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論(三) 正心_風聞
付延明-03-24 19:01
由“思想”同義於“交流(傳播)”,可知人是主體且人格平等,正如由人仰望星空可知立足大地、指向地心。那麼,理性是什麼?或者説“地心”有哪些特性?
黑盒子
人類只能視理性為“黑盒子”,盒子內部不可知,或者説盒子沒有內部。可以類比“黑洞”來理解:黑洞內部的一切因其“禁止光的逃離”而不可見,物理定律可能已經失效,數學工具的可用性也存疑,因此,黑洞內部不可知。但人們仍可通過觀察黑洞的表現,來理解它的性質(霍金教授的主要貢獻)。
康德為思考的主體即“理性”規定了感性和知性兩種先天形式,可以看作是試圖揭示“理性”的性質,就像對“地心”進行的度量。以現代人的觀點,康德給出的規定是值得商榷的,但其方法,就“理性”的性質加以討論的思路是必要且無錯的。
理性的黑盒子必須足夠亮,以使得知識成為可能,能否點亮它,就是人與動物的分界;但又必須足夠暗,以保證不可破解,不因人而異(不因智力、環境而不同)。理性必須足夠廣大,得以容納;足夠堅實,得以承載;足夠牢固,得以不移。這些要求的指向(或定義)是數學,純粹的數學,而不能是其他任何實有。
無論是中國的陰陽五行之氣,還是古希臘的水、火、河流等具像的“本體”,還是佛陀的“緣”,都被描述為抽象的“性質”而非實有。這就是説,先哲們已經認為,對世界的歸納,不指向實有。在萬物之中尋找共性,對象越雜多,共性就越抽象。對世界的追問,必然隨着眼界的擴大而走向抽象的極致:數學。
“脱離實有世界”是一個根本性的特徵。如果需要驗證數學計算的結果,那麼“取材”是不受限制的:可以用手指腳趾、筷子、水果、糧食、碎石子、雞、兔子甚至天上的星星。只要這些取材可以按“個”計數就行,不需要任何附加規定。數學無量綱,它的適用範圍是無定義的,因而是普適的。
如果有外星人,他們的一晝夜可能和地球不一樣,他們關於顏色、氣味、軟硬、冷熱等等的定義可能和我們不一樣,他們可能有12個手指或8個手指,因此採用12進制或8進制,他們的長度(尺的最初定義是某人的小臂長度)、重量(可能與地球引力有差異)、温度(大氣壓不同,水的沸點也可能不同)等等物理單位和我們不一樣,可能只有半米高也可能超過5米…。但他們的數學一定和我們一樣(8進制、12進制、10進制是等價的)。
人(或者外星人)可能計算或推理錯誤,但這是人的錯誤,不是數學的錯誤。事實上,“錯誤”的存在,恰好是數學同一性的註解:數學無關權威,因而高於任何人為的立言或造物。
數學
數學是天生的、自有的,是被柏拉圖稱為“回憶”的知識,可以與感性世界無關。這不是説每個人天生就掌握了數學或者説數學能力相同,而是説數學面前,萬物平等。人都有掌握數學的能力,正如蘇格拉底(知識的助產士)堅信可以通過引導,使文盲“回憶起”畢達格拉斯定理。每個“回憶起”數學知識的人,一定認為“本來就如此”,而不是“我製造了這個知識點”,或“我可以獨佔此點”。
數學不是進化的結果。進化的路徑是:過度繁殖->生存鬥爭->適者生存。人類使用槓桿先於把槓桿原理表達為數學公式,人類進化的路徑上也沒有必須使用無理數的場景。自然界不能為人類提供一場“數學考試”,以過濾未能通過考試的物種。數學的豐厚,已經超過了所有的想象,可以參閲《數學的深淵》之類數學科普文章。早在公元前3世紀,歐幾里得已經證明素數無窮定理,然而無用武之處;從拉格朗日純數學分析開始,人們已經接受了數學的獨立性(不依賴實物的驗證);伽羅瓦開始,數學研究已經找不到自然界中對應關係;拉馬努金的θ函數百年後被認為可以應用於黑洞研究…。
如果數學是進化得來的,那麼就要求:為所有可能的世界安排同樣的“考試”。假定有人格化的“神”,如果“神”唯一,那麼“神”要隨時關注所有可能的世界,以便及時為該世界的進化者提供數學考試。如果每個可能的世界各有各的“神”,那麼如何保證不同世界的數學考試標準的一致性?無論如何,即便考試可以有,又如何保證本次考試範圍之外內容的一致性?除非考試內容無限大(數學的全部),但滿足這一要求的試卷在哪裏?
