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坐網約車後排未系安全帶,出車禍身亡怎麼賠?法院這樣判!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03-21 22:52
來源:江蘇新聞-2023-03/2120:54安全帶就是生命帶
無論坐在前排後排都要繫好
否則後果很可能是致命的
2022年1月3日凌晨
無錫市民小於搭乘網約車回家
坐在後排沒系安全帶
在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
繫了安全帶的網約車司機僅受輕傷
這起事故中
誰該為小於的死亡擔法律責任?
他不繫安全帶的行為
是否會影響
事故責任認定和賠償責任認定呢?
網約車司機疲勞駕駛出車禍
後排乘客未系安全帶不幸身亡
2022年1月3日凌晨時分,無錫24歲市民小於搭乘網約車回家。當時他坐在後排,沒系安全帶。當車輛行駛到無錫金城橋運河西路出口處時,徑直撞向隔離綠化帶和門架,不幸在瞬間發生。

事故發生後,網約車司機許某涵多次詢問後排乘客小於的情況,但始終沒有得到應答。他立即撥打了120和110。

最終,乘客小於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無錫警方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確認:網約車司機許某涵疲勞駕駛,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負事故全部責任;死者小於不負事故責任,但他沒有系安全帶,也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條的規定。

法院判決:
減少網約車平台10%賠償責任
小於突然離世,心碎的父母將網約車司機及平台公司告上法庭,認為他們沒有將小於安全送達到約定地點,屬違約,應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150多萬元。
庭審中,原被告雙方的爭議焦點為:一、承運人到底是誰?二、承運人是否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方玉寶 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員額法官:
承運人就是平台,因為乘客是在平台上叫的車,乘客跟平台之間建立的運輸服務合同關係。承運人把這一單運輸服務交給哪個駕駛員,是他們內部的事情。出現了服務意外之後,責任還是由承運人來承擔。


法院認為,網約車平台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應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賠償責任,但因為乘客小於沒系安全帶,導致事故發生時損害後果擴大,應酌情減少平台公司10%的賠償責任 。
方玉寶 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員額法官:
民法典當中專門有一條,一方違約的情況下,守約的一方對損害的發生或者後果的擴大有責任,這時候就要分擔一部分責任。這也是為了避免乘客上車了,責任全部是承運人,乘客做什麼就無所謂。這不行,乘客也不能在車上想幹嘛就幹嘛。有些該做的,比如系安全帶;有些不能做的,比如拉駕駛員,或者發生爭執影響行車安全,那乘客也是有過錯的。

法院經審理認定,小於死亡後產生的各項損失金額共計120多萬元,由平台公司向小於父母賠償110多萬元,賠償後可依據內部協議決定是否向司機追償。網約車司機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目前,該案的民事和刑事判決均已生效。
提醒
千萬不要疲勞駕駛,一定要規範佩戴安全帶!另外,交通事故責任並不必然等同於損害賠償責任,駕乘人員不繫安全帶在事故中傷亡,即使不負事故責任,也會因其造成自身損失的擴大,而無法獲得全部賠償。生命只有一次,大家一定要好好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