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幾年還是銀監會時,監管部門對銀行的監管處罰普遍金額不大,但僑興債事件後…_風聞
芥末兰花豆-02-17 20:44
【本文由“5號線往前海灣”推薦,來自《銀保監會依法查處5家金融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合計罰沒超3.8億》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作為一個前從業人員,有必要給大家科普一下,針對商業銀行類(包括農信社、信託、消費金融、汽車金融等)這一類機構的監管責任在銀保監會,當然人民銀行、外管局還有財政部也會針對一些業務開展監管。大家日常所見到的小貸公司、互聯網小貸、擔保公司這些則是屬於地方金融局監管。
在前幾年還是銀監會的時候,監管部門對銀行的監管處罰普遍金額不大,一般不超過200萬,但僑興債事件後,監管一下子罰了廣發7個多億,後續就多見一些處罰大單。這裏面最要命的就是沒收違法所得並額外處罰,金額不設上限。
這裏就有大家關心的問題,都這麼多錢為什麼不移送公安機關。需要澄清兩個問題:
1.違規事項是否違法。例如銀行資金使用不當購買高風險金融資產,或者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貸款三查不嚴,違規收費等等,監管都能對銀行進行處罰。這裏面實際上是經營質量的問題,並沒有貪腐或者其他違法問題,自然監管行政處罰就夠了。
2.銀保監會是一個制定監管規則,開展監督的機構,不是司法部門,如果在這個過程中發現人員貪腐或者其他事項後續要做的也是移交紀檢或者司法機關,銀保監沒有權利去審判誰。
此外,針對個人方面,之前一般都是機構問責,現在大家也可以看到對直接責任人,管理責任人,法人得處罰。一般經濟處罰不超過10萬,另外就是警告啊這些,最嚴重的就是取消任職資格。但是監管得處罰一般會傳導到法人機構內部管理。
最後有興趣的可以看一下,前公司出的監管處罰分析,每季度都有
【未來銀行】鑑過知來 嚮往而新:2022年度銀行業監管處罰分析洞察
2022年,銀保監會、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等銀行業監管機構共向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從業人員發佈罰單5,555張,合計罰沒金額約19.3億元,罰單數量連續四年呈上升趨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