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出口管制條例》EAR,現在實際上已經成為了世界殖民“法”_風聞
guan_15840960881998-03-04 21:44
【本文來自《從當前的外貿暴跌看人民幣國際化》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大視野逛逛
- 説的不錯,已經是國內解讀美元的天花板級別了了。但是還沒有説到最本質的問題。昂撒民族的商業金融文化特性是難以複製替代的。英倫昂撒民族是商人屬性民族,傳統文化重視信用和商業自由。其他國家的歷史文化習慣大多排斥暴力壓制掠奪商人。猶太人也是金融商業民族,可是長期自保力量太小。未來印度金融是唯一有可能和英美金融文化圈抗衡的,孟買股指唯一具有超越美股的樣子。
當日本經濟科技威脅到美國的時候。美國給日本遞上廣場協議,兩次半導體協議。
美國的《出口管制條例》EAR,現在實際上成為了世界殖民“法”。
管制原因和理由,光“國家安全”這種莫須有完全模糊的理由理論上就可以覆蓋幾乎一切產品技術。還有地區穩定,供應短缺,最主要的是商務部決定,也就是説美國商務部可以隨時添加。
這規則實際就是“賦予”了美國可以無限制的,隨時隨意將任何商品和技術列入管制。
屬地規則裏。美國產品,過境美國的產品受管制。非美國製造的產品如果在生產過程中使用了美國原產的受控軟件或技術,或者產品完整的工廠線(complete plant)或工廠線的主要設備(major component of a plant) 是原產美國受控技術的直接產品,則該非美國製造的產品也會受到EAR管轄。
這規則就是美國宣佈對全球所有國家的產品都受美國管制,只要生產製造過程跟美國沾一點邊。
因為美國在ICT領域有不少壟斷,比如電腦的CPU,操作系統,數據庫,開發工具等等,加上美國其他的優勢行業。理論上完全不跟美國沾邊的製造過程和產品很少,尤其高科技產品。
也就是美國通過這部所謂管制法,宣稱美國有權管制世界上任何國家任何企業的任何產品和技術,而且不需要法庭和審理的。
美國給自己加冕,自封是地球的國王。這美式商業自由真是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