁妝的公平互補才能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