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搶新聞,他們發了受害者被姦殺的裸照_風聞
雷斯林-雷斯林官方账号-03-15 21:14
作者:雷斯林 公眾號:雷叔寫故事 / raistlin2017
每次出現惡性事件,很多人希望報道越詳細越好。
比如胡鑫宇屍體找到了,有網友説希望聽聽錄音筆裏全部的錄音,自己才能確信他不是被殺害的。
成都49中案件出現了,網友索要監控視頻,公佈後又有網友質疑為什麼不早公佈監控。

到了最近的蔡天鳳案,香港媒體報道死者頭顱在鍋裏的呈現方式,令有的網友拍手叫好。

可見,網友追求的是完全沒有遮掩的通報,覺得這都屬於自己的知情權。
我卻不這麼認為,很多事情是不該事無鉅細地向公眾報道的。
為什麼?
讓我們看看26年前的白曉燕案。

01
媒體窮追不捨
1997年4月14日,白冰冰忙着拍MV,她希望早點收工回家,陪女兒吃晚飯。
這一天本將美好度過。但是下午四點,她收到綁匪寄來的包裹。
裏面有一封信:
媽媽,我被綁架了,現在很痛苦,你一定要救我,他們要五百萬美金,不可以連號,要舊鈔票。不可以報警,要不然性命休矣。
白曉燕

隨信而來的,還有16歲女兒的裸照,以及一團沾着血的棉花。
白冰冰打開後發現是半截小拇指。

白冰冰當時號稱台灣山口百惠,作為知名演員和主持人,連連戰都親自到家裏去慰問。

為此,警方第一時間成立了0414專案小組。
這也讓對學童綁架案不太關注的媒體提起了興趣,15日起他們訂滿了白家附近的酒店。

他們還每天打十幾個電話到白家,想採訪白冰冰,採訪不到就對所有進出白家的人、白冰冰的親友強行跟蹤。
跟蹤歸跟蹤,大多數媒體還是保持了刑事案件不提前詳細報道的默契,把稿件攢起來,沒有直接將案件推向公眾。
然而反例很快出現了。
兩家在警局有眼線的報紙,搶先公佈了勒索信。


警方趕緊購買,希望綁匪能晚看到一天是一天。
在媒體圈子裏很有影響力的白冰冰,此時無暇顧及媒體舉動,她在乎的是女兒的安危。
等了兩天後,4月16日,綁匪來電話,強調只要舊版美鈔。17日,他們要白冰冰下午三點到南崁保齡球館交贖金。
但是行動失敗了。
因為白冰冰一出門,記者就追車,綁匪只要觀察電視台車輛,就等於掌握警方布控情況,那還怎麼可能出現呢。

後來幾天如出一轍,警方不得不驅趕記者。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的記者化妝成檳榔小弟,有的打扮成了貨車司機。
只要找到一丁點位置,他們就能借助長焦距攝影器材拍攝白宅。

有財力的電視台,乾脆開直升機在空中抓拍。
斬獲確實不少,比如他們偷拍下了案發後白冰冰在路旁檳榔攤接電話的照片。

白冰冰很氣憤,質問起來:“不知這些記者究竟是在救我女兒‚ 還是在逼綁匪對我女兒下毒手?”
事後來看確實如此,18日,幾次拿不到贖金的綁匪姦殺了白曉燕,並拋屍在水溝裏。

(台灣高等法院相關刑事判決,被告乙〇〇為共犯,陳進興的妻弟)
到了24日,綁匪一邊藏着白曉燕已死的事實,一邊打來電話,説晚上八點到桃園綜合體育館交錢。
媒體竊聽到了警方電話,早早去蹲守。
那麼多電視台車輛,那麼多記者,狡猾的綁匪看了眼就返回。
02
媒體總攻擊
警方真正掌握綁匪信息是在4月26日凌晨。
這時候三位主要嫌疑人浮出水面:
林春生、高天明、陳進興。