數學的前沿早已超越人類當前全部的現實。比如圓周率π,超級計算機已經計算到了小數點後數萬億位,而常用的只有2位或4位,假定我們以可見宇宙的尺度為直徑作圓,也只需要40位,就足以保證誤差不超過量子力學允許的最小長度單位。假定宇宙中基本粒子不變(這是為了方便表達為算式而不是數學的要求),那麼所有基本粒子的排列組合就包含了世界的全部可能性(包括當下的你我的行為及可能),這些可能性的總和是一個有限的自然數,在自然數集合中是微不足道的(理論上佔比為0%)。
可以這樣描述數學與人類認識世界活動的關係:數學是無限寬廣的草坪,認識世界活動是運動場上的賽事,無限草坪允許人類進行任意的賽事而不必擔心出界。無論有無賽事,草坪都在,不增不減;只要有賽事,就必然在草坪上開展,不得脱離。智能,就是大腦進化出了透明的窗口:草坪得以映入心靈(窗外不可能是別的什麼,所有人的窗外是同一片草坪,差異只在透明度)。
數學是一個等價體系,極端一點説,只要“1+1=2”成立,那麼整個數學體系就成立。當人類用到數學的時候,忽然發現頭腦中有一把奇異的尺子,這把尺子標註了當前需要的刻度,同樣標註了暫時還用不到的刻度,包括一些未能理解或看不清的刻度。當人們試圖觀察這把尺子的全貌時,發現尺子無窮之大,超出了視野,甚至不能描述其大小。但只要需要“測量”,且無論方位和精度要求如何,必定可以在尺子上找到滿足要求的刻度。尺子的刻度要麼是已經知道的,要麼是有待去認識的,但沒有可以塗改的。如果試圖改變尺子的刻度,則尺子消失(1+1等於3時,任何數都相等,數學不存)。
辨析“發明”與“發現”近義詞差別時一般認為,前者的賓語是“新”東西,後者相反。如果賓語是“數學公式”,那麼可以無疑地使用“發現”。如果這個“新”的程度有差異,那麼數學一定是最“老”的。“牛頓發現了萬有引力定律”,“牛頓發現了微積分方法”,這兩個命題都正確,但後者比前者匹配更好。物理定律可能在某時或某處失效,但數學不會,如果數學失效,那就一切無從談起了。物理定律有效或失效,尚在理性範圍之內,數學失效,則已超出理性,不可理喻、不可言説。
失去數學,語言將不可能,反思將不可能,哲學也不可能。
綜上,可以確信,數學先天等於理性。我們可以像笛卡爾一樣宣稱:數學體系的自在,既不是一個演繹推理,也不是歸納的結果,而是一個“直觀”的命題。
那麼,數學之外,理性還可以以及必須有什麼?如果説數學為人類認識世界提供了可能性,那麼必要性是什麼?
