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韓國犯罪嗎?先喝幾杯酒再去_風聞
乌鸦校尉-乌鸦校尉官方账号-03-02 08:02
大家好,我是烏鴉。
之前曾經跟各位介紹過韓國對“咖啡”的瘋狂嗜好。不過不管對咖啡的癮多大,喝完不會有什麼社會危害,然而韓國人對另一種飲品的嗜好麻煩可就大了——那就是酒。

大家知道韓國現任大統領尹錫悦的施政總被吐槽,尤其是自己的“承諾”總不兑現尤其讓民眾惱火。
最近韓國人就發現,在尹錫悦的120條施政公約裏,有一條專門説要廢除韓國現行的“醉酒減刑”制度。但自從入主龍山以來,尹錫悦政權似乎把這個事兒忘了個乾淨,天天就忙着抓李在明這一件工作……
有進步派網媒近日就表示,説好了要廢除“醉酒減刑”,怎麼沒動靜了?難不成因為你尹錫悦自己就是個酒蒙子,對喝酒的人下不****了手?

要知道,尹錫悦曾因為在司法考試考場上突然酒癮發作,最後一部分大題全部沒做就出場找了個豬蹄店痛飲一番,導致他第五次司法考試掛****科……
話説回來,**什麼是“醉酒減刑”呢?這個東西,可真是離世界之大譜,滑天下之大稽。**韓國刑法規定,處於身心衰弱狀態的人犯罪,可以獲得減刑。這條看起來沒啥太大爭議,但是在法官判刑時,可以自由心證地認為酒醉的人屬於身心衰弱。
由於法官判案所產生的判例有借鑑意義,這條“醉酒減刑”逐漸成為了慣例。於是在韓國就產生了一個現象,只要你能證明你犯罪時喝大了,你就可以獲得減刑!

因此而產生的奇聞可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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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釜山就出了這麼一檔子邪事兒,有個哥們兒受到邀請去參加高中同學爸媽的葬禮。韓國那個葬禮是非常有意思的,喪主家是直接在靈堂擺酒,請賓朋一起痛飲。與尋常餐桌的不同也就是把玻璃杯子換成紙杯子,但是大夥兒喝得可和平常一樣豪爽。

所以參加葬禮往往比參加婚禮喝得還痛快。
這個哥們兒那天到了葬禮上就推杯換盞,很快就把自己喝到了微醺的狀態。俗話説,酒後思淫慾,這人酒喝大了就開始****不想好事兒。
你説你腦子裏沒好主意你出去冷靜冷靜也就算了,他可倒好,直奔屍體而去了。
這小子摸上靈堂看了看老人的屍體,這時候喪主本人也已經喝多了,喪主家人們則因為忙碌昏昏欲睡,於是這小子大膽摸了摸老人的屍體……
您要是覺得這就是個變態戀屍癖,那可就錯了,在摸完屍體之後,此人徹底進入了淫魔狀態。看起來這屍體簡直起了個turn on的作****用。

淫慾大發之後,色膽包天的他竟然當場強姦了喪主熟睡****的妻子!
這種嚴重衝擊社會認知與公序良俗的案件引起了民間的高度關注,不少網民氣得要死,簡直想把這小子直接槍斃了事。但萬萬沒想到,法官竟然以嫌疑人處於飲酒後的身心衰弱狀態,只判了他2年有期徒刑……
氣憤的網友把韓國法律罵了個狗血噴頭,“司法部爛透了”“瘋了嗎”“希望這次種報道將法官照片一起公開”“醉酒就以身心微弱減刑夠荒唐了,這是接受飲酒諮詢就減刑,瘋了嗎?”
但這麼離譜的事情,在韓國醉酒減刑問題中,都不算最****離譜的。

