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造黃謠了該怎麼辦?要怎麼才能算是“正當防衞”?_風聞
易文不名-03-15 12:15
給不喜歡看視頻的老哥簡單概括一下視頻內容:
主播被人在論壇上造黃謠且網暴者屢禁不止,於是下決心維權
僱傭律師出馬後網暴者瞬間醜態畢露,各種方式試圖逃避責任
律師輕鬆戳穿網暴者各種花招,一招“等法院來判”殺死比賽
調解協商主播鑑定要求網暴者親自道歉,網暴者不甘試圖反咬
反咬失敗網暴者公開發文道歉,手寫道歉書。
整個過程聽起來像是一篇小爽文,但真實的維權大多不會像視頻裏説的那樣簡單,這個案例看下來我覺得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其實對普通人來説還是很大的。
時間成本:
網暴者從至少22年4月開始在NGA發帖造黃謠(之前還有具體不可考)
9月21日,網暴者再次在論壇造謠
9月23日,主播找到律師開始準備維權
律師通過法律程序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後,鎖定發帖人信息
9月28日,律師向網暴者發送律師函,要求一週內消除不良影響並賠禮道歉
等待十天,網暴者閉嘴並修改了論壇用户名
10月17日,整理材料耗時一週,向法院正式提起訴訟
11月10日,主播收到法院傳票
11月14日,網暴者主動聯繫律師,各種推脱和找藉口,被律師問到啞口無言
11月21日,調解協議書籤字
11月22日,網暴者上傳致歉信
整個正式維權過程持續2個月,由於是律師代理所以主播應該不需要花大精力去應付網暴者的各種詭辯,等待勝利就好。
經濟成本:
訴訟費(未知)、律師費(視頻中提到1萬,這是有律師朋友代理的情況)
而且到最後其實經濟上也沒有得到賠償,之前提出的1萬元精神損失費協調到最後成了3000元,且這3000元考慮安全問題也沒有真要。
網暴在這個時代已經不是一個小問題了,往小了説每個人生活中都可能會遭受到莫名其妙的網絡暴力,往大了説網暴致人死亡的新聞近年來也已經屢見不鮮。
國家也已經注意到了這方面的問題,中央網信辦22年11月4月日印發《關於切實加強網絡暴力治理的通知》
但是如何實施終究是個難事,“需要每個網民的共同努力”怎麼聽都像是套話
而且在觀網發的中央網信辦加強網絡暴力治理的通知下面,亞歷山小説了句“這個話題我有發言權”
他真的有發言權嗎?
我覺得他的發言大部分都可以用觀察者網論壇社區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裏面的“(4)挑釁:以不友好的方式激怒他人,意圖使對方對自己的言論作出回應,蓄意製造事端”來定義
那這種情況下其他網友的“正當防衞”權又到什麼程度呢?
再扯就扯太遠了,總之我認為我們需要進一步減少維權者的維權成本,由政府設立一個網絡仲裁機關,專事專辦會不會更好呢?評論區可以一起探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