終於按捺不住的台灣媒體全體出擊,把攢下的稿件一併送出去。
“中國電視公司” 率先以字幕方式播出新聞快報,隨後,“中華電視台”、台灣電視公司也紛紛跟進,在此事件中三台前後共動用了上百人次在白家守候;
報道最多的報紙‚每天竟用5個整版的篇幅來報道白曉燕事件;
電子媒體使用衞星轉播車隨時轉播白家門口現場的動靜。
還有報紙總結:《守秘12天,媒體拂曉總攻擊》。
白冰冰想要有所行動,她向新聞局長求救。新聞局長告訴她,他管得了涉政新聞,管不了社會娛樂新聞。
她挨個打電話給媒體老闆,媒體老闆們搪塞她,自己不報道的話,競爭對手就會得到收視率。
白冰冰倍感絕望,但相比於這些瑣事,沒多久,真正擔心的噩耗來了。
4月28日,白曉燕屍體被發現於台北中港的排水溝裏。女屍由於浸泡多時,已呈巨人觀。
屍體的出現,對於白冰冰來説是沉痛的深淵,但對媒體來説卻成了“不可錯過的盛會”。
當晚一些電視台直接停播原有節目,改為直播白冰冰現場認屍過程。

被直播搞得精神恍惚的白冰冰回到家中,準備休息,沒想到又接了記者電話,對方問“你恨不恨綁匪”。
共情的缺失,是因為他們覺得現在人都死了,自己可以肆無忌憚報道了。

《中國時報》頭版頭條特別報道拋屍照片。


一些媒體還請心理專家、性學專家探討陳進興的“入珠”是不是一種性變態。

至於早先泄露的裸照,更是已被地攤雜誌刊登,構成黃色小説插圖了。
看吐了的觀眾吐槽:
“白曉燕死了,不然把她的裸照這樣公佈,她肯定要和這些媒體打官司。”
03
記者又在阻攔
事實上,台灣媒體在當時並不是野蠻生長的,有自己的行業規範:
“採訪重大犯罪案件不得妨礙刑事偵訊工作。”(《台灣報業道德規範》第一條第三款);
“綁架新聞應以被害人之生命安 為首要考慮,通常在被害人未脱險前不報道。”(同上第三條第六款);
“新聞或廣告不得刊登裸體或猥褻照片。”(同上第六條第三款);
“有關犯罪及風化案件之新聞在處理技術上應特別審慎不可以語言圖片描述犯罪方法,並避免暴力與色情鏡頭。”(《台灣電視道德規範》第四條第四款);
白曉燕案也是特事特辦的。
白曉燕屍體發現2天后,台灣出了行政命令,禁止媒體再用狗仔隊式拍攝了。
但優秀的報道做法並沒有普及。
因為道德規範和行政命令缺乏執行力度,相關部門不會去吊銷記者採訪證,也就帶不來威懾力。
既然如此,禁令和規範就成了一紙空文,媒體的狗仔隊式報道也就容易阻擾警方的追捕行動了。
8月19日那天,林春生和高天明倆人來到台北五常街,花重金説服蛇頭幫自己在21日乘漁船偷渡到福建廈門。
警方派出800多名台灣警員,準備合力圍捕林春生和高天明。
結果林春生被擊斃,高天明逃跑了。

高天明能夠逃跑,也有記者的“功勞”。
當時七家電視台出動衞星轉播車和數組攝影機做現場直播,把警方擠在現場,出入受阻。
槍林彈雨之中,幾位媒體記者只穿T恤去搶拍鏡頭,比警察和特勤部隊還勇猛。
這起實況報道,雖然創下了台灣電視史、新聞史的記錄 ,但嚴重干擾了警方在狹窄樓梯間的辦案行動。
在追捕高天明行動中,媒體的副作用其實不止一次。
逃跑後無所事事的高天明在11月17日下午,來到北投的色情場所。
警方腳步聲一出現,他連褲子拉鍊都沒來得及拉上,就拿着克拉克手槍和九二式貝瑞塔手槍對射。
雖然結局是高天明開槍自殺了,但警方官員的自以為是,經過媒體報道的發酵,還是導致一名警員的殉職了。

