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購買74平房屋套內僅40平,開發商以公攤為由拒絕退款,這説法站得住腳嗎?_風聞
这真的很不合理-03-09 13:32
據澎湃新聞報道,最近,河北衡水的鄭女士反應稱,2020年10月3日,她與河北雍景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合同,購買河北省霸州市楊芬港鎮萬和新城的一處房產。但房子實際到手,套內面積於購房合同中的建築面積相差近半。

據相關報道介紹,鄭女士於2020年8月,在某購房App上看中了河北霸州市華山家園一套房產。隨後,她通過該App聯繫到了房產中介。中介稱這套房已經沒有了,並在之後向鄭女士推薦了楊芬港鎮萬和新城的一套房產。
鄭女士説,當時中介表示**萬和新城是新民居性質,無法辦理房產證。不過,由於價格低廉,且靠近天津,鄭女士最終選擇了這套住房,**並於2020年10月3日與開發商河北雍景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鄭女士回應稱,因為這套房離她家比較遠,簽完合同她着急回家,當時並沒有測量房屋套內面積。
此後,鄭女士再次來到新買的房子發現,房子大約寬3米、長12米,加上廚房和衞生間,套內面積約為40平方米,這與購房合同中的建築面積相差近半。根據鄭女士提供的購房合同顯示,涉事房屋建築面積73.96平方米,每平米2800元,共計207088元。

2021年5月,鄭女士再次前往萬和新城時發現,樓外牆標註了“拆”字,由於這幢房子沒有房本,一旦被拆,鄭女士的錢就相當於打了水漂。
鄭女士事後才瞭解到,萬和新城是河北雍景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一處樓盤,只有兩棟七層住宅樓,不是商品房,是新民居的產權性質,當地中介稱為永久產權房。
鄭女士還表示,事後她查閲相關規定發現,目前國家沒有明確規定多層住宅樓的公攤面積標準,但按照房地產市場經驗,普通的18層以下多層住宅樓,公攤係數約為7%-20%,“我買的房屋公攤面積約為46%,遠超樓市常見的公攤係數,而且購房合同也沒有對公攤的具體項目、面積大小等進行説明”。
然而,當鄭女士提出想要退款時,開放商工作人員卻以公攤面積為由拒絕退款。

事後,澎湃新聞的記者曾嘗試聯繫過涉事房產中介以及開發商售樓處工作人員。中介稱所有的客户都是在對房屋實際面積知情的情況下,才會簽訂購買合同。這位中介還表示會查詢相關訂單後再回復。
而開放商售樓處工作人員則表示對此次交易毫不知情,等到記者再次聯繫時,對方稱相差的35平方米是公攤面積,屬於正常情況,並表示售後問題需要找開發商。
目前,購房app的相關負責人員表示,此次交易中,這位房產中介並沒有鄭女士所説的虛構房源和瞞報等問題,該負責人員建議鄭女士直接與開放商聯繫。
面對這樣的事情,很多網友都表示,這公攤面積對於老百姓而言實在是難以搞懂,維權的難度也比較大。



不過也有大V表示,在這次事件中,這個房屋售賣的價格本身就存在問題,等同於是鄭女士花20萬買了套房屋數據都是瞎搞的小產權房。

大家對於這件事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