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論(六) 誠意(二) 預言悖論_風聞
付延明-03-24 22:24
推演是對趨勢的一種誠意歸納,不是判定命運。關於命運的斷言會導致悖論:如果預言無法改變未來的局面(比如預言‘人總有一死’),那就沒有意義;而如果改變了未來,那麼預言本身已經被證偽。
預言的自證偽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預言了工人階級和資本家的矛盾會越來越深:資本家榨取工人的剩餘價值,工人出於憤怒走上街頭,開始工人運動,推翻資本主義…。統治階級注意到了馬克思的預言,開始改變資本家和工人階級的關係,比如勞工福利、成立工會等等,結果消解了預言中的革命。
正是因為馬克思的預言,所以人類改變了預言中的未來,使得預言得以避免。這並不能説明馬克思是一個蹩腳的預言家,相反,是預言導致了預言之事的消解。
預言的自我實現
《俄狄浦斯王》的故事展現了預言自我實現的過程:假若當初父親拉伊俄斯不相信神諭,那麼,俄狄浦斯就會在他和妻子的撫養下長大,就絕不可能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犯下“弒父娶母”的罪行;假若長大後的俄狄浦斯不相信神諭,那麼,他就不會離開養父母身邊,也就不可能回到忒拜,犯下“弒父娶母”的罪行。正是因為拉伊俄斯和俄狄浦斯都相信了這個預言,才讓這個預言一步一步成了真。預言本身是假的,但它被説出來、被相信,就變成了真的。成真的過程離不開環環相扣的誤解。
波普爾在《歷史決定論的貧困》一書中,把這種“預測本身可以影響被預測事件”的現象,稱之為“俄狄浦斯效應”。俄狄浦斯效應在社會生活中廣泛存在着。比如,股市傳出消息:明天某隻股票將會暴跌。持有這隻股票的股民們相信了這個預言,就會紛紛拋售股票,造成該股暴跌。預言就自我應驗了。
在以前的中國農村,以下情形並不出乎通常的意料。
長輩拿着孩子的生辰八字去算命,算命先生告知兩人八字不合,不宜結婚。兩個年輕人當時是不相信的,年少氣盛的他們還是堅持完婚了。但算命先生的預言已經在兩人的關係中埋下了陰影。在後來的共同生活裏,她和他只要發生了矛盾,就難免想起當初的預言。他們開始相信,這也許是命中註定。於是,他們不再為維護這段關係,付出更多努力。這就使得他們的關係逐漸惡化,朝着預言的方向一步一步發展。更糟糕的是,在有些故事版本里,她還有個極愛兒子的婆婆。婆婆一開始聽説兩人八字相剋,就不滿意這樁婚事,對她橫挑鼻子豎挑眼。遭到百般挑剔的她,對婆婆的態度當然也好不到哪兒去。而後來,只要她的丈夫有任何不順利,婆婆就會聯想到當初的預言,認為這一切都是她的過錯。於是,婆媳關係進一步惡化。就這樣,一段糟糕的夫妻關係,再加上糟糕的婆媳關係,最終擰成了一團麻花。她和丈夫的婚姻還能有什麼好的收場呢?而這時的她,完全相信了算命先生的預言。當她的兒子長大了要結婚的時候,她會特別積極地去給兩個新人算命,以免他們陷入自己的悲劇命運。而她的努力,最終又將造成下一代的悲劇命運。
--魚鮮支(知乎)
任何能動主體之間的相處,都可能存在“俄狄浦斯效應”。當某人被認為怎樣時,他有較大可能“那樣”給你看!當某國被認為怎樣時,其因定性而承受的(比如制裁‘邪惡國家’),也有較大可能使其真的如你所願。所以,世間真的存在因果!
