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剛剛口碑第一,內幕也是真黑_風聞
Sir电影-Sir电影官方账号-02-28 08:51
作者 | 毒Sir
本文由公眾號「Sir電影」(ID:dushetv)原創。
《毒舌律師》又開始發力了。
一方面,它成為了香港電影市場首部過億的華語片,並重奪單日票房冠軍。

另一方面,內地票房也漸有起色,貓眼預測從最初的1.3億,已經爬到了1.7億。

但與此同時,也有人感嘆,這種TVB式的爽片情節,可能只會在電影裏出現了。
豆瓣短評的高贊直接説:
説到底電影提供的也不過是普通人聊以慰藉的情緒價值罷了

真的如此嗎?
説實話,從點映到上映這短短几天,Sir已經二刷《毒舌律師》,越看越覺得過癮。
故事的精彩已不必贅述。
仔細看下來,還發現它暗藏着這個時代之下,想説卻又不能説的秘密。

就拿“爽片”這個詞來説。
人人都説這是TVB模式的異想天開,可如果Sir跟你説,林涼水這個人以及這個案件,雖然經過改編,是電影的虛構。
但。
Sir還是想起一個香港奇女子——
01
開掛人生
在電影上映後,在香港的江湖,她的名字又一次被人翻了出來。
翁靜晶。
就看看關於描述她的新聞,一個比一個勁爆。

什麼來頭。
先説她身上的幾個title。
80年代女星——
第一部作品就是與張國強、餘安安合作出演單元劇《年青人》,那時候的翁靜晶,才13歲。
1980年,她出演了蔡繼光的《喝彩》,和張國榮、陳百強、鍾保羅三人合作,1983年,她出演《楊過與小龍女》,張國榮飾演楊過,翁靜晶飾演小龍女。
妥妥坐穩女一位。

陳百強的緋聞女友——
在出道那幾年,電影、電視劇多與陳百強合作,產生曖昧小火花。傳説,陳百強的《漣漪》,就是為她而寫的。
但,還是緣分未夠,兩個人沒能走到一起。

劉家良的第二任老婆——
為了讓自己在剛出道的時候,能有個大靠山。翁靜晶通過行業好友的介紹,拜劉家良做乾爹。
這一拜不要緊,翁靜晶卻戀上了如父如夫的劉家良。
在她20歲的時候,劉家良與原配妻子離婚,淨身出户,與翁靜晶結婚。

婚後,為了不想讓媒體覺得她是靠劉家良的名氣發展自己的事業,宣佈息影。
而在劉家良的電影事業遭遇滑鐵盧後,她開始出來工作,接着又有了第四個title——保險銷售天才。
但讓她自己都意外的是,由於保險師資格證的考試裏包含法律相關題目,她輕鬆拿下92分,無意中發現自己在法律上的天賦。
於是,獲得第五個不可思議的title——
律師。
1996,她重返校園,開始攻讀法律學士課程。
36歲那年,她拿下了香港大學的法學碩士,多次考試滿分,還獲得了當時課程近八年來的最高分數。
她去新加坡學習穆斯林法,也學習了內地的法律,42歲,獲得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在她還在讀法律時,就已經在香港孖士打律師行(屬全球性的律師行,也是香港最具規模和歷史最悠久的律師行之一)做見習律師了,經手、參與過了不少大案,奇案。
她把了解的案件,整理、集結成書,名叫《危險人物》,一共出了8本。
這還不算什麼。
更奇特的是,翁靜晶在看到葉繼歡(香港三大賊王之一)晚年被病痛折磨,幫他爭取犯人的基本權利,讓他在獄中與女友結婚,順利幫女兒上了户口。並找到劉鑾雄(香港富豪之一)資助葉繼歡女兒之後的學業。
為了報答她的恩情,葉繼歡為她的《危險人物》作序,這樣的“噱頭”,也讓《危險人物》登上熱賣書榜。

