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0年代結婚,單位根本就沒有房子分給我_風聞
guan_16633147232553-03-02 17:29
【本文來自《“中國女人以前結了婚坦坦蕩蕩找國家要房子,何時淪落到結婚要求男人加名字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這就是胡説了。我80年代結婚,單位根本就沒有房子分給我。我岳父岳母家離開這個單位,他們的房子讓我們夫婦來住來住,如果他們不離開,我上哪裏要別人分房子給我呢?
分不到房子這種現象,在城市裏很多很多。1978年城鎮居民人均居住建築面積6.7平米,轉換成實用面積更低。現在的人們簡直不可想象當年城鎮居民居住困難的情況。
再説,你分到了房子,房子產權也不屬於你們夫妻任何一人。那是國有資產,你們只有居住權,沒有所有權,每月必須繳納房租。當然,現在也不是不可以繼續使用這種方法,前提是大家必須接受“走後門”這種自70年代以來盛行的腐敗風氣。就像現在有人建議“免費醫療”一樣。我已經是67歲的老人了,我申明,如果實行“免費醫療”,醫院就是我的家了。大家都需要及時治療、住院的時候滿足不了自己的願望,在“免費醫療”的條件下,我也得不到醫療,我也承認現實,因為這是大家自己選擇“免費醫療”的。其實當年哪有什麼“免費醫療”呀,明明是“公費醫療”。一字之差,內容可是大不一樣了。
一句話,“免費分房”、“免費醫療”,背後的問題也是社會問題,大家都是從那個時代走過來的。回頭的滋味好不好,可以讓願意的人自己劃一塊天地自己去試試。就像有人鼓吹東邊某國就是一個“美麗的家園”一樣,哈哈!我覺得,他們就是中國70年代的寫照。唯一的強一點,就是他們人口比中國少多了、地方比中國小多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