直觀
康德把時間、空間歸為先天直觀。如果先天的程度可以標註的話,那麼時間、空間的確是非常先天的,但還達不到數學的程度。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已經給出了一種與人類的直觀不一致的時空觀;而在直觀之外,數學可以平順地實現高維空間的構建和運行。人類的直觀無法描述四維空間之物:如果確有四維空間且與現實相交,則一定出現“神蹟”,比如憑空出現一個球體並長大、縮小、消失,然後無視阻隔在任意位置重複上述行為或者再也不見。
人類對時間、空間的感知,可以是自然進化的產物,因為人類要面對自然環境和其他物種的生存競爭,“錯覺”很可能是致命的,比如瞄準,比如跳躍。因此,其他可能的世界中就可能產生與人類不同的感知能力:如果恆星輻射光譜與太陽不同,那麼,其行星上的生命(如果有)必然與人類有不同的“視覺”,可能只是光波頻率範圍不同,也可能是超出想象的差別。如果黑洞內部是人類不可思議的另一個“世界”,假如這個“世界”中也有“人”,那麼,“他們”的時間和空間以及感知,已非人類可以描述。
不否認直觀的先天性,但直觀不包含在理性之內,而是理性的包覆。從“外部”看,直觀與理性一體,但從“內部”看,直觀外於理性。“數學世界”是絕對獨立的存在,窗口的玻璃是絕對的界限:只可遠觀,不可褻玩!(並不論證康德設定‘先天直觀’是個錯誤,而是強烈要求把人的‘理性’純淨化。這是作為認識論的選擇,並不排他。)
推理
推理,邏輯學中思維的基本形式之一,是由一個或幾個已知的判斷(前提)推出新判斷(結論)的過程。推理的規則包括: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推理方法包括:
演繹:由普遍性的前提推出特殊性結論;
歸納:由特殊的前提推出普遍性結論;
類比:由特殊性前提推出特殊性結論,舉一反三。
推理屬於數學。推理是知識的基礎,也是“智能”的本來面目,當然屬於人的“本能”。但推理不是人類獨有的,外星人的智能也必定是基於相同的推理,否則數學不可能。作者不能解釋推理與數學的一致性關係,但這並不影響對理性的描述。
演繹推理,在數學上可以用集合理論表達,因而可以認為屬於數學。類比推理,只是一種借鑑或提示,是一種可用的參考,不是嚴格推理。歸納推理肯定也是數學方法,但是否專屬於數學?
數學中有許多猜想,吸引着一代又一代的數學家,有些已經解決(或證誤),有些尚未解決,比如哥德巴赫猜想。“猜想”似乎就是“歸納”,哥德巴赫先生可能是在擺弄素數的時候,偶然發現了某種規律,然後出於直覺,拿更大的數進行了驗證,結果無一例外,於是,偶發便成了猜想。這種由“偶然”到“確定”的方法是“歸納”。那麼,人類為什麼要歸納?
歸納是為了壓縮信息量,仍以數學的尺子做類比:數學家歸納得出了尺子上的某種規律,寫成了公式,於是人們再使用尺子的時候,就可以拿出公式等效地使用,不用核驗尺子上的標註了。如果這樣靜態地理解數學的尺子,那麼“歸納”在數學之外。但如果把這種問題歸因於“蹩腳的類比”未能真實表述數學的本質,即數學本來就是不能用尺子這麼簡單類比的,數學是包含了其內部的自洽性的,即“尺子包含了自身的刻度”或“測量尺子的尺子仍為尺子”,那麼,“歸納”屬於數學是可能的,也是符合預期的,如同思想“思想”的思想是思想一樣,數學方法也是數學(不是結論,而是相信)。
人類日常的各種直觀判斷,都是基於先天理性的,只不過加上了一些感性的直觀。比如從人羣中識別出熟悉的面孔,對相近物種的鑑別、分類能力以及在此之上的抽取共性形成概念的能力,其規則就是基於數學的(已經實現的人工智能領域的人臉識別技術是基於純數學的),只不過被訓練成了本能。比如圍棋中的“大局觀”,於人是一種模糊判斷或者説“感覺”,但於計算機,卻是數字及其大小判定。如果有人用計算機作弊,對手只會以為是遇到了超級高手,這是可以通過圖靈智能判定的。也就是説:純數學的計算機已經可以在單個領域等效於人的智能,必然因其同質!
