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袋罪就是剛需_風聞
找骂的苏师傅-观察者网编辑-03-02 12:45
一年一度看雷人提案的時間又到了,暫時似乎還沒看到特別無厘頭的,但是年年提年年被關注的提案還是那些,尋釁滋事就是一個備受關注的議題。
其實廢不廢從幹活的人來看只要別有工具的時候鎖着不讓用,沒工具的時候又怪大家手藝不好不能徒手接火鍋就行。
從各位有執法權的條線來看,尋釁滋事是一個基本不被經辦人考慮的筐,因為基本沒有可能過法治審批。最終能用上的和案情事實關係都是次要的了,最關鍵的是領導是否親自關注了。所以從實際的社會生活裏擔心自己被扣這頂帽子大可不必,經辦人根本就不可能自作主張套尋釁滋事的殼。能沾上你也是個人才。
經常後台會有人覺得,很多事既然早就掌握情況,為什麼最終還是發生了,沒有作為。總體上分兩類,第一大類,人家也不傻,做的事情就是在根本夠不到司法打擊的範圍裏噁心你,真想處理只能靠上頭決心很大“特事特辦”引用尋釁滋事。
這裏就有個悖論了,很可能覺得“給我通通抓起來”和“這是我的自由你憑什麼抓我”是同一個人的一體兩面。且能看出來當代網民有這種想法的並不在少數,不管願不願意承認,口袋罪就是社會現實的剛需,不管叫什麼名字。
民眾願意接受執法機關兩手一攤説證據不足要素不夠辦不了麼?我看遠遠沒到這一步。如果真能理直氣壯手一攤也簡單了,都省事了。
前段時間看狂飆,我就想到了一個現實問題,上一個時代因為經濟矛盾引發的羣體性鬥毆並不稀奇。往往都是真打了才好處理雙方,不然每天民警啥也幹不了盡做了無用功,該打還得打。
於是就出現了一種情況,恨不得兩撥人早點打早動手早解決。沒了尋釁滋事也不會有什麼變化,頂多是大家都要習慣小病不好治,託大了就好辦了。(治小病一直是弱項,現在有口袋也沒治得多明白,要是以後真沒有了也未見得差多少)
第二類,我覺得引用最近看的一個開源材料外國同業的話就挺合適回答。

可惜一方面能力不足,另一方面你也架不住有一羣啥也不懂還愛指指點點以盲人摸象(可能摸了只貓)為榮的不靠譜甲方。
總結一句,辦事也不是為了辦而辦,辦不好不如不辦。要是就為了攪黃事那倒是簡單了,往噁心了辦,對上手一攤我盡力了,要不您親自來?對下也有話説,我可是堅決執行上頭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