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投資移民新規提高至1000萬_風聞
河南瑞胜公司-心若向阳,必生温暖03-06 11:19
新加坡再提高通過全球投資者計劃獲得新加坡永久居留權的投資門檻,以進一步支持本地起步公司和金融業的發展,為新加坡人創造更多優質的工作。新條例在3月15日生效。
新加坡經濟發展局3月2日發佈新條例時説,許多司法管轄區競相吸引高素質的企業主和擁有資本的投資者。“經發局做出這些改變,以有選擇地吸引有能力為新加坡帶來更多經濟影響,以及有意在新加坡紮根的企業主和投資者。”
在全球投資者計劃(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簡稱GIP)下,外地人可通過三個方案到新加坡投資,獲取永久居留身份。根據經發局的新規定,方案一的申請人必須投資至少1000萬元(包括繳足資本)成立新的商業實體,或投資在營運中的業務。現有的規定是250萬元。
投資者首五年永久居留期滿後若要更新再入境準證,公司須僱用至少30名員工,至少半數必須是新加坡公民,而且至少10人是這五年間僱用的新員工。
按現有規定,若要更新再入境準證,申請人的公司只須聘僱至少10名新員工,一半是新加坡公民,並有200萬元業務總開支。
通過方案二投資新加坡的申請人,須在GIP精選的基金投資2500萬元,投資額是現有規定的10倍。
經發局指出,新規定將鼓勵投資者為本地金融體系投入更多資金,併為新加坡人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包括金融、税務和法律專業人士以及基金管理方面的工作。
2011年至2022年,全球投資者計劃為新加坡創造了2萬4699個就業機會。
經發局上一次修訂這項計劃是在2020年3月,當時主要針對新型投資者,包括快速發展的科技公司創辦人和家辦負責人。
2020年至2022年,平均每年有60名投資者通過GIP獲得新加坡永久居留身份。
家辦申請人須設資產管理,規模至少2億元單一家辦
接下來,有意通過GIP第三個方案取得永久居留權的申請人,須在我國設立資產管理規模至少2億元的單一家辦,其中至少5000萬元必須投資在四個類別資產的任何一項。按現有規定,申請人只須在資產管理規模至少2億元的單一家辦投資250萬元。
這四個投資類別是:
一、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許可的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例如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和凱利板上市的公司。
二、符合資格的債務證券,包括債券、票據、商業票據和存款證等。
三、在新加坡註冊的經理人所發行的基金。
四、以私募股權的方式投資在新加坡的非上市企業。根據金管局數據,截至2021年底,本地約有700個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