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希望在美國禁止童婚,卻遭到意想不到的抵制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03-20 22:39
紐約華人資訊網2023年03月20日 04:03:110人蔘與0評論據華盛頓郵報3月17日報道 在美國,只有七個州和兩個美國領土將18歲以下的人結婚定為非法。現在部分立法者正在試圖改變這一點,但它遭到了意想不到的抵制。

薩拉·塔斯尼姆(Sara Tasneem)15歲時,父親告訴她必須嫁給一個28歲的陌生人,那是他在加州帕洛阿爾託的宗教社區的成員。這段婚姻以一場精神儀式開始,六個月後,塔斯尼姆懷孕了,並在內華達州迅速舉行了婚禮,使這段婚姻合法化。
所有政府官員需要的只是她父親的公證許可。塔斯尼姆花了十年時間才擺脱婚姻。
在過去的五年裏,塔斯尼姆和其他在18歲之前結婚的美國婦女走遍全美,告訴州議員,這些被聯合國和國務院定義為“童婚”的結合在美國比許多人想象的要普遍得多,而且對女性的傷害極大。
“我當時是高一新生,”現年42歲的塔斯尼姆在接受採訪時説。“我幾乎馬上就懷孕了,被學校退學。我直到22歲才學會開車。”
儘管美國在2016年承諾到2030年結束童婚,但只有七個州和兩個美國領土將18歲以下的人結婚定為非法。所有其他州都允許這樣做——有時是得到父母、法官或兩者的許可。
像塔斯尼姆這樣的一羣倡導者正致力於改變這一狀況,今年至少有12個州考慮禁止童婚,不尋求對18歲或以上的規定有任何例外。
“最常見的免責條件是父母同意,但這樣做的危險在於,當有人被迫結婚時,肇事者幾乎總是父母,”非營利組織“終於解放”(Unchained at Last)的創始人弗雷迪·賴斯(Fraidy Reiss)説。該組織致力於結束童婚,領導了這項新立法的努力。
童婚在保守派中獲得支持
然而,這些法案在一些州面臨着一場艱苦的鬥爭,保守派議員認為,青少年長期以來一直被允許結婚,他們經常用自己家庭的故事來證明這是可以接受的。
上週,西弗吉尼亞州參議院委員會投票否決了一項禁止童婚的提案,州參議員邁克·斯圖爾特(共和黨)指出,他的母親16歲時就結婚了,“六個月後我出生了。我是世界上最幸運的人。”
由於墮胎現在在美國大部分地區實際上非法,一些議員還認為,結婚應該是懷孕青少年的一種選擇。他們説,這些禁令也可能與宗教信仰相沖突。
“根據這項法案,不僅是被解放的孩子不能結婚,”康涅狄格州眾議員梅麗莎·奧斯本(民主黨)説,她上個月反對婚姻禁令法案。“那些有強烈宗教信仰的17歲孕婦會認為,非婚生孩子會比她們目前所處的困境更糟糕。”
在其他州,立法者根本不知道美國仍然存在18歲以下的婚姻。
“得知特拉華州允許孩子結婚,我很震驚,”特拉華州眾議員金伯利·威廉姆斯(民主黨)説,她在2018年發起了第一個成功禁止這種做法的州禁令。“我開始參加社區會議,談論這件事,人們會問,‘你確定嗎?法律允許這樣做嗎?’”
