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影《正義迴廊》,是一部非常“複合“的電影(上)_風聞
segelas-自由撰稿人-电影学硕士已毕业,但仍旧略懂皮毛03-05 13:19
圍繞電影的表達中心與系統構建,談一談個人的想法。
《正義迴廊》,是一部非常“複合“的電影。從案件的內容,到犯人的樣貌,再其所指對象的層面,都並不單一與簡單,這也帶來了導演對司法與社會態度的複合。對與錯,好與壞,親情的有無,不明確地雜糅出現,而評判此等個體人事的外部社會,也有着非故意作惡的必然侷限,這正是“正義”實行的難度。
在開場的部分,導演便着力地將觀眾引導到“外界審視者”的視角下,去接觸張顯宗案件的全貌,並做出自己的判斷與裁決,這也正是片中的“外界”--警察,律政人員,家人,陪審團,輿論---共同進行的行為。由此,導演製造了對觀眾的誤導:他似乎將日常生活作為了“表“,並呈現了其下的暴力行為之“裏”,讓觀眾產生錯覺,似乎自己已經由鏡頭語言的“引導”而深入了內裏。最後,導演才呈上了外部視角審視下的真正結果---混沌的無結果。“外部社會”在正義執行上不可消除的主觀侷限性,就此得以表現。
在這一段中,警察引領了觀眾的視角,進入了犯案現場。這一段從室內鏡子中的警察身影開始,隨後鏡頭平移到入門的警察。此時,他們與犯案空間的關係,從“虛處”走到了“實入”,而觀眾則與他們保持着共同的視角。而後,導演加入了另一個時空的平行段落,展示了警察審問犯人的部分,增強了觀眾與警察“事件審問者“視角的同步。作為“裏“的犯案動機,開始與“表“並立出現。此時,觀眾直接處於警察的第一人稱鏡頭下,彷彿與自己正在審問的張顯宗對視,聽他的敍述。首先 ,是張顯宗與警察發現屍體的交叉剪輯。張顯宗即將展開自述動機的節奏與警察打開冰箱門的節奏結合起來,從前者的語言和表情,以及後者的現場屍體上,逐漸地認知到了他對罪惡的深入過程,同步地完成了“從日常狀態(平常人一般的張顯宗,日常態的房間)到暴力之“表”揭示(冰箱裏的頭顱)”的過程。
隨後,則是“推翻“的環節。我們和警察一起,完成了對暴力層面的接觸後,迎上了張顯宗的目光。此時,張顯宗似乎即將説明犯罪動機。就在一瞬間,鏡頭聚焦到了他的眼睛,觀眾正處在此眼睛的對面,便完成了對其心境的接收---晦暗不明的表情對應的“迷惑”狀態,絕對的真實始終未能呈現在現實中,與明確的兇殘暴力之表面結果完全不同。事實上,在影片第一個鏡頭的黑暗岸邊,導演早已對結果做出了定性:犯案二人完全處於黑影中,面目不清,正是所有人通過審判最終獲得的瞭解---完全的一無所知。
微妙的是,看到這裏的觀眾,自然會產生如警察一樣的觀感,只重視明確的外在兇殘暴力,無視張顯宗表情中的複雜心緒。導演製造了一個錯覺,讓人似乎以為自己越過日常的形態,已經探查到了殘暴的“內裏”,而這不過是外界對於張顯宗案的共同認知方式,遠非全部的真相。這樣的外部關注之側重,正是片中的“社會”對張顯宗的看待方式。而觀眾藉由鏡頭,與張顯宗形成了對視的關係,成為了“外部視角”的延伸,看到了他曖昧的表情,無法掌握任何完整明確的信息。