如此,邏輯屬於數學因而是先天理性。“範疇”是數學用語言表達時遵循的規則或呈現方式,數學是“範疇”的原因。所謂概念、思維,都是數學加上人的直觀。
自在
哥德巴赫猜想,即大於5的偶數都可寫成兩個素數之和(1+1=2),目前還未證明,也未證偽。費馬大定理(略),於1995年由英國數學家懷爾斯證明。它們都是自然數集合中特定元素之間關係的表達。把自然數放到數軸上,它們是數軸上特定點之間關係的呈現。
假設在“數學世界”中確實有一個自然數數軸,數軸上每個點有一個燈泡。那麼哥德巴赫猜想變成:按下任何一個偶數點(>5)的紅燈,有兩個素數點(之和等於這個偶數)的綠燈點亮;費馬大定理變成:任選兩個點,不會有第三個點的燈被點亮。數軸並不知道人們在檢驗什麼,它只是做符合自身規則的事,它的行為在1995年(費馬大定理被證明)之前和之後,沒有差別。同樣,數軸也“知道”哥德巴赫猜想的答案,只是不能告訴人類或外星人…。數學中所有的定理,都可以這樣理解。
數軸並不在人的大腦中(雖然可以想象它),神經細胞的個數總是有限的,而數軸上的點總是可以再加一的。也就是説,數軸不能以“實體”形式存在,它是另一種存在。從另一個角度看,假如有外星人,雖然可能相隔遙遠甚至不同時空,但他們和人類一樣,也能想象出數軸,無論大腦是否同構。不妨這樣描述:“數學世界”是與所有可能的世界相通的,任何智能生物的“靈魂”都可以到“數學世界”中使用和學習數學。這個“數學世界”永恆不變,打開它的條件是:開始關於數的思考。
“數學世界”的大門上可能貼着“推理的規則和方法”,相當於世界探險指南。“數學世界”中沒有時間觀念,也不存在定理。數學定理是人類發現的其中的規律性,外星人可能發現了相同的定理,也可能還沒有發現。但不管有沒有被發現,“數學世界”中的規律性都在,只要給出條件,那麼結果就有了,數學家的工作彷彿是在為畫面中已經存在的線條進行的着色。比如三角形,只要用到,“三角形”的全體就有了,性質也已確定,只等人們去發現;比如集合,只要定義了它的規則,那麼全體的“集合”就有了,性質也已確定,只待使用者去發現;比如羣…。
這裏的“原因”和“結果”之間不存在先後關係,因果一體。數學中的某些逆運算不能進行,那只是人類不能給出解。
只要智能出現,現實世界中隨即產生了對數學的需求,即可打開“數學世界”。它不屬於人類,但每個人都擁有它。柏拉圖的“理念世界”、朱子的“理”,都可以指向“數學世界”。
宏觀世界中,沒有兩片相同的雪花,也沒有兩片相同的樹葉。物理學中,人們假定的理想氣體、質點、均勻分佈等,都是現實世界中沒有的。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只有這樣人類才能指望上數學。人類無法把複雜系統的性質整理成可輸入“數學世界”的值,即使能輸入,也不能從結果上發現什麼規律性。但“自然”可以向“數學世界”輸入混合物的全部性質,也能夠解讀“數學世界”的輸出,只不過是“自然”懂得用“單質”的輸入輸出。
