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分揀工在崗猝死卻不屬於工傷,延遲退休還怎麼推?|兩會·言事(一)_風聞
观察者网时评-观察者网时评编辑部-02-22 14:09
2月22日,一條題為“60歲分揀工在崗猝死,人社局稱不屬於勞動者”的報道讓全網炸了鍋。
具體情況是這樣的:
2月20日,浙江寧波一名60歲老人在中通快遞分揀中心工作,因心臟驟停猝死在崗位,家屬稱中通公司不認可死者是因工死亡,只願意賠付意外保險金額。
目前,家屬的訴求是希望認定為工傷。
21日,寧波人社局表示,60週歲本身不屬於勞動者範疇,如果沒繳納工傷保險,就不能認定為工傷。60歲以上人羣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已經退休不屬於勞動者,參加商業保險的按商業保險賠償;另一種是沒有養老金,單獨繳納工傷保險的人羣需要認定是否為工傷,如果是,將按照正常流程賠償。
而公開信息顯示,涉事的浙江中通速遞服務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成立於2002年4月。風險信息顯示,該公司存在多個勞動合同糾紛和勞動仲裁案件,案由涉及工傷保險待遇、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等。年報信息顯示,該公司2016-2020年年報信息中參保人數均為0。

很多網友看了人社局的回應後,提出質疑:無論是退休返聘,還是打零工,60歲以上還在工作的現象在現實中很常見啊,這樣的情況不算“勞動者”又算什麼呢?
我國職工現行退休年齡是男性60週歲,女幹部55週歲,女工人50週歲。如果延遲退休政策開始施行,那延遲後的工作年限內,我的合法權益又該如何獲得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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