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登大道一審勝訴 律師:受損投資者仍可報名參與維權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03-16 17:57
雷達財經 文|長帆 編|深海
日前,部分投資者訴摩登大道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收到了廣東中院一審判決書,法院判決投資者勝訴。
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凡在2018年4月12日至2020年1月9日期間買入ST摩登,並在2020年1月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繼續向公司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達Finance”(雷助碼:01)報名參與。
此前在2020年3月31日,摩登大道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粵調查字20006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2022年1月17日,摩登大道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有關當事人違法的主要事實如下:未及時披露對外擔保,定期報告相關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遺漏;在定期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
林永飛作為摩登大道時任董事長,並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全面負責摩登大道的經營管理、信息披露事宜。林永飛組織指使相關人員以摩登大道及其子公司名義對外提供擔保,並組織安排相關人員將上市公司資金轉移至控股股東形成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未按規定及時披露對外提供擔保,也未按規定在定期報告中披露上述相關情況,並簽字保證2018年半年報、2018年年報、2019年半年報真實、準確、完整。林永飛除依據上述身份實施違法行為外,同時作為實際控制人存在指使從事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一、對摩登大道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二、對林永飛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20萬元罰款,作為實際控制人處以40萬元罰款;三、對高管翁武強、劉文焱給予警告,並處以15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