言與行
形而上和預言悖論是兩個著名的“坑”,區別在於,形而上是副本里的坑,但是個真坑,沒有外力是出不來的;預言悖論是主線劇情中的坑,是個假坑,只要辨明“言”和“行”的關係,跳出不難。為了後面的討論不掉進坑裏,有必要在此提前警示。
嚴格説來,並不是“預言的悖論”,而是在滿足某些條件時,“預言”這個概念本身就是悖論,與羅素悖論同質。羅素悖論“我為本城所有不給自己刮臉的人刮臉”:如果我平常自己刮臉,則我不能為自己刮臉,如果我平常不是自己刮臉,則我要為自己刮臉。其悖論機制在於“行”與“言”的自相關(否定),是“不誠”。如果“預言”的對象是作為理性主體的人,並且當事人可以聽到“預言”並具備做出反應的能力,則其中的“行”與“言”就構成自相關。不是預言預測了俄狄浦斯的悲劇命運,而是預言造成了俄狄浦斯的悲劇命運。
中國人常説:言傳身教,身教重於言傳。如果教育對象是“導盲犬”,那無所謂言傳還是身教;如果教育對象是人,那麼,所教之言和“教的行為”就構成了自相關。受教者所獲不僅是“言”中的道理,還有師者的行事準則(語氣、態度及其藴含)。
任何時候,“言”首先是一種“行”,其次才是“所言之理”。典型的如一場演講,人數、場景、語氣、氛圍等等對人的影響可能遠遠大於演講內容的影響(排場意味着財力,人山人海意味着支持):演講內容已不重要,所造的“勢”才是所求。如果所言與人相關,則發言人****已參與事件,其發言之“行”已經是事件的“因”。佛家講“因果”,講“動念即是緣起”,講“菩薩畏因不畏果”,已經透徹。如果所言與人無關或非人力所能及,則發言之“行”退居次要,即使所言有誤,所損者惟己,則“預言”變成了“推演”。
中國歷史上的讖緯(預言),造成了多少的人間慘劇!其發佈者或因私慾,或因仇恨,絕非無辜之人。如果此時還講“不因言獲罪”,則天理已不容,其所行的目的就是製造人間的同類相殘,是知惡仍為。隋朝末年的“十八子坐天下”,多少李姓家族橫禍!最終李唐代隋,是否可以證明“預言”就是神的意志?大到一國領導人的言論(比如定義邪惡國家、恐怖組織)、著名學者的著作(比如文明衝突論),小到一篇文章、一段社論,都能附帶預言成分。預言絕不因成真與否而抹殺自身與發言者的善惡!
媒體是這個社會上的發言者,媒體報道本身也是有立場的。郭繼承教授曾談到:路上發生了車禍,貨車側翻,滿地滾落的桔子遭村民哄搶。媒體蜂擁而至,爭相報道和評論着世風日下。在媒體的口誅筆伐之下,社會得到了什麼?如果最後法不責眾,那麼“村民”們受到了教導甚至鼓勵;鋪天蓋地的“世風日下”,每個人都沐浴着昏暗,而這昏暗又在預言什麼?如果有人墮落成以“守株待兔”為生,那麼,所有人都要小心路上更多的坑和石塊!如果人心因而灰暗以為不再有光明,那麼,媒體已成功站位自身職責的反面!
敢於揭露,是媒體的高尚,但渲染或引導不是;敢於弘揚,也是高尚,但粉飾或誨疾不是。過猶不及,度的把握在人心!媒體合法報道事實,沒什麼問題。議罪必須“論跡不論心”,媒體無罪!但應當清楚:這個世間是有因果的!言也是行,發言已參與事件。媒體人的底線應當是:不要成為惡行的引導!
應為便是願為
假如我們面臨馬克思的情況:發現了社會運動的規律,如果發佈出來,則有可能因自相關而被“證偽”;如果隱瞞,則知識不能傳播,階級的剝削可能更加嚴重。那麼應當做何選擇?不用懷疑馬克思的智力(革命導師一定清楚自己面臨的選擇)。這裏,借用徐勝治先生小説中的話“應為便是願為”:既然認識世界是應為,那就是願為;隱瞞,才是言行不一,才是“不誠”。
誠,至少有兩層含義。其一,如實相告,典型的如科學家:我知道可以這樣計算,但我不知道最後的“真相”;當然更無法保證“你所需要的全部事實”,因為我無法知道你的所知。其二,言行一致,即所行不能置否所言,比如言詞激烈地要求學生待人要平和,或者彬彬有禮地強迫,或者“你閉嘴,我們在討論言論自由!”。不誠,是求知的障礙;不誠者,應視為自動失去討論知識的資格。轉移話題、偷換概念、文不對題(你説經濟他説政治,你説政治他説信仰,你説信仰他説情懷…),均屬此類。
社會生活中的“不誠”,如果不是在討論知識,那就不在哲學的關注之內,而只是發生了一件“某甲對某乙的欺騙事件”。如果是在討論知識,那麼,某甲已自我禁言。
真正需要分辨的,是那些偽裝成知識的騙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