序幕結束,警察審問的“他者審視視角”也隨之停止,電影的敍述主體轉到了非他者的狀態。一方面,是時間線正序下的實時場景,帶來了現實的客觀性。另一方面,則是犯人張顯宗在“架空”空間中的內心抒發,或是在幻想中藉助其他身份,或是身處人工場景下試鏡,都是“表演”,且屬於完全的自我,與外界徹底隔絕 。前者在正序下的實時性,後者在自我中的獨立性,賦予了它們在主客觀角度上排除外界影響的真實。無論哪一方,都具有對張顯宗的“他者視角排除”,其內容並非任何外人的解讀產物,更加足信。二者在這一階段的反覆切換與交互結合,便是導演給出的“全部真實”。並且,二者對等出現,保持平衡關係,更會由前者的壓抑而產生後者的爆發,形成有機的交互與後者的成因,共同帶來了完整的真相。
而到了審訊階段,兩個空間的區分混淆了起來,且均失去了獨立與自我地位,成為了他人敍述解讀的主觀性存在,相互之間的切換也不再有交互關係,而只是對同一行為的瞬間變化,意味着對行為本身的解讀混亂。如此一來,第一階段的完整真實,也就在他者的深度干預下不復存在了。我們能看到犯人的各個側面,但卻不能看到作為定罪關鍵的“案件”的全部真相,只能接收其在他者主觀視角下的局部內容,意識到其對複雜犯人進行簡單定罪的不足信。“審判的正義執行”,便由此產生了動搖。
具體而言,在第一階段,外部現實和個人架空,分別呈現以黑白和彩色的狀態,吻合了二者下張顯宗的不同狀態,且有明確的空間區分。前者是“被引導與逼迫下被動而行”中的痛苦,後者則是“主動爆發情緒“時的扭曲。二者均為排除外界干擾的真實,分屬於張顯宗的不同側面。無論是前者的“自我被壓抑”,還是後者的“表演”,顯然都有着對人物某一側面的掩蓋,不足以作為其全貌,必須將二者結合。並且,在犯案之前,導演將黑白色的現實部分與上述的“架空”部分平行了起來,持續地製造交互與影響,展現了他在現實裏被迫壓抑自我的遭遇,將之作為扭曲內心的罪魁禍首。在“遭遇前者”後出現後者的連接中,“可被理解與同情“的前者,便成為了後者“扭曲兇殘暴力“的誘發因素。
在這個部分,精英家庭帶來的階層地位問題,成為了具體的原因。在第一階段,張顯宗的生活與內心的狀態,成為了他的犯罪動機,其人便完全呈現出了複合的非單純樣貌。在這裏,導演給出了自己對香港社會問題的指向:身處於精英家庭的張顯宗,努力達到家庭的階層高度,卻無法成功,並遭到家人的打擊,只能服從家人的指揮,階層壁壘引導出了存在感與親情的缺失。由此,在現實部分,導演呈現了香港階層分化下底層人被迫的扭曲,以此社會現狀作為了犯人的動機。
而架空的彩色部分,帶來了張顯宗在被壓抑的階層現實中產生的扭曲心境。在抓捕前的部分中,張顯宗出現在了作品內部世界的各種鏡頭中,有情色電影片場在人工背景前的試鏡鏡頭,也有幻想裏二戰電影拍攝現場的鏡頭。在非現實身份與空間的鏡頭下,張顯宗對自我內心的表現得以完成,先是澎湃無度的情慾,後是對標納粹的暴力。各種形式上的扭曲慾望,正是張顯宗的內心側面,並被黑白色的現實壓抑所引導出來。直到完成對父母的兇殺後,他才在現實裏做出了展示。

在與唐文奇的第一次相遇中,張顯宗看似與污穢而無能的對方完全不同,出身墨爾本大學,指點着對方的英語和衞生習慣,言談也講究禮儀,完全是社會精英的模樣。但是,在第一個鏡頭中,張顯宗與唐文奇先後出現在同一個固定取景畫面中,高度的同位性暗示了二人的內在一致。隨後,張顯宗的外表也被迅速打破,被另一位更優秀的“內定者”搶走了面試權,自己卻毫無辦法。
顯然,張顯宗的精英外表,其實只是對家庭標準和父母要求的被動適配:在社會中處於高階級的父母和哥哥,讓他必須達到同樣的人生高度。然而,這樣的努力其實只是徒勞,面試時被戳穿外表的瞬間正是對他真實狀態的揭示:遠遠達不到真正具有競爭力的精英水平,因此也會被包括家人在內的外界輕視、打壓,這也正是面試段落中唐文奇的遭遇。張顯宗努力在外表上匹配那個高度,卻終究無法真正做到,便在自己的失望和外界的打壓中,內心變得愈發扭曲,上述的架空的場景便隨即出現。
