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養一頭牛”IPO獲受理 業務模式涉“傳銷”爭議遭重點問詢_風聞
灯塔媒介-03-01 17:12

燈塔媒介3月1日訊,昨日,認養一頭牛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認養一頭牛”)主板IPO獲上交所受理。
公司本次發行股數不低於發行後總股本的10%,發行股份數量不超過4047.06萬股,本次發行不涉及老股轉讓。本次擬投資項目的投資總額約為18.51億元,擬投入募資約18.51億元。
1.
招股書顯示,公司主要從事“認養一頭牛”品牌乳製品的研發、生產與銷售業務,產品包括多種款式的純牛奶、酸奶、奶粉、奶酪等乳製品及生牛乳。
圖源:認養一頭牛官方微博
公司以建立自有優質奶源為業務發端與發展基礎,逐步向自主品牌運營、自有生產基地拓展深化,形成了以線上銷售與線下銷售相結合的乳製品一體化經營體系。
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公司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約為8.65億元、16.5億元、25.66億元、15.97億元。
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源於純牛奶、酸奶、奶粉等乳製品以及生牛乳,上述各類產品各期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96.93%、95.60%、97.59%和96.85%。
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10,778.08萬元、14,523.94萬元和14,039.72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10,318.68萬元、12,265.96萬元和12,507.15萬元;最近三年淨利潤為正,且最近三年淨利潤累計(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孰低)為35,091.79萬元,最近一年淨利潤不低於6,000萬元,最近3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為47,637.90萬元,不低於1億元,符合上市標準。
招股書顯示,“認養一頭牛”本次擬募資用於海勃日戈智慧牧場建設項目、品牌建設營銷推廣項目、信息系統升級改造項目、補充公司運營資金。
2.
此前,在證監會披露的反饋意見中,證監會要求“認養一頭牛”補充相關信息:
認養奶牛相關業務模式的具體情況,客户獲取、業務開拓是否涉及傳銷;上述相關模式或活動是否屬於“以代養殖、租養殖、聯合養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是否涉及非法集資或非法公開發行業務,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
“認養一頭牛”在最新招股書中披露,在業務模式方面,公司主要通過天貓/淘寶、抖音、京東、美團、拼多多、快手、唯品會等大型電商平台進行產品銷售與品牌推廣的同時,積極與嗨團、有贊、雲集網、洋葱網等新興電商平台進行合作,拓展嘗試各類新型銷售推廣方式。
其中,基於具體合作電商平台的運營模式,子公司杭州一頭牛於2016年12月與第三方電商“開始吧”合作推出“牧場共建人”活動,於2017年1月與第三方電商“美好的店”合作推出“聯合牧場主”活動,具體內容及目的均係為推廣銷售公司奶卡(“提貨配送卡”)業務,不存在轉讓或賦予參與人特定奶牛所有權或收益權的情況,活動標的為可兑取特定數量牛奶產品的奶卡。
兩項活動系公司與第三方電商合作開展的具體銷售推廣活動,累計實現奶卡銷售收款229.37萬元,所形成的相關產品銷售規模及佔比較小。兩項活動於報告期外2018年底前到期終止,此後公司未再開展類似活動。
公司與合作方、參與人之間均系以真實的商品交易為前提,不存在“發展下級”、收取“入門費”、“層級計酬”等《禁止傳銷條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新型傳銷活動風險預警提示》所認定的傳銷行為。
根據杭州市餘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杭州市公安局餘杭區分局出具的證明,公司及子公司杭州一頭牛報告期內不存在因涉及傳銷相關違法行為被投訴、舉報或因違反《禁止傳銷條例》受到行政處罰的情況,不存在因涉及傳銷相關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偵査的情況。
由此,公司歷史上與第三方電商平台合作開展的“牧場共建人”、“聯合牧場主”等銷售推廣活動及公司業務模式,在獲取客户、開拓業務過程中均不構成或涉及傳銷行為。
公司與“開始吧”、“美好的店”第三方電商合作開展的前述活動,均系以真實的商品交易為前提,活動標的為可兑取特定數量牛奶產品的奶卡,不涉及公開發行股票行為,亦未承諾給付股權收益、牧場經營紅利等非商品權益。同時,該等活動不存在公司為參與人代養殖、租養殖、聯合養殖的情況或約定。此外,公司在合作開展“牧場共建人”、“聯合牧場主”活動過程中,資金相對充足,不存在非法集資或向社會吸收資金的現實需求及主觀故意。
根據杭州市公安局餘杭區分局出具的證明,公司及子公司杭州一頭牛報告期內不存在因涉及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及非法公開發行相關違法行為被投訴、報告的情況,不存在因涉及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及非法公開發行相關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偵査的情況。
由此,公司前述與第三方電商合作開展的銷售推廣活動及公司業務模式,不屬於“以代養殖、租養殖、聯合養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不屬於非法集資或非法公開發行業務,不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
(以上內容與燈塔媒介立場無關,相關內容不對各位讀者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