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這三起事故,電動車全責!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03-02 23:42
來源:金華交警

“紅燈停,綠燈行”
這是一句耳熟能詳的警示標語
但卻總有人**“明知故犯”**
最終釀成悲劇付出代價
看別人闖紅燈沒事,我也闖
2月26日下午,在金華市金東區嶺下工業區路口,一輛電動車闖紅燈過路口,與另一輛信號燈變綠後放行的小車相撞,事故導致電動車駕駛員腿部受傷,兩車受損。
“我看對面一個三輪車開過來闖紅燈都沒事,那我也就想開過去了。”電動車駕駛員面對交警詢問時還振振有詞。
經調查,電動車駕駛員因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不顧車流與紅燈,車毀人傷

2月23日,何某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金華市環城南路由東向西行駛,17時50分許,行駛至環城南路與永康街交叉口,在左轉彎時與戴某某駕駛由北向南行駛的小型汽車發生碰撞,造成何某某受傷及兩車損壞。
經查,何某某駕駛機動車違反信號燈指示通行,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戴某某無責。

險遭碾壓,受傷還得負全責

2月3日12時許,在金華市婺城區,朱某某駕駛小貨車行駛至通園路與新華街交叉路口直行通過時,與駕駛電動車沿通園路自西向東闖紅燈直行通過該路口的葉某某發生碰撞,造成葉某某受傷及兩車受損。
該起事故中,葉某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未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朱某某無責任。

總有人騎行電動車闖紅燈
認為不是什麼大事
覺得自己是“弱者”
覺得其他車輛會讓行
殊不知危險就在這一瞬間
駕駛電動車,切勿“恃弱橫行”

交 警 提 醒: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以為自己是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屬於“弱勢羣體”,就置法律的權威於不顧,任性地闖紅燈、逆行等。 電動自行車一旦與機動車發生碰撞,大多數情況下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受傷、致死率更高。因此,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不要再抱有僥倖心理,一定要正確佩戴安全頭盔,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