2021年底,韓國一名女性為了躲避被男性強行拖入汽車旅館,在逃跑時滾下樓梯****死亡。
具體案情是這樣的:一家室內高爾夫球場的老闆A某,看上了總來自己場地打球的顧客B某,於是他找了個機會請B某喝酒。
韓國愛喝酒的人多,能一起喝酒不算什麼太了不起的關係,更不意味人家願意和你如何如何。
但要命的是好多韓國男人不懂****這個道理。

A某帶着喝醉的B某乘坐出租車前往汽車旅館村,並試圖將B某拖進一家旅館。但B某抓着入口的門堅決不進去。
A某再次抓住B某的身體將她往汽車旅館裏拖,兩人還在旅館前台發生了爭執。
最終,B某在倒退着掙脱A某時身體失去重心,滾下玄關門旁邊的樓梯並失去意識。隨後B某被送往醫院,在腦死狀態20多天****後死亡。
一審法院認定A某有罪並判處10年有期徒刑:“在此案發生前為止,兩人並沒有過喝酒或交往的事實”、“被告預測到案發當時處於醉酒狀態的B某會為了擺脱自己而發生事故。”
但是A某主張自己沒有性暴力的意圖,而且預測不到B某會死亡,所以提出了上****訴。

二審法庭與原判一樣,認同A某存在監禁和強姦意圖等所有嫌疑。
但是就量刑原因,二審法庭表示:“受害者失去了生命,遺屬也受到了一輩子的傷害”、“但遺屬接受了協商並且不希望被告受到處罰。”
最後,釜山高等法院蔚山法庭刑事1部推翻一審判決,考慮到A某飲酒並處於身心衰弱狀態,判處A某有期徒****刑5年。

這妥妥的強姦未遂加過失殺人,判10年猶覺不足,二審竟然還減刑一半,韓國真是酒鬼的天堂,女性的地獄……
2017年12月初,50代男性金某喝醉後將住家附近玩耍的6歲女童騙到車內進行了性侵,但事後稱“當時喝醉、完全不記得罪行”。
法院認為,雖然受害者自稱遭到性侵且陳述前後一致,但並未在其衣物和身體上檢出加害者DNA,推測只是進行了“類似性行為”、並無真正性侵,因而在抗訴審理中將有期徒刑從10年減為7年。

電影《素媛》的原型案件——趙鬥淳事件也是如此,2008年12月京畿道安山市,58歲的趙鬥淳將年僅8歲的女童娜英帶至教會洗手間殘忍強暴:逼迫對方口交併毆打勒頸、淹水致其暈倒,隨後進行強暴和肛交併試圖用馬桶吸把清除殘留精液,導致娜英大小腸流出體外、腓骨骨折, 最後大腸到肛門段皆切除,須終身掛尿袋生活。
然而,雖然檢察官提出無期徒刑,但趙鬥淳表示自己當時酩酊大醉,法官認為他酒後心神衰弱、年紀也不小,只判了他12年有期徒刑。趙鬥淳還認為罰太重、多次****上訴。
2020年,這個畜生還出獄了…受害者此時也才是一個高中生的年紀,強姦犯居然就出獄了…

總之,類似這樣的邪門事兒層出不窮,前兩年有個小夥兒喝多了之後闖入民宅盜竊被發現,隨後失手殺死老人只被判緩刑,像這種新聞在韓國掀不起任何水花。
沒準兒有人就要問了,這麼離譜的法律,怎麼韓國就沒給他廢了呢?
其實,韓國還是有很多人一直想把這法律給廢除。
大法院於2012年朝着“加強酒醉減輕標準”為方向,進一步改善了量刑標準,國會也修訂了《關於性暴力犯罪處罰的特例法》第20條,增加了“在飲酒或服用藥物導致身心障礙的狀態下發生的性犯罪,可以不適用於減刑規定”的條款。
**但這並不是強制性規定,“酒醉後犯罪是否減刑”仍由法院決定,因此對酒醉者犯罪****的處罰仍然很微弱。**國會提出了幾項修改與廢除醉酒後犯罪相關的法律修正案,但未得到通過。