假如在真空中乾餾一個木塊,那麼,木塊中的水分、蛋白質、微量元素等成分會按各自的沸點蒸發。加熱過程中,如果温度達到了某種成分分解的條件,那就先分解,再按分解物的性質蒸發。至於水分為什麼先蒸發,是因為“自然”給的輸入值中規定的水分蒸發的條件如此。對於“數學世界”而言,只有“輸入和輸出”;對於“自然”而言,任何的“動作”都是“每一份單質執行數學世界的輸出”;對於人類而言,科學就是對“自然的規律性”的發現,其源頭就是“自然”和“數學”兩個世界的這種綁定關係。
人類有時候會首先在“數學世界”發現規律,但不知道有什麼物理意義,直到與自然中發生的某事相合;也可能先發現實驗中的規律性,然後再尋求其中發生的對“數學世界”的輸入與輸出,壓縮為數學表達。這就使得,現實中發生的事必須有能引起人類關注的規律性!如果規律性不能呈現,或雖呈現但淹沒在雜多信息之中,那就不可能引起注意,更談不上科學發現。
“數學世界”是自在的,不以人類的意志為轉移的。數學“運算”的成立,不依賴“實物”的驗證,也不需要前提。在沒有智能生物使用數學之前,甚至在沒有“物質世界”之前,“數學世界”已在。人類並不掌握“數學世界”的全部“輸入輸出”性質,表達為公式(函數、方程、數值)的內容只是人類已經掌握的“數學世界”的性質(那些着了色的線條)。肯定存在人類無法表達為公式的性質(比如微分方程找不到函數解),也肯定存在人類還沒有關注到的性質。
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無動搖!何期自性,能生萬法!
---慧能
求知
求知是人的本能,但可以不是數學屬性。在任何可能的世界,智能生物卓然於生態圈的保障就在於理性的應用。如果理性是機械,那麼求知慾是動力。因此,作為認識世界的必要性,求知慾可以置於次一級的先天,並不是理性本身。可以把“求知”定位於智能生命的求存,也可以定位於神創論中人所擔負的使命:認識世界。無論怎樣的定位,不改變“求知”應當定義為一種先天。
從認識世界的角度看,知識就是對世界的經過檢驗靠得住的看法。人類的求知過程可能是一個試錯的過程。最初就靠記憶,很快發現僅憑記憶顯然不夠,因為要記的東西太多了;於是人類發明了文字、造紙和書寫,還不夠,因為太多也太亂了;於是人們要找記憶的方法。數字肯定是有用的方法,比如有多少把石刀,壞了一把,又新打造了兩把,相當於增加了一把;分類也是有用的,比如結果子的樹和不結果子的樹;推測也是有用的,比如今天月朗星稀,明天不太可能下雨;歸納也有用,比如羊都吃草,那就到草地上去找羊。這些方法共同特徵是信息量的壓縮,需要記的東西就變少了。
知識,似乎總要落腳到對世界信息的無損壓縮。而壓縮本質上就是“數學”,於是人們思索:數是世界的本質嗎?