壞消息接踵而至,但好消息也不是沒有,那就是主犯只剩陳進興了。
誰也沒想到,賞金高達1000萬元新台幣的陳進興,11月18日闖入南非駐台武官家中。

正當大家以為他要負隅頑抗到底時,這位領教了媒體魔力的匪徒説自己一家人遭到了迫害,要見妻子,把真相給國際媒體。
警方一邊安撫,一邊想打算突襲。
他們潛入衞生間,卻和記者們撞個滿懷,這讓突襲行動大受影響。
差勁的突襲也搞得陳進興有些慌亂,他誤開槍,子彈傷到了武官卓懋祺和他22歲的女兒梅蘭妮。

趕來的台北市刑警大隊隊長侯友宜説,我們都冷靜一下,先救人為好。陳進興放了卓懋祺和他22歲的女兒。

只是要求隊長一人揹走。
對於侯友宜來説,難的不是背出倆人,而是記者圍得水泄不通,似乎自己不説點話就不會被放行;
記者這種咔嚓咔嚓拍照的行為,也阻斷了通道。
這讓等待救護車的卓懋祺非常憤怒,他吐槽記者太愛看熱鬧了。

多年後,卓懋祺還寫了一本回憶錄,叫《真愛》,書中他倒是沒怎麼憎恨綁匪。

04
記者讓綁匪唱歌
即使這樣,媒體礙事的頂峯時刻也還沒到來。
在大多數人關心傷者時,《聯合報》記者張宗智靈光乍現,撥通了武官家裏的電話。
張宗智與陳進興開始暢談人生,從陳進興的綁架意圖、團伙三人分工,到陳進興的情慾往事、少年夢想説個沒完,聊了2個多小時。
同事又塞來紙條,提供訪談思路,把時間拖了又拖。
因為比他們想不出問題更揪心的是,下面的電話由誰打進,如果是競爭對手問了有意思的問題,搶了自己的熱度怎麼辦。
尤其是老對手《中國時報》。


張宗智聯繫了台視,他們和自己完全沒有利益糾紛,台視記者戴忠仁第一時間電話採訪陳進興。
他每次問話以“您”稱呼陳進興,每每結束一個話題都誇獎陳進興“是條漢子”。
覺得自己贏得滿堂彩的戴忠仁,在半夜三點來到武官家門前,昂首挺胸、左看又望,接受圍觀民眾的喝彩。
接下來的記者都這麼操作,問問題問到自己都反胃了,接着找沒有利益衝突的人接盤。
一場修羅場,我不勝,最好你也別想多贏。
當大家問得無話可問了,中視兩位記者索性玩了一把。
主播王育誠問他什麼時候自殺;主播周慧婷讓他****唱唱 “兩隻老虎”逗孩子們開心。
陳進興竟然唱了幾十秒,還被慫恿再唱一次。
把整場媒體炒作行為上升到極致的是2100全民開講主持人李濤,他念着白冰冰家的號碼,要陳進興打過去,做一個互動。
忍得了唱歌的陳進興終於爆發,罵了一句趕羚羊。
據調查,當晚有80%的民眾因觀看電視台的轉播而徹夜不眠,台視戴忠仁由於採訪出彩,第二天升為台裏晚間新聞主播。
那些表現差的記者就被觀眾投訴,還可能丟了飯碗。
警方在這個過程裏不敢掐斷線路,因為怕陳進興情緒波動,傷害屋裏其他人質。
但不得不説,這場看似簡單的電話採訪,卻貽害無窮。
首先,陳進興自我美化的口述,被媒體未經甄別播出,日後影響了量刑工作。
其中尤其是他多次袒護的共犯妻弟,在三度重審後,還被宣判無罪。