想廢除,但廢不掉,阻力在哪****兒呢?
其實,有兩方面的阻力,一方面是可以明説的,那就是法律界提出的責任主義原則。“沒有責任就沒有刑罰”,刑罰的量不能超出責任的程度。也就是説,如果醉酒,其狀態就被判斷為無法對犯罪負責,因此不能認定為犯罪。
這話一看就是放屁,醉酒減刑之所以激起輿論反響,就在於喝酒是一件自己可以選擇的事情,而為身心衰弱者減刑的初衷本是關照那些自己不能選擇的弱者。
所以,另一方面不能明説的,才是韓國廢除醉酒減刑的真正阻力,那就是韓國人實在是太愛喝酒了,這方面不得不****給開個口子……

2020年被檢舉的殺人罪犯中有37.6%、縱火罪犯41.7%、性罪犯26.2%是在酒醉狀態下犯罪的。韓國刑事政策研究院研究委員金漢均表示,在韓國社會,存在對飲酒失誤寬大處理的情緒,在飲酒與犯罪的關係上不能再寬大處理的認識轉變是刑事政策上的考慮對象。
這就是委婉地表示,咱們韓國酒鬼太多了,要是把醉酒減刑給廢除了,那監獄就要住不下了,廣大酒鬼可就要氣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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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人酗酒有多嚴重呢?
英國國際葡萄酒及烈酒研究機構(IWSR)2018年發佈的全球蒸餾酒銷量排名顯示,韓國海特真露燒酒的總銷量居全球榜首,達7591萬桶(每桶9升)。

IWSR方面表示,真露銷量同比增加0.8%,連續2年蟬聯冠軍,比排名第2的泰國Ruang Khao多售出4400萬桶。
須知這韓國燒酒極其難喝,味道類似消毒水,基本上出了韓國就沒什麼市場,等於韓國人一年單憑自己努力,就喝出了一個世界第****一……
韓國統計廳一份資料顯示,2017年韓國共有4809人死於酒精性肝病等與酒精相關的原因,相當於日均13人死於飲酒。

據韓國一家酒精中毒專科醫院發佈的數據,2021年前9個月收治的二三十歲酒精中毒患者人數為103人,2022年同期增至153人。2020年疫情爆發,該醫院在這一年收治的二三十歲酗酒患者人數達187人。
另據統計,2019年至今年9月的近4年內,該醫院收治的3906名酒精中毒住院患者中有594人是二三十歲的青年人,佔全部人數的15.2%。
根據韓國人喝酒的傳統,獨飲不是一個好習慣,甚至兩個人喝酒時也忌諱自斟自飲,認為這是一種無視對方的表現,一定要互相倒酒。
**但據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統計,隨着一個人生活的“1人家庭”逐漸增加,獨自喝酒的“獨酒族”呈現爆發式增加態勢,而其中約38%**曾過量飲酒。

食藥處近日在韓國17個城市對20-40歲年齡段的2千人進行了調查,內容主要包括“是否有獨自喝酒的經歷”。調查結果顯示,66.1%受訪者表示有獨自喝酒的經歷。
據統計,韓國人年人均酒精消費量約為8.7升,相當於每年人均飲用115瓶燒酒或348罐****啤酒。
更要命的是,韓國對於過量飲酒的定義和世界正常國家的標準是不一樣的,大部分國家以每週一次,每次飲用蒸餾酒200毫升作為酗酒標準,而韓國以每週3次,每次飲用超過440毫升蒸餾酒作為酗酒標準。
饒是用這個超標的“標準”,韓國仍然有15%的成年人是過量飲酒者,遠超世界大部分國家,甚至讓第二名根本看不到尾燈,您琢磨琢磨這有****多恐怖吧。

