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舉債大多是無奈之舉,也有少部分是人為因素_風聞
水平一般般-叶随风动,风随心动,心随你动02-22 13:43
【本文由“打野蔡文姬”推薦,來自《趙燕菁:地方債要不要救?怎麼救?》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地方政府舉債大多是無奈之舉,也有少部分是人為因素,個人認為,主要原因有:
一是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壓力,特別是經濟滯後地區,面對被越拉越大的經濟形勢,面對越來越落後的基礎設施建設情況,面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民意呼聲,舉債發展成為地方政府的必然選擇,甚至成為政府有無魄力與能力的表現。政府的債務,大部分是用於基礎設施建設,或用於提高羣眾生活質量,公益居多,收益較少,債務越積越多,風險越來越大;
二是政府事權與財權的不配套,分税制之後地方收入有限,土地財政不足以支撐地方運轉,轉移支付成為地方救命稻草,但只能保證最低需求。面對諸如“八項實事”、”小康指標“、扶貧攻堅等重大政治任務,以及疫情等不可避免的重大支出,還有諸多上及部門及文件規定要求地方財政承擔的事項,重大項目的配套資金等,地方政府責任太多,可用財力太少,小馬拉大車,最終只能舉債完成任務;
三是個人政績的考量與腐敗摻雜其中,這其中有領導的好大喜功,也有一些幕後的PY交易,地方城投成為高風險區域,政府領導成為資金掮客的攻堅對象,當然這部分是少數,但影響甚為惡劣,如貴州獨山的水司樓等。
地方政府債務,應當説是七分無奈、三分主動,將責任全部歸於地方政府個人認為不太公平,而且目前地方對於如何化解債務,經濟發達地區尚可以時間換空間,用發展來解決,但對於落後地區,如無政策支持,實在是看不到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