自知
使知識成為可能的,並不僅是理性,也不僅是求知慾(這是必要性),還應包括“記憶”,就像電腦同時需要運算和存儲這兩種能力;但又不止於“記憶”本身,就像電腦的存儲不能只是不標註意義的二進制的數值,而是數值所攜帶的信息。
動物也有某種“記憶”。狗“記得”自己的主人和家人、熟人;食肉動物是需要向長輩學習捕獵技藝的;某些昆蟲的保護色是針對它的天敵(主要是鳥類)的,顯然鳥類能夠“記得”某種不好的口味…。人們無從判定動物這種“記得”是否與人的記憶機理相同。因此,“記憶”能力作為人與動物的分界線,這一點並不確切。
從個人角度看,人與動物的區別首先是“記憶”能力的不同,人的大腦顯然更“高端”,但這裏的界限並不清晰,尤其是作為動物那一面的“肌肉記憶”,人類未必及得上獅虎和恐龍。人與動物更重要的區別,或者説更可標註的智能的門檻,是“自知”:區分自我與外界,以及明瞭這種區分在時間上的持續性。
在此基礎上,人對信息的反應不再“純粹”:好壞利弊是可以經過複雜判斷的,而不必然是某種條件反射。甲的“判斷”行為,對乙而言,是一種“暗箱”操作:乙不能對甲求解!如果人對信息的反應都是可預見的,那麼知識將不存在,人類社會的一切將不存在。並不是説不可以預測某人的行為(這是人與人相處的基本能力),而是説,人必須清楚,這只是預測而不是已知,後果自負。
“自知”大約可以以“認識鏡中的自己”為判別標準。動物在面對鏡子時的反應,可能從開始時的驚奇、威脅,到逐漸相處相安,鏡中之物始終是“他物”,無害而已。人則不同,小孩可能同樣始於驚奇,但很快就能通過觀察發現規律性,鏡子就會逐漸成為他(她)的玩具或工具。“自知”基礎上的“判斷”,以及判斷之後的行事,都是人區別於動物的根本性標誌。
“自知”基礎上的“記憶”,使得人類可以獲得“經驗和教訓”,從而為“記憶”賦予“意義”。而所謂“意義”,可以概括為廣義的“用處”,“用”只能來源於“自知者”。作為“用”的載體的工具,只能屬於“自知者”。因此,工具是人的專屬,動物不能擁有工具。
更深一步,“自知”之後,時間也就有了“意義”:規律性是在時間上得以顯現的。勉強打個比方:動物的記憶是“物”,無論是形狀、顏色還是氣味,或者某種恐懼或舒適感,都如同一張照片。人的記憶是“事物”,不僅有“物”,更重要的是包含着因果關係的“事”,如同一段錄像。
“自知”與“時空”同階:沒有空間,不可能有自身與外界,沒有時間,不可能有記憶;沒有自知,空間只是場所,時間只是變換。這並不是科學的證明,而是哲學的直觀。
“自知”能力,來源於人的動物性和數學的奇妙結合,人類不知道結合的機制,隱隱地與集合論、不完備性定理有關。這種結合導致的首要推論是“生命的有限性”,推論與其根據甚至同一層級,這就使得“意義”更加豐富:感受到了時間(生也有涯),才開啓了永生的願望。
“自知”是智能生命與其他物種(包括各種人工智能)的分界。尚不知道人工造物如何能夠“自知”並意識到“自我的有限性”。在此之前,討論人工智能的危險性(機器統治人類)毫無意義:若有機器作惡,必是人作惡。不自知者,只論利害,不論善惡。
自知,使得智慧生命可以為了將來而剋制當下:自律。這一點,與人的基於智能的進化(區別於肉體的進化)是同一的。自律是社會得以存在的基質,也是人的成長的本意。廣義而言,勞動也是一種自律,無論是採集還是耕作,還是今天的各種職業;“先利其器”也是一種自律,無論是打磨還是鍛造;樣式與圖紙也是,無論我們是不是把它們稱為理念。勞動、工具製造、理念…以及更多的同一或更高層面的概念,都可以作為人與動物的分界線,都是智能生物在自知基礎上的自律行為或結果。
徐勝治先生在《神遊》中如此描述:有私,生息輪迴者為生;知我,可行逆天者為靈。原作中的“逆天”指的是“修行”,而“靈”指的是具備修行資質的生命。人的成長,其實就是他的“修行”:人是有靈魂的生命,人性要克服基因慾望行事,自律才能成長。人與動物的區別在於“知我”,表現為“行逆天”即理性對肉體慾望的克服:為了將來而剋制現在,剋制現在是為了將來。