劇情上,被認為無力保有房產的張顯宗,被父母強逼着轉讓不動產所有權,這便是他對於父母要求的被迫服從,哪怕並不認同自己的無能。在這裏,他拿出了唯一的自我表達,想要確認一下文件,卻被無情打斷,非常直接地表現出了其在現實中的“被壓抑”遭遇。其最終的苦悶錶情特寫,完全凸顯了其結果的負面心緒。隨後的一段,張顯宗在玩着手機遊戲,試圖向弟弟證明自己“可以打過這一關”,卻被一句“打過這一關又怎樣”否定了對“爭取成功”的努力,並被打上了無能者的標籤,成為了又一個心緒的表現片段。
而在這樣的犯案前現實段落中,色彩始終是黑白色的,展現着張顯宗在現實生活中,被迫服從與承受壓抑的痛苦。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個段落的開頭,張顯宗以背後角度的形態出現,表現出了對情緒的遮掩,由此強化了該段落中的“壓抑自我”。這與架空段落裏“鏡頭下”的“正面入畫”完全相反--後者的兩處試鏡與表演的段落中,張顯宗正面出現,滔滔不絕,正是其“彩色”體現出的自如內心,卻是發生在非現實生活中的極度扭曲。
在張顯宗犯案之前,其自如內心只能存在於不同程度的非現實、非本體之中,必然只能是短暫的瞬間。在色情片的試鏡中,甚至沒等到鏡頭關閉,張顯宗已經遭到了導演的嘲笑與輕視。先後兩次出現的納粹片,張顯宗的表演並未被打破,但其片的存在本身就是他在現實中受創時的幻想,持續時間也非常短,迅速地被現實段落替換了。
案件的發生,帶來了關鍵的轉變。在現實中反覆受壓的張顯宗,無法繼續痛苦,最終殺死了讓自己痛苦的父母,其扭曲的內心狀態完全爆發,引導出了殺人中的惡劣手法。隨着犯案的實現,張顯宗將扭曲內心的一面,拿到了現實之中。他第一次在生活中不再掩蓋自己,而是將長久以來的“無法匹配家庭“與“不斷受到輕視”的壓抑與打擊形成的暴欲,完全地爆發了出來,現實中的他似乎成為了兩個側面結合後的完整狀態。
隨之,架空中的情緒和彩色,也開始進入現實。而以此為始,張顯宗也在電影的不同階段,數次表現出了在現實中不同程度的自我表達意願---在尋人鏡頭下流露的糾結,徹底的自白,面對律師多次爭取的正常對話,在法庭上一度嘗試陳述,展示關於自己的真相。
現實段落產生的“鏡頭”與“色彩”上的變化,對應着其扭曲一面從“鏡頭下”走入“現實生活”的轉變。首先,是“鏡頭下”自身的轉變。張顯宗面對着記者的採訪鏡頭,説出尋找失蹤父母的話語。這一幕同樣發生在鏡頭下,但環境卻比背景人工或處於幻想的前兩次表演不同,完全是居家客廳的現實環境,張顯宗的出鏡身份也是自己。與環境的混合相對應地,張顯宗的自我表達,也首次呈現出了兩個側面下情緒的雜糅。第一個畫面的特寫之下,他直視着鏡頭,眼神飄忽,表現出了一種內心的猶疑與動搖。殺了人卻佯裝尋人,自然意味着“無感”的扭曲一面,但並不徹底的表情,卻説明他對父母的情感並非不存在。擁有親情卻依然殺人,恰恰説明了動機背後的痛苦,這並不是快意的復仇,而是被百般折磨後的崩潰。進一步地,這種混雜的情緒,迅速地離開了現實感的鏡頭之下,由採訪的結束而被帶入了完全的現實中:張顯宗對記者突如其來的暴怒。