不光是男性,韓國女性也喝得非常彪悍。據《韓國時報》報道,女性酒精中毒接受治療的患者逐年增加,從2014年1萬5972人增加到2018年1萬7010人,年均增長率為1.6%。
甚至韓國的出家人都不能免俗,韓國最大、最有影響力的佛教團體大韓佛教曹溪宗高僧莊周説,曹溪宗的僧侶“沒有自律的能力。酗酒、賭博已經變成了名副其實的迫在眉睫的緊急情況:近年來,部分僧侶將團體的錢和財產揮霍一空、必須制止他們”。
所謂佛家五戒,乃是殺盜淫妄酒,有俗家居士參加聚餐不得不飲酒之前還要説一句,我今日就不持酒戒了。韓國的和尚可倒好,自己就不持酒戒,日日狂飲。

而且韓國人喝酒有一個極其不好的習慣,那就是喝就要喝一通宵。一名美國女企業家説:“韓國人在酒桌上喝很多酒後還要去另一個地方接着喝,喝完了又要去KTV。謝絕也不行,一定要去KTV的飲酒文化實在讓人難以理解。”
這位女企業家被韓國酒鬼給了點兒小小的韓國震撼,但其實到KTV喝酒還不算什麼,到了KTV也只是前半夜罷了,可能這會兒他們就把外國友人送回家了。
實際上從KTV出來,韓國人還要去桑拿房再喝一場,然後再去24小時營業的餐廳再喝一場。

等這頓喝完出來,應該就接近早上八點了,你以為這就完了?沒有呢,他們還要去吃早點的地方,再喝一頓,美其名曰:用****酒解酒。
太嚇人了。
以至於三星都為這個事兒十分發愁。鑑於酒精會讓大腦創造力下降,三星電子曾貼出公告,呼籲員工節制飲酒,還提出“一一九”具體方針,意即**“只喝一種酒,一頓就結束,晚上九點之前回家”**。
韓國人這麼能喝實在是讓友邦驚詫。《朝鮮日報》曾向來到韓國3個月以上的26個國家的100名外國人進行了“關於韓國飲酒文化記憶深刻的事情”調查,大部分震驚於韓國“荒唐無比”的飲酒文化習俗。
醉倒在街頭如同家常便飯喝得酩酊大醉在街上嘔吐、昏睡的一幕也讓外國人很不理解。從法國來到韓國的D小姐説:“在韓國第一次看到醉倒在街上的人嚇了一跳,但一週後就見怪不怪了。因為在韓國醉倒在街上的情況非常普遍。”

教英語的美國人斯特帕尼説:“穿着西服醉倒在街上的人實在是好笑。”
從美國來到韓國的E小姐説:“如果有人每次在街上看到喝醉的人就給我1美元,那麼我在韓國就根本不用工****作。”
韓國人喝酒後就變得具有攻擊性的酒文化不僅讓外國人感到“奇怪”,甚至還構成了“威脅”。
就“在韓國有沒有和喝醉的人發生過爭執”的提問,21%的受訪者回答“有過”。另有33%的外國人表示:“在街上看到喝醉的人感到過威****脅。”

從一位中國留學生的經歷中,可以看出韓國人對喝酒鬧事的寬容,以及修改醉酒減刑法的潛在阻力。
一位中國留學生表示:“在KTV和朋友唱完歌出來時和隔壁房間的人發生碰撞。他們突然一邊罵人一邊打人。”而當時KTV老闆的反應最讓他感到荒唐,老闆對他説:“他們喝醉了,你忍忍吧。”
一個酒鬼國家,不少人對喝酒持寬容態度,甚至如今還選出了一個酒蒙子總統,讓這樣的國家修改與喝酒相關的法律,能不難嗎?
參考資料:
BBC:“素媛案”性侵者趙鬥淳出獄引發的韓國司法制度爭議
奮鬥在韓國:韓國一女性為躲避被男性拖入汽車旅館,在逃跑時摔死,二審被減刑
紐約時報:韓國警方不再容忍醉酒者
韓聯社:韓國真露燒酒列居全球蒸餾酒銷量榜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