研究和媒體報道估計,在過去20年裏,美國各地發生了數十萬起這樣的婚姻。麥吉爾大學和其他研究人員於2021年進行的一項同行評審研究估計,**從2000年到2018年,有近30萬18歲以下的美國人結婚,其中86%是女孩。**研究發現,這些婚姻發生在每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倡導者説,其他研究表明,18歲前結婚的女孩離婚率、高中輟學率、家庭虐待率和終身貧困率都要高得多。
美國國務院也提到了同樣的問題,稱未滿18歲的人結婚是“侵犯人權”。阿邁勒·克魯尼、梅琳達·弗倫奇·蓋茨和米歇爾·奧巴馬最近在《時代》雜誌上發表的專欄文章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她們説“早婚會帶來可怕的後果”,呼籲停止在18歲之前結婚。
這種持續的做法也與要求停止這種做法的美國外交政策相沖突。
“當我的大使甚至國務卿呼籲其他國家禁止童婚時,其他國家通常會説這在美國是合法的,我們對此無話可説,”康涅狄格州州長內德·拉蒙特(民主黨)的幕僚長喬納森·達奇説,他在國務院工作到2017年,上個月為他的州的禁令作證。“美國在世界各地支持女孩的能力,取決於我們在國內支持女孩的能力。”
最近對禁令的推動

美國只有極少數州(上圖棕色部分)明確禁止18歲以下未成年人結婚。
在1937年之前,很少有州規定結婚年齡。1937年,《生活》雜誌發表了一篇名為《童養媳案》的報道,講述了田納西州一位22歲的煙農與9歲的鄰居結婚的故事。田納西州立法機構的回應是將最低年齡設定為16歲。
幾個州緊隨其後,但每個州都包含了允許未成年人在父母允許的情況下結婚的條款。在20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另一波州立法試圖設定新的結婚年齡限制,但沒有一個嚴格限制在18歲。
到2015年,仍有28個州沒有最低結婚年齡,所有50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允許18歲以下結婚。然而,在過去的八年裏,倡導者在州一級取得了一些成功。如今,7個州仍然沒有最低結婚年齡,另有7個州禁止18歲以下的人結婚。
很少有正式的研究表明誰會在這個年齡以下繼續結婚,倡導者説情況差異很大。一些婚姻是由傳統的宗教習俗推動的,而另一些則是青少年懷孕的結果。有時父母會通過撮合婚姻來獲得美國的簽證。
這就是發生在薩莎·泰勒身上的事情,她在亞利桑那州一所高中讀二年級時被迫嫁給了一個陌生人,這樣她的丈夫就可以獲得永久簽證,作為交換,他的家人將為她支付大學教育費用的承諾——但這個承諾並沒有兑現。
泰勒説:“我15歲時為一個22歲的大學生成了簽證新娘。”她後來離婚,並在博客上描述了她的故事。“我母親和外婆説,‘他是個大學生。這會讓你離開你目前這個可怕的家,我沒有選擇的餘地。幾乎每個家庭都有虐待兒童和經濟不安全的問題,對我來説就是這樣。”
泰勒的經歷反映在2019年美國參議院國土安全和政府事務委員會的一份題為《美國移民制度如何鼓勵童婚》的工作人員報告中,該報告稱,政府在2007年至2017年期間批准了近8700份列出18歲以下配偶或未婚妻的簽證申請。
終結這種做法的現代運動主要由兩個組織領導:塔希裏司法中心(Tahirih Justice Center)和終於解放。兩者的成立部分是為了幫助人們擺脱童婚和強迫婚姻,開始新生活。但這些組織發現,當18歲以下的女孩尋求幫助時,她們的雙手受到了法律的束縛。
塔希裏的高級公共政策顧問亞歷克斯·戈耶特(Alex Goyette)説:“所有的案件都很複雜,但兒童享有的權利有法律限制。他們不能做一些簡單的事情,比如籤公寓租約,在某些情況下甚至不能開車或找工作,因為他們太年輕了。”
賴斯説,18歲以下的女孩也不能向家庭暴力庇護所尋求幫助,在大多數州,她們無法與離婚律師簽訂合同。
賴斯説:“即使你有足夠的勇氣向我們這樣的倡導者求助,在你滿18歲之前,我們也幾乎無能為力。我們並不是説,當你在18歲生日那天醒來時,你就擁有了新的智慧和成熟,突然有了選擇人生伴侶的能力,但你確實擁有了成年的權利。”
這導致這些組織將重點放在改變州法律上。塔希裏的組織一直致力於收緊法律,限制18歲以下的婚姻;它的第一次勝利是在2016年,當時弗吉尼亞州立法機構通過了一項法案,只允許未成年人在被法院解放後結婚,這賦予了他們在沒有父母或監護人許可的情況下做出決定的法律權力。
自從弗吉尼亞法案通過以來,已經有25個州在童婚法律上取得了進展,但還沒有完全禁止。在大多數案件中,最低年齡被設定為16或17歲,需要父母同意,有時還需要法官審查案件。在其他州,夫妻之間的年齡差距被限制在4歲、3歲或2歲。
以西弗吉尼亞州為例,一項禁止18歲以下青少年結婚的提案上週失敗後,該州立法機構上週六通過了一項法案,要求16歲和17歲的青少年結婚必須得到父母同意,而且允許他們在沒有父母同意的情況下以任何理由取消婚姻。
賴斯説:“我們最大的障礙是,**立法者不習慣把女孩作為立法的優先事項。**她們還不到投票的年齡。她們很容易被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