隨着這一關鍵的轉變,兇案的探查進展瞬間加速,張顯宗的扭曲一面也隨之愈發展露在現實段落裏。首先,是現實段落的色彩變化。警察探訪到兇案現場,鏡頭從黑白逐漸染上了紅色,象徵着張顯宗的扭曲行為愈發顯露於現實中的過程。而他此時玩着遊戲的姿態,也正是不符合家庭精英階級的樣貌。最後,則是張顯宗在現實裏向表姐的認罪。該段落從開頭便是暗色調的彩色狀態,意味着他晦暗的真實心境。而“非現實到現實”的分界,則更加模糊了:第一個鏡頭的張顯宗出現在了雨中窗户的後面,雨幕讓他的空間被光線折射了,隨後畫面轉入了清晰的室內,轉變已經降到了“模糊現實到清晰現實”的程度。
當影片推進到犯案被抓捕的階段時,張顯宗的扭曲一面逐漸暴露,導演也給出了他的對等人物,從而形成了表達的羣體性,作為對社會階層內容的強化。在警察查訪現場時,唐文奇出現在了走廊裏。而張顯宗自白的對象,則是照顧着肥胖老年人的表姐。這兩個人均出現在黑白與暗色調的畫面中,自身也遭遇着自身與家庭帶來的種種壓迫,受制於自己的能力不足或家人的巨大拖累。他們彷彿是繁華社會的暗面,是外部認知的香港之外的城市---並非高端樓宇,而是逼仄蝸居。張顯宗的兇殺,正是對此的濃縮:他的扭曲來自於自身對高端家庭環境的不匹配,而爆發時的殺死父母,也正是對“高階層精英”的反擊。張顯宗這樣的人,在當代香港無法找到出路,甚至得不到救贖,只能一直沉淪在痛苦中,正如他在自白時詢問表姐“是否相信耶穌”,自己卻對此不置一詞。
必須注意的是,在抓捕完成前,雖然並非全部段落都是現實世界,但張顯宗擁有了充分的獨立表達空間。而在時間線上看,此階段下對他的動機表現,也處於非回憶陳述等“主觀性再現”,而是完全的實時狀態,這説明了兇殺有別於純粹殘暴的沉重一面。而當他被抓捕,電影進入了“庭審“的階段,罪案便被放置到了全社會的主觀注視、定義、審判之下。隨之,兇案便再也沒有以此前的客觀獨立狀態出現,而變成了各方的傾向性陳述,更沒有了二重空間與兩個側面的均衡交替。此刻的完整真相,也就被嚴重地無視了,只是在極少的碎片畫面中出現,構成對此前實時段落內容的瞬間呼應 暗示了它被淡化無視的狀態。

在獨立狀態下,張顯宗完成了扭曲一面進入現實的過程,以罪案的實行而表現出了完整的自我。然而,隨着“罪案”成為法庭中的討論對象,它的客觀獨立性也消失了,成為了他者視角下的主觀性存在。當張顯宗和唐文奇來到了外界各方的審視下,接受法律的審判,關於案件本身的再現便不再有此前人物表現處於絕對平等時的複合完整。事件只是在各方主觀解讀中不停搖擺,人物也只是在犯案再現中以此前的某一局部形態出現,讓案件失去了對各種可能性的兼顧,最終在各方主觀性解讀的單一侷限中,走入了無法互相説服,給出事實的混沌,正義也不得伸張。
由此一來,罪案場景便從未以客觀形態正面出現,而只以各人敍述的形態出現。張顯宗的完整形象也復又消失,在大眾眼中只有“罪案發生”引導出的“扭曲兇殘”一面。此前的客觀現實段落裏發生的一切,黑白色下的痛苦,被所有人無視了。他在現實中的呈現側面出現了變化,卻同樣承受着壓迫,只是施加者不同---從“無視自己意願與情緒“的家庭,變成了“依自身立場做出主觀侷限性解讀”的外界各方。
在序盤中,他更多受到的期待打壓與階級壓力來自於小家庭。而隨着落網,他進入了“社會”本身的關注與作用之中,一方面接受司法系統的審判,一方面則承擔媒體與大眾之輿論系統的評價。對他產生影響的力量,從小家庭擴大到了全社會。他從小家庭來到了社會司法系統之下,似乎應該受到更公正的評判,充分考慮犯案動機,瞭解自己的完整內心,但受到的卻是更極致的“完全單面認知”。無論是司法還是民眾,都對他的真正動機與扭曲根源的悲劇性,並沒有太多的重視,只是看到了他在最終行為上的殘暴,就此做出審判,其行為甚至超過了張家父母,變成了對張顯宗某一側的面直接“抹除”。
