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的猴子,你們的好日子到頭了?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03-02 22:32
害怕猴子的壹讀君|謝馮輝
如果你跟猴子近距離接觸過,就知道為什麼大鬧天宮的是猴王了。
不僅機靈活潑,還“手賤”得不行,其中峨眉山猴子尤其猖狂,搶遊客食物都是小意思,急眼了還會和遊客打起來。
但最近,這些峨眉山的猴子似乎惹來了麻煩。有網友在社交媒體上發文表示,惹禍的猴子被關進了鐵籠子,籠子上還貼着“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一個月”“過失傷人罪,刑事拘留十天”等紙條。評論區則有網友戲稱:峨眉山的猴子被拘了?這下可以安心去玩了。

峨眉山的猴子你們好日子到頭了詞條衝上熱搜|圖源:微博
不過很快,官方就闢謠了,“網上消息不實,但已經在逐步開展‘人猴分離’計劃。”雖然消息不真,但從中可見人們被猴子“折磨”得不輕。
就是説,為什麼猴子這麼“手賤”?跟猴子“互毆”,能不能行?
為啥猴子那麼“賤”?
常言道“山中無老虎,猴子稱霸王”,在一些景區,猴子們可比霸王還霸王。
據不完全統計,光峨眉山的猴子一年就傷及遊客大約超過300次,也就是説平均一天就會有一個遊客受傷,而那些未曾受傷但遭到搶東西的人更是不計其數。

峨眉山景區、黔靈山景區猴子傷人事件尤其常見|圖源:百度搜索截圖
事實上,這些猴子這麼“手賤”是猴之過,也是人之過。
猴子生活的社羣講究實力為先,誰厲害誰就是老大,所以猴羣一般都會聽令於強大的猴王。猴羣裏的猴子們聽不聽話,就要看猴王教得好不好了。
問題是,猴王自己也不“懂事”。
在峨眉山,猴王甚至可能是第一個不聽話的,早年更是有一位猴王導致遊客意外掉下懸崖身亡而被直接槍斃。
據景區員工介紹峨眉山景區大約有14個猴羣582只猴子,每個猴羣都會有一到兩位猴王。而且,猴羣基本每四年都會進行新一輪猴王競選。所以,老猴王被擊斃了,新猴王也會很快補上去。
不過,現在的猴王們也沒好到哪裏去,每天都會讓猴子們定時去猴區上下班,向遊客索要食物。因為遊客帶來的食物往往能夠滿足猴子們的日常所需,它們也就不用再去單獨尋覓食物,可以少費許多功夫。久而久之,猴子們也就習慣了,甚至可能覺得理所應當,如果不給食物,便自己去翻東西、搶東西。

猴子沒翻到食物慾攻擊人
值得一提的是,峨眉山猴子主要為藏獼猴,是獼猴中最大的一種,也是迄今為止亞洲發現的最大的猴子之一。他們體長可達71釐米,體重最高可達60斤,皮毛濃密顏色深,同時還擁有不俗的攻擊力,被個別地區的人稱為“黑猩猩”。
在脾氣方面,相比較於讓人上手隨便摸都不易生氣的“猴德代表”金絲猴,藏獼猴可以説是翻臉堪比翻書還快,發起脾氣來還就會亂扔石頭,或者直接撲咬上去。

此外,猴子還有一大特點——好奇心旺盛。
在野外時,猴子就喜歡東看看西玩玩,比如捅馬蜂窩。更別提它們每天看着景區進進出出那麼多不同的人,揹着不同的包,自然會忍不住上前查探一番,遇見喜歡的更是想直接搶走。

猴子這手着實有點欠
搶東西也就罷了,為何愈演愈烈成了猴子傷人,甚至“人猴大戰”?
這就不得不提到人們的“溺愛式投餵”了。那些在我們看來毫無惡意的投餵、親近,都可能成為猴子翻包、搶食以及傷人的底氣。
以黔靈山為例,在上世紀六十年代不過只有幾隻逃逸出來的實驗獼猴,如果沒有人為干涉,再加上食物、空間的限制,幾隻逃逸的獼猴在黔靈山並不會過度發展,也不會有太大影響。
但是,隨着遊客們蜂擁至此,投餵逐漸增多,甚至有當地居民組成“愛心投餵”團隊,每天向獼猴投餵食物。由於人類投餵的食物非常容易獲取,猴羣的行為逐漸出現了變化:從最初的懼怕人類,到習慣投餵,再到開始產生乞食行為,最終造成了找不到吃的就打人的局面。

討厭沒有邊界感的猴|圖源:小紅書
最後,猴子本就有野性,受到刺激就容易做出一些不當行為,如果有人去專門挑釁、逗弄甚至毆打猴子,讓猴子不得不做出反擊,長久下來猴子就可能會對人類產生記恨情緒。
就是説,下次遇到猴子,還是保持邊界感的好。
和猴子“互毆”犯法嗎?
“人猴大戰”多發,被搶走東西事小,可是被打傷了的遊客該找誰索賠?
讓一隻猴來道歉不太現實,根據我國法律,對動物園/景區動物傷人事故責任認定一般有兩種情況:
一是由於動物園工作人員監管工作出現失誤造成的損失,則由動物園承擔事故責任;二是動物園的工作沒有出錯,由於遊客違反動物園相關規定或過失引發的事故,則動物園不承擔或者少承擔事故責任。
要問誰最熟悉這個責任判定,那可能就是賠錢賠到快入不敷出的黔靈山公園。
據黔靈公園管理處統計,2005年到2010年,黔靈山公園獼猴累計傷人6107人次,公園賠償醫療費240萬元,園內近60000平方米綠地被猴兒踩成荒地也需要花錢修復。而在最近的一次採訪中,公園管理處處長楊振算了筆賬,公園在猴子身上開銷,包括基礎設施重建、生態環境修復、傷人事件賠付,一年下來至少要200萬。

猴子不僅吃得多,惹禍也多|圖源水印
同時,《民法典》中也有關於動物侵權的具體規定: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條: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條: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猴子傷人有官方負責,那在被猴子攻擊過程中,遊客還手傷了猴子怎麼辦?
事實上,在被猴子襲擊過程中,出於自保還手,或者在這個過程中不慎打傷猴子不算犯法,而算緊急避險。關於緊急避險的定義,也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打傷/打死猴子不犯法只適用於遇到了危險情況。受到保護動物的襲擊又無法逃脱這種情況下才能進行反擊,如果已經沒有危險了,依舊對野生動物施行暴力,這屬於違法行為。
曾經就有新聞報道“女童家門口玩耍被野猴踢倒拖走,路人因為解救孩子造成了猴子的死亡”事件,事件中的路人就不算犯法。但如果是狩獵、捕殺或者主動攻擊,就屬於違法行為。

圖源:微博@江蘇新聞
如此規定也是出於實際情況考慮。
畢竟猴子真的很兇,要知道,就連景區管理人員也需要隨身攜帶塑料質彈弓,一旦猴子出現攻擊人的行為或其他不當行為,他們就會用彈弓將其嚇退。而且,景區內也有售賣“防猴棍”,允許遊客人手一根以警示大膽的猴子。

防猴棍堪稱現代“金箍棒”|圖源:微博
此外,切記不可防衞過當。
如果猴子都跑了,你還要追上去打,最終只會是兩種情況——被猴羣圍攻,或者受到法律制裁,怎麼看都是自己多受罪。至於主動招惹猴子反被打的,會不會被罰是一回事,打不打得過是另一回事,還是離猴子遠一點好。
如果就不信邪,後果很可能是:
“説出來你不信,我的屁股被猴子撓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