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牀醫生:什麼樣的病情才能住院,標準也不是那麼嚴格的_風聞
拿了桔子跑哇-03-06 20:43
【本文來自《為提高週轉率,患者15天必須出院?國家醫保局回覆》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色甘酸本色
什麼樣的人有資格住院,住多久,花多少錢,這個話題不宜細説。我們只説一般百姓能遇到的事情,關於什麼樣的病情才能住院,實際上標準也不是那麼嚴格的。一般來説,老百姓總是想少花錢,少耽誤時間,儘量把病看好。但是從管理角度來説,多住院花的錢就多,佔用資源大。從醫院來説,下級醫院可能會想盡量攬病人,不管是什麼病人,但是大醫院就不願意收一些沒有重要治療項目的病人——如果住進來就是每天發幾片藥丸,大醫院一盤帳其實是虧本的,而小醫院哪怕收點牀位費治療費護理費也是賺的。所以不同的人想法不一樣。
在收治標準上面也彈性很大。比如説大醫院就不願意收突發性耳聾、急性眩暈、急性扁桃體炎的病人。收進來打針吃藥,牀位效益毫無發揮,住一天損失一天的手術費。從醫保局的角度來看,絕大多數這樣的內科病人都可以在門診治療解決,因此醫保局肯定不鼓勵醫院收入院,採取的措施之一就是降低DRGs的付費標準,讓醫院無利可圖。從病人的角度來看,雖然説這些病一般不要命,但是去小醫院半天治不好,在門診治療又要天天跑來跑去,痛苦而且還要自費,病人多半堅決要求住院。這樣一下子矛盾就比較突出了。
從醫生角度來説,事情就更麻煩了。疾病本身不同病人可能表現千差萬別,但是醫保局只能每個人就給那麼多錢,收進來虧一個自己就要賠一筆錢。但是這個話是不能對病人説的,如果病人鬧起來了,滿意度考核通不過,搞不好又是扣錢。另外,可千萬不要小看了這些不起眼的小病。我就見過一些突聾眩暈的病人,上午辦住院,下午大面積腦梗。還有急性扁桃體炎在外面打針三天,發展到扁桃體周膿腫甚至下嚥膿腫導致窒息的。問題是你初診的時候怎麼判斷這些小概率事件?發生了以後,有些人就來找你,説是你延誤了病情。
總的來説,這種四人麻將很難取得平衡,也就是説四個人都贏錢是很難的。過去大家稍微好一點,因為經濟在上行,總有辦法克服困難。現在經濟不一定那麼好,矛盾會比較突出。大家要有一定的心理預期。但是不管怎樣,你説醫院醫生故意要害病人,這種可能性不是很大,只是有的時候無可奈何而已,大家都運氣不好。
(作者為臨牀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