在唐文奇被抓的段落中,作為司法系統一環的警察,體現出了自己對其的“提前宣判”。唐文奇尚是未經法庭宣判的嫌疑人,動機與性格更是不明,卻已經被當成確定罪行與手段兇殘的惡犯對待。警察先是無法説出被害人的名字,隨後拿走了現場的賬本,哪怕自己其實並不能看懂,潦草地處理了證物,顯然已經提前定下了唐文奇的有罪。而在按住唐文奇的時候,警察也無視了自己屬下母親的提醒,幾乎壓斷了唐文奇的脖子,生怕他會爆起傷人。
而在這一段與2015年起始段落的銜接節點,張顯宗在司法系統中的待遇,也得到了巧妙的體現。在這裏,序幕中警察與觀眾的視角同一性被解除,前者成為了單純的電影內部角色。警隊高層接受着媒體採訪,毫不關懷老人心情地開着情色笑話,而看守所中的張顯宗,則只能翻閲着被打了碼的成人雜誌。司法掌權者自己可以表露內心的慾望,卻要抹除犯人的相同一面。司法系統對犯人的“改造”,便是對其非光明一面的完全無視與抹殺,讓他們看上去變成符合自己標準的狀態,這也正是此前家庭對張顯宗所做事情的另一形式:以環境的標準強行要求個人,只是抹殺的力量更強,施加者的範圍也更廣。
更進一步地,當司法進入了庭審階段,對犯人全貌的輕視依然是存在的:唐文奇和張顯宗的律師,都對二人已經做出了提前的自行宣判,對動機與情由不感興趣,前者無視了唐文奇“我沒殺人”的辯白,後者則乾脆只是在吃東西和嘲弄張顯宗,甚至不想認真交談。二人受到了律師的壓制,他們基於自身工作立場和事件認知,做出了自己的主觀判斷。
與此同時,此前對等的兩個空間被打破了,都成為了他人敍述的主觀性解讀內容。架空的空間也失去了獨立封閉的狀態,不再屬於張顯宗自己,而是對他人敍述的主觀解讀的再現。並且,隨着他人的敍述,兩個空間更是產生了比例與有無的變化,在中間一度產生積極的轉變而又消失,説明了完整真相在客觀準確程度弱化下的喪失。這樣的庭審,必然無法執行正義。
而當“庭審”進一步展開,來到了陪審團的部分,導演則強調了其成員的態度不一,以表達這一環節的主觀侷限性。陪審團之中有年輕男女這樣的重視者,積極地組織討論和投票,但更多的則是上層富人、中產成年人、時髦女郎。他們共同形成了對社會的濃縮,且對陪審工作不感興趣,最多也只是因報酬而提起了幹勁。連主席投票都不甚重視的陪審團,在審判過程中的互相推諉,應付差事,忽視證據,輕率結論,構成了對兩名犯人的真實抹除:真相如何不重要,重要的只是交差,對罪行做出主觀標準下的個人定性。

事實上,在第一次庭審開始的起手鏡頭中,我們已經看到了“全社會”對張顯宗二人的態度,以及“司法”的動搖。在升格鏡頭下,雙方律師步入法庭,似乎莊嚴肅穆,充滿了法律的嚴謹公正。但這種感覺隨即被打破,變成了平移鏡頭下的眾生景象,律師之間打趣聊天,陪審團和旁聽席雜亂無章,司法系統的全貌一覽無餘。而在庭審過程中,司法系統之外的大眾輿論也被納入了進來--特寫鏡頭下的雜誌封面,刊登着“變態殺人魔”這樣的獵奇標題。嚴重的案件卻被八卦媒體以博眼球的方式關注,帶來了又一種“無關真相”的外界標準與定義,只需要讓張顯宗成為他們需要的那個人。這也在抓捕唐文奇的時候得到了強化:伴隨着抓捕畫面的,是網絡上“嚴懲殺人犯”的評論。
值得注意的是,庭審時雜誌封面上的張顯宗,以模糊的錄像畫面出現。這是警察審問時的錄像截圖,在這裏被用到了庭審上,也登載到媒體上,同時具備了外界的三重局部。它擁有着“被觀看”的形式,強調了其人出於外界關注的主觀理解,而非“絕對現實”的狀態,其畫質的模糊正是對其“主觀非真相”的強化,外界需要的張顯宗正是這樣的形象。
