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化股份擬定增募資遭監管問詢 要求説明在建項目是否產能過剩_風聞
灯塔媒介-03-16 17:49

燈塔媒介3月16日訊,今天,陝西興化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化股份”,002109)發佈公告稱,公司於3月15日收到深交所《關於陝西興化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問詢函》(以下簡稱“問詢函”),要求公司對相關問題進行核實説明。
監管關注
問詢函顯示,興化股份本次發行擬收購陝西延長石油興化新能源有限公司80%股權。根據發行人問詢函的回覆,依據《資產評估報告》,評估基準日為2021年8月31日,原有效期至2022年8月30日,後根據陝西省國資委相關批覆,前述資產評估結果有效期延長至2023年2月28日。
根據問詢函回覆,標的資產具備10萬噸乙醇產能,興化股份本次募投項目投資建設產業升級就地改造項目規劃年產16萬噸醋酸甲酯或10萬噸乙醇的產能,公司子公司榆神能化於2023年3月6日開展50萬噸/年煤基乙醇項目試生產。
對此,深交所要求興化股份説明:
上述資產評估是否有效,如是,請説明評估基準日距今逾 18 個月的合理性及是否履行延期的審批手續;如否,請結合最新資產評估結果説明收購定價公允性,是否符合《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發行類第 7 號》(以下簡稱《7 號指引》)第 7-9 條相關要求;
結合標的資產最新一期業績情況,説明主要產品、經營模式、業績穩定性、發展趨勢、主要客户供應商,以及主要財務指標、經營成果等經營情況,本次收購資產的信息披露是否符合《7 號指引》第 7-8 條相關要求;
結合發行人乙醇產品的下游應用領域、市場空間、競爭格局、在手訂單或意向性合同等,説明發行人已建及在建乙醇項目是否存在產能過剩風險,發行人對募投項目新增產能消化的具體措施。
定增募資
3月1日,興化股份發佈《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説明書》。
公告顯示,興化股份屬於煤化工生產企業,其主要產品為以煤為原料製成的合成氨、甲醇、甲胺及 DMF,具備年產 30 萬噸合成氨、30 萬噸甲醇、10 萬噸甲胺及 DMF 的基本產能。
興化股份致力於以企業現有產業為主線,積極探索基礎產品下游產業鏈的延伸和擴展,充分發揮興化板塊內部的資源配套優勢,進一步完善和優化產業結構,在提高公司產業鏈完整性的同時繼續挖掘下游深加工化工產品的潛在價值。
目前興化股份已在產運行的“節能及綜合利用技術改造”和“10 萬噸甲胺/DMF”兩大項目。
2022 年 1-9 月,興化股份營業收入較上年同期增長 33,830.31 萬元,增長比例為 15.26%;營業成本較上年同期增長 32,656.48 萬元,增長比例為 21.14%;毛利額較上年同期增長 1,173.83 萬元,增長比例為 1.75%;淨利潤較上年同期下降 712.58 萬元,下降比例為 1.47%;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較上年同期下降 712.58萬元,下降比例為 1.47%;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母公司所有者 的淨利潤較上年同期下降 777.56 萬元,下降比例為 1.60%。
興化股份本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擬投資建設 10 萬噸乙醇項目,並收購新能源公司 80%股權(該公司擁有在產 10 萬噸乙醇項目)。2 月 10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批准了通過重大資產重組收購榆神能化51%股權,新增醋酸甲酯、乙醇產品;本次發行實施完成後,將進一步擴大醋酸甲酯、乙醇產能。
興化股份稱,本次募投項目涉及的合成氣制乙醇技術,能夠發揮公司現有甲醇、合成氣等產能優勢,在充分利用公司現有公用設施與人才儲備的基礎上,實現公司煤化工產業鏈向乙醇產品市場的延伸。
興化股份將通過佈局乙醇業務,進一步豐富公司產品結構,為公司增加新的業績增長點,強化公司應對煤化工產品市場競爭的能力。
興化股份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 90,000.00 萬元(含本數);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將用於“收購新能源公司 80%股權項目”和“投資建設產業升級就地改造項目”;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的總股本和淨資產將會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計算得出,且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 30%,即不超過 31,588.34 萬股(含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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