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結婚應該取消繁瑣的禮金,自己工作掙錢,而非二十多歲就用父母的錢買房買車_風聞
Pelican-02-23 08:04
【本文來自《“我弟弟結婚我媽打算給他準備60w,我結婚只有6w,這是重男輕女嗎?”》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guan_15608452202472
- 你可夠人間清醒的,什麼都讓你給看穿了。
在我看來,家庭是人合的架構,不是資合架構。這是60萬和6萬的問題麼?父母培養就不算了?眼裏只有60萬和6萬的區分,把家庭看做股份公司咯。
説得很明白了,後面會變成各自成立家庭的關係,如果你可以接受十倍於你的分配比例,那當然這對於你不是問題。你可能只是處在一個年輕階段而已。而且人是人,物質是物質,都是客觀存在,極端的偏向都是不成熟的。現在説得是社會中的男女差異問題。即使你有一種“家教”道德範式,也沒有理由讓別人遵守你的家教。
第一,這個新聞暴露的更多是社會問題——男女成家需要的物質基礎,而不是你説的家庭問題。説得是兩個子女結婚成立家庭,父母給多少錢。
第二,就像我説的價值排序。你的排序是家庭第一,十倍物質差別也無所謂……雖然你從始至終也沒説你可以接受這種分配,但好像不值一提。 而這個女生,或者現在一些受過教育的人,都知道現代的一些基本觀念,自由、平等,她的訴求和疑問當然就是平等和應不應該平等。一個把這些觀念排在第一位的人,自然要要求平等分配,而非受到各種沒有根據的傳統或者父權。
作為另一種理想主義者,我從來沒覺得父母應該給子女錢財,根據法律規定父母有義務將子女撫養成人(《民法典》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而成年後子女結婚應該取消繁瑣的禮金,自己工作掙錢,而非二十多歲就用父母的錢買房買車,過起一種並非自己努力得來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