可見,庭審環節中的張顯宗,遭遇的外界審視與真實抹除,比此前更為嚴重。他自己無法説話,所有發言都由刑訊鏡頭拍攝的錄像畫面而成,且是基於旁人舉證所需的片段形式。對其的探查,只能從他對旁人解讀的表情中略窺一二,在沉默、嘲笑、憤怒的切換中,被帶到不可知的渾沌之境。作為表現,導演給出了空間手法的變化。在被抓捕之前,他還擁有着架空表演環境下區別於現實世界的鏡頭,獲得只屬於自我的表達空間。然而,隨着被抓捕,對準張顯宗的鏡頭依然存在,卻不再是無觀眾與幻想中的自我世界,而是發生在了他人關注的現實中--張顯宗以原本的身份出場,鏡頭被放置在現實的審問室中,拍攝與觀看的人則是司法與輿論的參與者。雖然鏡頭依然存在,但它的現實屬性,已經讓它變成了“外界的審視和評判”的視角,而張顯宗在案件中的形象,也從作案時的“自我”,變成了由他人的呈現。
當然,犯下案件而將完整自我帶進現實的張顯宗,此時依然有所爭取。他試圖對看守所警察和大律師之“外部社會”,做出維護真實的回擊,爭取看到抒發情慾的不打碼雜誌,並拿到完整的表述機會。這是對他此前的兇殺與尋人鏡頭下游移表現的延伸--完成黑暗宣泄的他,開始將自己的真實完全展現在現實中,表達痛苦與扭曲。但是,此前他的自我表達會被父母和弟弟壓制,此時也必然會被更加極端地無視。他在與律師進行的“對標演員迪卡普里奧“的鬥口中敗下陣來。電影裏,男律師兩次嘲諷張顯宗“表演的演員“,給出了有力的暗示---他只突出了此前幻想空間中“表演“的扭曲部分,卻忽略了與之對等並列的現實之痛苦側面,抹殺了本應挖掘的內容。
接受庭審的初時,張顯宗依然有着表達真實自我的意願,也得到了非常短暫的非現實表達空間。面對表姐介紹的年輕女記者,他説出了自己完整的扭曲與痛苦,“爸爸天天打我,我長不高,在墨爾本被同學打,甚至無法擁有任何感受”。在這裏,張顯宗處在了僅有的“非外界關注”環境下,周圍環境的漆黑,二人接起電話時的“他們聽不到,你放心”,都是對此的強調。於是,在這樣的環境下,張顯宗也罕有地在現實世界與現實身份裏,獲得了接近此前“獨立想象”的空間,不受外界標準與審視地地,抒發了全部的真實內心。
但是,如後者一般的空間終究太少了,被更多放置在外界審視之下的張顯宗,必然無法展現出完全的真相。他在接受審判,對他做出“事實推定”的便必然是外界。這一點也體現在了庭審段落中,對案件相關內容的展示畫面中:案件從未以絕對客觀的狀態出現,而始終是各人的分析與陳述,具有高度的主觀性。
在外部選擇性側重的呈堂展示畫面之中,張顯宗表現出了外界對他的審視方式:迅速消失的動機真相,無限放大的暴力表象。最典型的,便是他在殺人時的回憶部分。導演打破了時空的界限,讓身處現場的張顯宗不斷地抽離出其時點,與鏡頭前的觀眾和庭審中人直接對話,做出回憶性質的自述,從而強調了它的非絕對客觀。並且,這些言辭都來自於張顯宗被選擇剪輯的審訊片段,而坐在被告席的他則是沉默的 ,強化了這些內容的他者屬性。
在這樣的案件再現畫面中,被強調的當然是張顯宗的殘暴,對應着頻繁的碎屍特寫畫面。而在快速剪輯中,我們則看到了更多的東西。暴虐的希特勒,與鮮血和殘肢對應的深紅色,都從中一閃而過。與之對應地,在庭審的部分中,完全表達自我的想象與架空消失了,色彩的分界也隨之結束。以兇殺在旁人覆盤敍述中的二次出現為起始,一切都變成了“扭曲一面”的彩色,黑白色也就此不再出現於任一空間。而在第二次庭審中,導演則巧妙地設計了不同的視角。客觀性更強的監控攝像頭中,張顯宗始終以遠景出現,只能看到犯案前後的行為。更靠近他的畫面,則始終帶有雙重的主觀意味--來自於旁人的敍述,其臉部則始終出現在後視鏡中,唯一的一次例外也是下車時的背對鏡頭,暗示着敍述者對他犯案前後心境的亳不重視。
