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許罪犯的子女考公,其實不是歧視,而是保護_風聞
天下事一个字-03-01 10:35
剛看到一位人大代表建議一人犯罪受到刑事處罰,就影響其子女、親屬參軍、考公、進入重要崗位的規定,應予以徹底摒棄,否則會對受影響人員極不公平。沒有任何科學證據證明被告人犯罪,其子女、被扶養人、受其影響的人等就一定會有犯罪傾向、犯罪意圖或者犯罪行為。
這位代表是從石頭裏蹦出來的吧,從來也沒人説受影響的人等就一定會有犯罪傾向、犯罪意圖或者犯罪行為啊。只是人是社會動物,中國人又是最重視家庭的,多少官員本身是好人,因為親人犯罪而被拖下水。而壞人又會因為親人有權力而更加肆無忌憚,孫小果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子女是好人,那一定是個孝順的人,當他的父母犯罪時,他會不會包庇甚至用手中的權力幫父母開脱?雖然有大義滅親一説,可真正能做到的能有幾人?再説滅親都是指子女或同輩,能滅自己父母的古往今來有幾個?
所以,僅僅考慮子女個人的品性是不夠的,連家人一起考慮才是負責的做法,軍隊中掌握關鍵武器技術的軍人不但考察父母,甚至要往上考察好幾代,這也是歧視嗎?這是為了國家安全負責。
現實中手握一定權力的幹部,受到誘惑甚至圍獵是必然的,利用親屬把官員拉下馬的例子太多太多了,即使本來是個好人都未必能禁受住誘惑,何況有前科的。如果一個罪犯的子女掌握了一定權力,那他的父母一定會被不法分子當做突破口,就為了所謂的公平,把其子女致於這樣的境地真的好嗎?
所以,不許罪犯的子女考公,其實不是歧視,而是保護他們,如果本身足夠優秀,在其他行業不能成功嗎?而且還避免了從政的風險,這是對其本人和家庭負責,也是對社會對國家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