前半生,可以説是百變人生,風雲詭譎。
後半生,她身上的花邊新聞太多:婚內出軌,丈夫捉姦,導致情人跳樓;劉家良去世後,又嫁入香港四大家族的豪門,成為何猷彪(何鴻燊的堂侄)的妻子。
時勢造英雄。
香港出現這樣的奇女子,不稀奇。
02
白骨案vs虐童案
電影是虛構的。
導演也聲稱,案子與現實無關。
但,從翁靜晶手裏的有一件案子,讓人難以忘記。
是1999年的彭楚盈白骨案,以至於很多人離開影院,第一個想到的便是那樁曾經轟動一時的舊案。
而那個案子,是翁靜晶接手的。
就像是金遠山在開庭時説的那句話——
證物幫不到他們
證人又幫不到他們
連死人都幫不到他們

戲裏戲外兩位律師所面對的境地可以説是,不相上下。
話説從頭。
1999年,模特彭楚盈死於方曼生(陳方安生的兄長)的房間裏,被人發現時,已經白骨化,顱骨掉在了牀邊的垃圾桶裏,身體倒在了牀邊。
初步判定,她大約已經死亡4年。

△ 死者彭楚盈生前照片
房主方曼生,是香港的一名律師,家族地位顯赫。
死者彭楚盈,是方曼生的情婦,而方曼生對警方交代説是,兩人已經多年未再見面。
可信嗎?
事實上,彭楚盈的死,有非常多的疑點。
比如警方在勘探現場時,發現有一個使用過的避孕套,但,並未進行化驗,後來還不翼而飛。
並且,這座曾經屬於方曼生的房產裏,有很多彭楚盈與他的合照,但案發後——
全部消失。
現實中,警方在彭楚盈頭髮裏檢驗出海洛因的成分,但彭媽媽説,她的女兒並沒有吸毒的跡象,也不會吸毒。

而且在死者失蹤期間,這間房子的電費格外昂貴,房主定期繳納水電費與管理費。電費那麼高,不排除要降温掩蓋屍臭的可能,那又是誰繳的錢?
這太詭異了。
更讓人意外的是,當年這個案子不了了之,直到2005年,受害者家人向律師翁靜晶尋求幫助,香港律政司司長這才迫於輿論壓力宣佈重啓彭楚盈案調查。
但可惜。
最終陪審團裁定,彭楚盈因“死於不幸或意外”,極有可能由於濫用藥物、或嘔吐窒息致死。
案情如何,咱先不做揣測。
先看看,翁靜晶在接到這個案子時,遇到了的事——
比如,做假證。
《毒舌律師》裏,陳球被鍾家收買,説了假話;而在翁靜晶開庭時,本該上庭作證的的士司機,消失了;接着出現了幾位“假裝”與彭楚盈相熟的吸毒人員,在法庭上説,他們的關係如何親密,彭女士是如何吸毒的。
但,在翁靜晶的盤問下還是露出了馬腳。
翁靜晶問那三位吸毒人員,彭死去的家裏,廚房在卧室的左邊還是右邊,入口能看到廚房嗎?這三位“好友”極力描繪廚房的位置——
但可笑的是,這間房子根本就沒有廚房。

△ 死者家結構圖
這與林涼水多次逼問死者父親鍾京頤,如何回家開門的過程時,他也一樣撒謊,最後被林涼水以鐵證如山的證據戳穿謊言。
比如,“放水”。
在《毒舌律師》後面的法庭戲裏,最精彩的就是林涼水與金遠山(謝君豪 飾)的對手戲。
當他們已經明確法庭上,撒謊的人是誰時。兩位敵對方的辯護律師,居然站在了同一戰線上,互相打起了配合。
而這事,翁靜晶在法庭上也遇到。
彭楚盈案裏的被告律師,Crebbin,是一名英國的女大律師,與翁靜晶正好互為金遠山與林涼水的角色。

當翁靜晶告知Crebbin這件案件的蹊蹺之處時,她也站在正義角度,幫翁靜晶做控方盤問。
甚至,她也沒有怎麼反對翁靜晶盤問證人。
電影裏,林涼水問董大狀,“你是不是人啊?”金遠山等問題出現第二次,才慢慢悠悠站起來,説一句:“我反對。”
而現實中,翁靜晶逼問嫌疑人:“這女人不停追你,吵到去你家,於是你找人殺她,是不是?”這樣激烈,被告律師Crebbin也沒有按照常理那般,站起來説,“我反對”。
真實的法庭戲,從不讓觀眾失望。
再比如,放大鏡。