這樣比重徹底失衡的人物側面,體現着外界對完整真相的無視。非殘暴的一面不夠獵奇,也不符合他人對兇手的既定認知,因此無法更多地出現在庭審與審問的“審視鏡頭”中。關於兇案的一切,無論是張顯宗的回憶,還是其他人的旁述,都處於非現實的主觀性平台之下,經由外部控制而展開。即使是他本人的回憶錄像,也是庭審各方的選擇性播放,帶有外界的個人傾向:表象的兇殘為主,內裏動機則無人在意。而現實中的張顯宗,則只是一言不發,甚至面對陪審團的選拔,也不如唐文奇一般積極。
在法庭中,張顯宗失去了僅存的真實自我空間,完全被放置在了此前被審視的他者視角之下。此時面對他的鏡頭,也具有強烈的外部現實與他人評判屬性,更接近色情片試鏡的結尾與尋人聲明時的鏡頭,會被導演和記者嘲諷與輕視。而張顯宗以本人身份出現,敍述真實事件的後者,更是對“審問錄像”的完全對等。在記者面前,張顯宗體現出的混合雜糅形態,以及其最終被記者無視的結果,也同樣延伸到了庭審的態度中---庭審對於事件內容的側重與判斷,對應着陳述事件錄像的主觀性選取,完整的內容並不重要。
可以看到,相比犯案前的家庭問題,庭審中的張顯宗無疑面對着各種層面的升級。以自身視角和需求審視、引導、定義他的人,從家人變成了社會。他做出的維護真實之反擊,從軟弱的一句話變成了激烈的抗議,敍述的內容也綜合了兇殺前藉由雙重空間而確立的複合真相,隨之則遭遇了更沉重的打擊。他對外界標準的“適配”,從努力回應家庭水平的有意,變成了“真實爆發的兇案已然發生,案件還原卻被外界選擇性側重表面”的被動。而這一次的結果,也將是更加惡劣的“直接宣判”---本應表裏完整的敍述被人為選擇,側重於暴力,壓抑則被掩蓋在碎片中,人們做出基於主觀標準下的“正義”裁決,他在家人面前的“感受”毀滅,升級成了審判結局的生命毀滅。
在對張顯宗忽視真相、抹除真實的社會面前,張顯宗最終必然只能以殘暴兇犯這一符合外界既定認知的身份,被執行符合“正義標準”的判決。值得注意的是,他的陳述中並非沒有真實的一面,在對自己命令唐文奇處理屍體的時候,甚至有非常明確的抒發---指揮處理屍體的同時,張顯宗看到了路人的籃球賽,這是對他“長不高”的提示,引導出了他因父母而生成“無情緒感受”之扭曲痛苦的犯罪動機。但是,這樣的信息無法得到庭審的正視,外界關注並用以評判的更多是“殘暴”的表象:眾人傳閲着屍體的照片,產生厭惡排斥的反應,甚至不願意多看幾眼,只有青年女人除外,而出現在回憶中的屍體肢解細節,則始終處在明暗切換的光線下,遮蔽了其存在,弱化了其“兇殘”表象的真實感。
身處於這樣的庭審之下,張顯宗和唐文奇顯然無法獲得全面的評判。張顯宗似乎離開了侷限性很大的小家庭,來到了理應更公正、權威的審視之中,但得到的卻是進一步的惡化,甚至失去了僅有的非現實抒發空間。在他們初次坐在被告席上時,二人始終被明暗穿插的光線籠罩,並沒有獲得公正法庭理應給予的“絕對光明”。而他擁有的,只是與年輕女記者搖搖對視時,二人之間僅有的一束光線連接。
可以推論的是,由如此法庭與輿論執行的“正義”,必然只是徒有其表的存在,真正的正義則只能困在迷惑的迴廊之中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