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可以創造價值,可以轉化為價值,勞動本身不是價值_風聞
guan_16168508031886-03-11 09:38
【本文來自《關於勞動力價值重估,要糾正一個傳統觀念“價值是由勞動創造的”?》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龍門山2022
- 1。價值一詞有兩個含義。
含義(1)**事物有用處、用途,稱為有價值。**這個含義出現較早,已形成眾多派生概念。
例如:使用價值(物品具有用處、用途);交換價值(物品可與它物互相交換);研究價值(事物可供科學人文研究);新聞價值(事情可以進行新聞報道);等等。
含義(2)**勞動的凝聚。**這是馬的定義,晚近出現,是一個狹義的專用名詞。
2。在討論勞動價值學説時,不分清二者的區別,很容易造成理解上的困擾和混亂。
例如:”勞動是價值的唯一源泉“的意思:
按含義(1)理解,意思是:勞動是”事物有用性”的唯一來源。
顯然,這是違背事實的。因為事物有用性,有的是事物天然具備的,如陽光、礦藏;有的需要對原材料進行加工,之後才能具備,仰韶時期的彩繪陶罐;有的需要投入資金,使用設備,分工合作,對原材料進行加工,之後才能具備,如現代汽車生產。
按含義(2)理解,意思是:勞動是”勞動的凝聚“的唯一來源。
兩個意思,可謂是差之毫釐謬以千里。不加區分,必然各執一詞,雞同鴨講。加以區分説明,既不違背馬的原意,又有助於正確理解,消彌分歧。
例如:“資本、技術、勞動共同創造價值”的意思:
主張方的意思是:資本、技術、勞動合作,共同使商品具有了有用性。
反對方的意思是:只有勞動能形成“勞動的凝聚”,資本、技術不可能形成“勞動的凝聚”。
雙方雞同鴨講,永遠扯不清楚。
例如:“資本、技術不能創造價值”的意思:
主張方的意思是:資本、技術不能創造“勞動的凝聚”。
反對方的意思是:資本、技術能增加具有有用性的商品的產量。
等等。
又想了一下,價值是勞動的凝聚這一定義還是有問題,我嚴重懷疑並不是馬克思的原意,而是後來者的解讀。因為這個定義實在是不科學。
價值和勞動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勞動可以創造價值,可以轉化為價值,勞動本身不是價值。勞動是一種活動,相對概念是讀書、運動等。價值是一種屬性,是一種意義,我還説不清相對概念,只知道可以正面價值和負面價值來表示。
勞動的凝聚顯然還是勞動,因為凝聚是一種物理變化,不是化學變化。就像天然氣在低温下可以成為液化氣,但液化氣還是天然氣,是由氣態變成液態的天然氣。餅乾壓縮後成為壓縮餅乾,但還是餅乾,性質沒有發生變化。勞動的凝聚跟勞動一樣,可以轉化成價值,但它本身不是價值,兩者不可以替代。社會價值不能説成是社會勞動的凝聚,新聞價值不能説成新聞勞動的凝聚
價值是有用性是價值的不同説法,兩者性質相同,可以替代。社會價值可以説成社會有用性,新聞價值可以説成新聞有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