在電影裏,林涼水通過放大鏡,找到了照片裏的破綻。
從而成了案件的突破口。
而翁靜晶的調查中,從警方給了她幾百張只有手掌大的現場照片裏,用放大鏡看到了現場有許多掉落的信件。
在這些信件裏,她發現了死者的税務問題,也發現彭的保險箱失蹤了。
從而找到了案件後續的調查方向。
雖然這些證據並不像電影裏戲劇化的成為將案件“一錘定音”的鐵證,但,這些破案的方向,可能現在看起來微不足道,未來也許會有別的證據,讓這些毫不起眼的碎片鏈接,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指引我們找到真兇的方向。
所以,在這隻放大鏡之下,翁靜晶説:我怎會不會心微笑。

這個案子是否還有隱情?
也許,還得等時間告訴我們一個答案。
但,這部電影背後的故事,不單單隻有這一處的精彩。
03
時代
你們注意到了嗎?金遠山在電影裏,是從頭到尾都在喝中國功夫茶的。
他想塑造一個對制度完美的維護者,有着維繫“傳統”的一個人。
為什麼要有這樣的人物設定呢?
一個關鍵的線索:時代背景。
《毒舌律師》和彭楚盈白骨案發生的年份相仿,一個是2004年,一個是2005年。
這是世紀之初,香港剛剛回歸不久。
為什麼要強調這樣的時代?
在歷史的巨大變動之下,社會關係分崩離析,有的重新洗牌、組編;有的找到新的跳板,改頭換面,渴求有另一種生活。
就如翁靜晶,從一名演員變身為一名律師,就如林涼水,從小法官到高級寫字樓,從法官袍變成高定西裝。

於是,電影中的三位律師,恰巧體現了在那個時代背景下的,不同階級的不同選擇。
以董大狀(王敏德 飾)為代表的“貴”,是當時的權貴階級,他們講洋文,喝西茶,隨便一開口,就是皇室、貴族、富人之間的利益勾連。

以林涼水為代表的“草根”,面對權貴自然可以橫眉怒罵,因為他最後還是會回到底層,為他們發聲,讓他們獲得該有的人權與生存的權益。

△ 林涼水喝的是茶餐廳的檸檬茶,也説明他“接地氣”的本質
而金遠山呢,在西洋的“貴”裏,他固有自己的選擇,不願意“為五斗米折腰”,“草根”裏,他又有着明顯的等級之分,有着中產階級該有的姿態。
他上下都不着邊。卻是在這個社會里,是不可缺少的一個齒輪。
與此同時。
在這個時代裏,他們每個人都有着自己的苦楚與不自由。
比如董大狀,看似是上了大船,以為在浪潮中平穩度過的那一位,卻被林涼水在最後“金句”點題:你以為跟他們(有錢人)是平等的,但,你永遠都不會與他們平等。所以,只能淪落為貴族的一條看門狗。
比如林涼水,他的迷茫很明顯,從跪舔貴族到幫老百姓打官司,他選擇了用“良心”平衡自己在時代裏選擇。沒錢,但換來了安心。
但,你發現了嗎。
在這個時代之下,動盪的永遠像是林涼水這樣的小人物,被犧牲,被妥協。
而壓在他們之上,依舊穩如泰山的是什麼?
是權貴。
正如翁靜晶後來看電影,所注意的第一個角色就是鍾家老太,“你一見到這個老太,應該對她的原形有很大聯想。”
為什麼?
很顯然,她聯想到了當年被告的妹妹,她有這樣的能力。

所以大約也正是如此,2005年,當翁靜晶耗費人力物力,義務幫死者打官司後,最終,也沒有得到預想的結局。
不會有任何人為死者負責。
即便當時就有很多人質疑,即便時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後來對媒體提出,懷疑自己在調查中被繞過。
這個結果也無法改變。

