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菱股份投資者索賠最新消息,二審判決結果已出_風聞
股民索赔宝-股民索赔宝官方账号-公众号:股民索赔宝02-17 14:16

一、索菱股份投資者索賠條件
2020年12月11日,深圳市索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 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0】105號)及《市場禁入決定書》(【2020】22號)。
經查明,索菱股份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索菱股份《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二)索菱股份《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最終,中國證監會責令索菱股份改正,證監擬決定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並對多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罰款及市場禁入。
根據我國證券訴訟法律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且行政處罰的上市公司,投資者可以依法索賠。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主任劉鵬律師認為,投資者符合以下條件有望獲賠:於2017年4月25日-2019年4月29日(含當天)期間買入,並在2019年4月30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以上索賠條件只是律師團隊認為,具體賠付範圍由法院確定)
二、索菱股份投資者索賠最新消息
據公開消息顯示,近日,索菱股份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已收到二審投資者勝訴判決書,廣東省高院維持了深圳中院的判決,認定索菱股份對投資者的損失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此次二審判決結果對後續投資者索賠具有重要參考作用。
日前,索菱股份公告顯示,公司於2021年度完成了重整事項,解決了公司債務危機及歷史問題,公司本年度生產經營逐步迴歸正常。對此,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認為,索菱股份重整完成或將利好投資者索賠事宜。
據消息顯示,索菱股份索賠案的訴訟時效截至2023年12月8日,考慮到股民索賠訴訟涉及程序較多,劉鵬律師建議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可儘早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若適格投資者不依法起訴,被告上市公司通常不會主動賠付。
受損股民及時通過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網參加索賠,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儘可能地追回投資損失。也可以關注“股民索賠寶”公眾號參與投資者維權訴訟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