妻弟張志輝之後又殺女友,他第一時間去找記者,報道自己對愛情的偏執,繼續放大自己的無辜光環。

法官也認定他是自首的,加上台灣當地奇怪的法規制度,先判他無期徒刑,後來再又變成了二十年刑期。

其次,綁架現場,聊的越久,越耽誤人質解救。
到了早上5點,警察隊長侯友宜不得不喊停,足足接了8個小時電話的陳進興,把興趣轉到了警察隊長侯友宜身上。
他掛斷電話,提出了自己的一系列要求,不斷放出人質。

與妻子度過兩小時,放出最後一名人質後,陳進興出門自首。

陳進興被捕後,並沒有被死刑立即執行,而是在監獄裏過了一段時間,他饒有興致地寫了懺悔書:
“為什麼接二連三的在罪中打滾?從小貪玩家裡人管不住我,我那一顆流蕩的心,在罪的漩渦中一直往下沉,直到滅頂為止。”

陳進興是否悔改尚不得知,但有的媒體已經幫助出版《罪人的遺書——陳進興獄中最後告白》一書,通過自白懺悔,試圖粉飾罪惡。

然而,這些刻意追求發行量的書商,和為他感到可惜的讀者,可能完全不知道他在逃跑路上犯下的兩起綁架案、十九起強姦案。
比如10月23日他與高天明去整形診所,強迫醫生做了單眼皮縫合手術及豐頰手術。術後,他們殘忍槍殺了診所裏的三人。
其中,陳進興姦殺了處在生理期的護士鄭文喻。
好在1998年12月24日,台灣最高法院判處陳進興死刑,於1999年10月6日執行槍決。
罪有應得的他終於死了,但是拜媒體所賜,模仿犯罪已經起了一個小高潮。
據當時台灣的調查統計:
近十年‚每年發生的綁架勒贖案件均在95件以上‚其中去年(1996年)發生156件;至於綁架勒贖嫌犯的人數‚以去年407人為最多。
可見過度炒作帶來了推波助瀾的副作用。
也拜媒體渲染的恐懼氛圍所賜,普通人不願意伸手援助受害者。
一時間台灣人人自危,噴霧防狼器、電警棍賣得脱銷。
05
狗仔隊文化
看了這麼長的白曉燕案,很多人會指責當時台灣媒體的出格行為;
也有一些人説大陸媒體不自由,報道不透明,好不到哪裏去。

他們強調自己想要完全的透明,可以理解。
因為大家覺得公權力需要制約,然後默認制約公權力的手段叫做媒體,於是媒體成為第四權,帶來更多透明。
但從媒體角度來説,媒體也需要制約,不能事無鉅細地報道,否則不被制約的權力遲早反噬自身。
這何嘗不是違背了媒體的初衷呢?

特別的不透明確實可能缺乏深度,同樣,完全的透明也意味着人性的缺失。都不能走極端。
因為從公眾角度來説,公眾擁有新聞事件的知情權,但沒必要擁有事無鉅細的知情權。
光是隱私權的存在,就意味着大家不需要衣不蔽體地展現自身。
這也是我一直覺得狗仔文化有問題的原因。
之前台灣有個籃球運動員,在未成年的時候,被人釣魚拍下了電腦屏幕前自慰的視頻,在網上廣泛傳播。


然後媒體和網友居然不去罵犯罪分子,而是跑去責問那位小球員。最後小球員被逼得要向公眾道歉。

我實在也沒搞懂,17歲的少年,在電腦面前自慰然後被人偷拍了。
到底犯了哪門子錯。
又憑什麼被人在網上那樣傳播和指責。
這個案例裏的少年沒什麼星光,都被狗仔折騰得夠嗆,足以説明普通人在狗仔文化下只會遭受傷害。
更別説那些明星了。

可是狗仔們自然不在乎,滿足自己近乎病態的窺私慾,接着去尋找新的骨頭,新的啃法。

其實無論客觀報道,還是狗仔追蹤,最初想要應該的是真相、温暖和人性,而不是對他人的傷害吧。
所以,為什麼不能選擇其中較好的方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