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勵130萬!德化法院發佈懸賞公告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03-18 17:20
來源:新聞廣角-2023-03/1815:48德化縣人民法院
對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
被執行人發佈懸賞公告
最高獎勵130萬
福建省德化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令
(第一期)
為切實解決執行難,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升人民羣眾的司法公正感受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規定,德化縣人民法院對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發佈懸賞公告,內容如下:
一、懸賞名單

案號:(2018)閩0526執2575號
被執行人: 曾桓紅
涉案標的: 1300萬元及利息
懸賞金額: 按實際執行到位案款金額的10%獎勵

案號:(2018)閩0526執2575號
被執行人: 劉紅梅
涉案標的: 1300萬元及利息
懸賞金額: 按實際執行到位案款金額的10%獎勵

案號:(2021)閩0526執749號
被執行人: 陳柏成
涉案標的: 500萬元及利息
懸賞金額: 按實際執行到位案款金額的10%獎勵
二、懸賞有效期限:2023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17日止(有效期外提供線索的不予支付懸賞金)。
三、聯繫電話:尤法官 0595-23522337
四、懸賞金由申請執行人自願承擔,從申請執行人應得執行款中予以扣除,兩個以上舉報人就同一線索舉報,懸賞金由在先舉報且舉報信息詳實的舉報人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舉報人均分。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 獲得懸賞獎勵:
(一)舉報人舉報的財產或者提供的財產線索屬於人民法院已經掌握的;
(二)舉報的財產屬於申請執行人已提供的,被執行人已申報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機關正在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範圍的;
(三)舉報人使用非法或不正當手段獲取線索的;
(四)舉報人為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包括正式幹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編制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
(五)舉報人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職務便利獲得信息舉報的;
(六)法院工作人員或有舉證責任的人員與他人串通,以舉報手段騙取懸賞獎勵的;
(七)舉報人為申請執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請執行人的近親屬的;
(八)舉報人舉報的財產無法變現執行到位的;
(九)對同一財產在後舉報的,舉報的時間以人民法院接到舉報的登記為準;
(十)舉報時本院已經執行完畢的,以及依誠實信用公序良俗原則,其他不應支付懸賞獎勵的情形。
六、本院鄭重承諾對提供財產線索的人員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嚴禁使用不正當的手段獲得舉報線索。
2023年3月18日
來源:德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