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是門檻?打破就業年齡限制被熱議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03-02 22:26
海報新聞2023年03月02日 14:13:38 來自山東省0人蔘與0評論2023年全國兩會召開在即,“35歲就業門檻”的話題再次引發熱議。近些年,許多職場人一旦邁入35歲,就不由得產生“年齡焦慮”,這一隱形的年齡歧視,在職場一直存在。
放開公務員考試35歲限制
崗位向35歲以上羣體傾斜
近日,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總工會辦公廳主任呂國泉建議,要強化法律制度保障,明確就業年齡歧視判定標準,增加監管處罰可操作性,對各年齡段勞動者給予平等就業保護,要求用人單位不得將年齡作為招聘、晉升或辭退的紅線。對用人單位有形或無形的年齡限制的做法,加強勞動行政監察和羣眾監督,加大懲處力度。加強普法工作,引導勞動者運用法律保障平等就業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原副校長姜耀東也建議,企事業單位應結合實際,考慮不同種類工作的特性和年齡匹配度,對一些需要豐富經驗和閲歷的崗位,應當向35歲以上羣體傾斜。
近年來的全國和地方兩會上,一直有代表、委員建議取消公務員招錄設置的35歲年齡門檻。2021年起,時任全國人大代表、編劇蔣勝男連續兩年在全國兩會上提出建議,取消國家公務員報考35歲以下的年齡限制。
對此,廣大網友紛紛表示支持和點贊。

10省份取消公務員35歲限制
目前,全國已有近30個省份啓動了2023年度公務員省考招錄,備受關注的“公務員35歲年齡限制”今年多地有了變化。
據不完全統計,在20餘個已公佈公務員報考信息的省份中,河南、貴州、天津、湖北、江西、廣西、四川、雲南、重慶、內蒙古10個地區,近些年放寬了部分崗位的年齡限制。但這些放寬政策,多面嚮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河南今年省考公告寫明,除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職位外,對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放寬到40週歲以下(1982年1月以後出生);天津、內蒙古、廣西、重慶等地在公務員招考中指出,2023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報考的,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1982年1月以後出生)。
公務員省考具有風向標的作用,作為一項重要的招錄考試,可以引領社會價值觀的變化。打破“35歲門檻”是一個積極信號,有助於提高消除職場年齡歧視的速度和效率,為企業的招聘提供借鑑。

35歲的門檻從何而來?
1994年6月,《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發佈,報考國家公務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是“年齡為35歲以下”。2019年,中組部修訂《公務員錄用規定》,明確報考公務員的年齡要求為“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有分析認為,這樣的規定是因為公務員被認為是相對穩定的職位,35歲以上的人成為公務員,會造成幹部隊伍老齡化。
此後,這一標準被一些事業單位及企業在招聘時採用,很多普通單位也爭相效仿設置這樣的年齡門檻。不少公司考慮認為,35歲以後,人開始思想僵化,如果沒有實現升職,那容易“躺平”、無所作為混日子——這種觀念帶動整個職場對35歲以上求職者的年齡歧視。搜索市場上的各種招聘廣告,許多崗位都明文規定只要35歲以下的求職者。
35歲代表着什麼?
馬雲35歲創辦阿里巴巴;
梅西35歲七度當選世界足球先生;
任正非43歲創辦華為;
……
35歲從來就不是評價一個人能否勝任工作的標準,更不應該成為將他們拒之門外的“門檻”。在工作能力、態度等方面,35歲及以上的合格職場人並不會輸給更年輕的任何一個羣體。

從個人層面,姜耀東委員建議培養和建立終身學習的意識。人力資本的積累是一個全生命週期的過程,隨着基礎知識和科學技術的更新,全社會的人都在面臨學習新知識,適應社會發展的新挑戰,不同年齡階段的人有着不同的優勢,培養終身學習習慣,持續提升個人價值。
2011年,我國社會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為7.5年。2019年,就已經提高到10.7年。在這個背景下,如果還守着“35歲的門檻”只會加劇就業形勢的嚴峻,引發社會的普遍焦慮。
我國正逐漸步入老齡化階段,這也意味着我們不能再簡單地依靠人口紅利來發展經濟,必須構建更開放的就業觀、年齡觀,更好地滿足全社會的人力資源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