歷史從來都是如此,也只能眼睜睜地看着它如此。
所以在翁靜晶的故事中,你似乎可以看到另一個林涼水。
她可以無所顧忌地挑戰權貴。
比如“小龍女”事件中,她可以大罵成龍,替吳綺莉發聲;比如彭楚盈案中,她可以費勁心力,義務為死者翻案;比如“尼姑與和尚結婚”案中,她耗費了兩百萬的身家,終使得被騙的善款返還給信眾。

即便如此,在她53歲那年,即便患上甲狀腺功能衰退,為了養活家人,也只得復出,幫人打官司。
就像是林涼水説的:
我是山腳的蟻民而已

時代洪流之下,人如螻蟻,為了活下去。
就必須“豁出去”,找到能夠抱團的位置與歸屬的木板。
才不至於被衝散罷了。
04
英雄與人
翁靜晶曾經説過一句話:
在大世界裏面 小人物是沒有公義的

於是在復出之後,她一直堅持幫小人物爭取,一直堅持幫弱者發聲。
以至被人稱為:“俠女”。
在最近的採訪時,有人問她,如果彭的白骨案又重新開庭了,你還願意繼續成為接手嗎?
她説:“我一定要做完這件事,人有一口氣也要做完這件事,我覺得這件事是未完的。”
《毒舌律師》從裏到外,也都散發這一股——
“俠”之大義。
黃子華在採訪時,也談到“俠”是一種理想。
“俠”大家能理解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
但這是一種價值觀
一個社會應當有的價值觀
這是我們的理想
現代社會,無論“俠”還是“公道”
都是一個理想

但這個電影,重要的是“俠”嗎?
不然。
林涼水被關在警局等待保釋時,叫來了當年相熟的高級督察幫忙。
督察與他説了一句:
你想做英雄,但我還要做人的。
英雄只是理想,人,卻是所處的現實。
什麼是人?
在開頭,林涼水在當法官的時候,案件裏有一個偷飯盒給爸媽吃的男人:
飯盒原價13,特價6塊。
控方律師要男人賠26塊,但,林涼水説,特價飯盒只應該賠12塊。
小偷只需賠12塊,但,還得罰款600,分期半年。
Sir兩次觀影,每一場都有人在這裏笑。
笑什麼?
笑這個男人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電影裏,林涼水在首案就遭遇滑鐵盧,跟好友在操場上聊天,好友用手一指,你從他眼睛裏看到的是什麼——
一個向警察作揖感謝、求饒的老太太。

這個場景,在前不久的《風再起時》也有相似之處。
還記得警探磊樂是如何走上收保護費的道路麼?
一位老太太按照道上的“規矩”給磊樂遞錢時,他沒收。老太卻把孫子叫來,不分青紅皂白的打一頓,認為一定是孫子做錯事兒了,所以阿Sir才沒有收自己的錢,這錢不夠。
最後磊樂不得已,才收下了保護費,給他們買了“心安”。這也成了磊樂建立他的貪污帝國時的“核心”:
以污穢的手段,保存最底層人民的基本生活。
這明明是錯的,但,這就是當時的規則。
英雄不常在,苟且活着才是常態。
再説一個彩蛋吧——
還記得這一段嗎?
以前個個都説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今時今日人人都改口了
説法律面前 窮人死定了

但在港版裏,最後一句話應該是,“法律面前,窮人含撚”。
翻譯過來,“含撚”自然不會是一句多麼文雅的話。
它的粗鄙之處不單單是特指了某種器官。
而是,因為沒錢,窮人不得不低頭,不得不委屈求全,因為沒錢,以跪舔的姿態,才能獲得自己零星半點的正義。
就像《毒舌律師》在最後的一番慷慨激昂的結案陳詞,直指——
“ Everything is wrong”。

到底是這個死板的制度錯了,還是這個吃人的等級錯了?
還是這個忽視“人”,而抬高“錢”的現實錯了?
林涼水轉身回去。
望向沒有媒體,沒有表情的“觀眾席”。
沒有“人”,能回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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