“知我”就是意識到“我”這個主體的獨立性和持續性,這也是“社會性”的根據。人的長大,必定有一個階段是在“知我”基礎上的“知他”,即認識到人是相同的主體,我與他者是“相處”關係。**每個人都在他人心中,也都在成為自己的路上。**所以,僅從區別於動物的那一度本質性上,人是他的歷史+預期。無論是自我的認知,還是他人的認知,當下的我由此前行為積累而來,未來的我還在“修行”之中:我有權干預將來。
“知我”的哲學意義,近於理性本身。羅素悖論的通用表達是集合論中的“大全集合”,即“包含所有集合的集合”。羅素悖論並不存在於現實中,而只存在於錯誤的語言即詭辯中,羅素和康托爾已經給出了數學解釋。理性的“知我”,卻近似是一種“大全集合”悖論:“我”是集合的元素,又能“跳出”維度來看待集合,已在悖論之中。所以,“知我”只在社會和生物層面有意義,而在哲學(理性)層面不再有內涵,不應承受討論或辨別。
“知我”與“我思故我在”的等級相同:我知道可以自知,但不知道也不追究何以自知。這不是論證,而是一個直觀命題。“我思故我在”命題中的“我”就是自知之“我”。“知我”與“人格平等”的等級相同:“自知”是每個人的,“自知”才談得上人格和平等。
“自知”與“反思”一體,也是其根據。孫正聿教授説:“哲學的‘反思’不是一般地以思想自身為對象反過來而思之,而是特別地以思想構成自己的‘根據’作為對象,反過來而思之。哲學反思的對象是構成思想的根據即‘思想前提’,因而哲學的工作就是對‘思想’的‘前提批判’”。反思是追問,自知是追問的錨。
“理性、思想、思、反思、自知、知我”,這些概念可以視為一體,都是“人的主體性”這一實存的呈現。“知他、相處、自律、人格平等”則是對“作為主體的人”之間關係的定義。“主體性”和“人的關係”又反過來定義了“人”(同時滿足上述呈現者為人)。
王德峯教授曾談到,在當下西方哲學的語境中,人與動物的區別在於理念:大猩猩也可以使用“工具”,甚至狗熊也會用木棍,但區別在於,人的心中有“棍子”的理念,可以無中生有地製造它,但動物只是取用。這種説法肯定是正確的,但理念論不能因此而成為真理,“棍子的理念”也不能因此而先天。
在市場關係形成之前,獵人和漁夫之間搶奪的幾率要大於交換;在人類可以在語言中表達概念之時,已經有太多的屬性可以表徵人之有別於動物。理念論所容納的,是一組混合物,既包括理性(數學),也包括各種抽象的概念(共相),這種混合導致混亂,為詭辯留足了空間。中西方世界觀的差異即根植於此,夾帶私貨的推導,導致隨心所欲、面目全非的理論和概念。
珠穆朗瑪峯、玉皇頂、上清宮、觀象山潮站都高於“海平面”,但只有觀象山潮站定義的“海拔基準點”定義了陸地與海洋(黃海)的邊界。
數學不因人而存,打開數學世界確實是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這一點上,“理念”是分界;但概念(比如木棍)則因人而存,確切地説是因用而存,已與數學不在同一層面,不是分界(是過度充分條件):共相不能成為“理念”,抽取共相的能力才是“理念”。理念論,作為一種認識世界(描述世界)的方法論,可用於個人,但不能延伸到人類整體,其根基不足以承載人類的知識。
人類發展過程中形成的知識,會成為羣體的記憶。地球成為地球村,人類成為一個大羣,則這個大羣的“記憶”就是人類的知識總和。當地球上的全體人類終於可以相見相識,人類共同體就被賦予了現實意義:可以看作一個永生的“高維生命”。她也有自知及其上的持續性認知,但不需要“有限性認知”,因其永生!知識以全人類為承載,因而永生。
個體的人,不敢奢求永生,但在人類共同體之中,每個人都是“靈魂永生”的:留下了他個人曾經來過這個世界的印記。人類歷史上有一些名字會如孔府門前的對聯所言:“與國鹹休,同天並老”。儒家“三不朽”之説,是指引人的靈魂在現世的永生。
當代哲學,應當嘗試展開人類共同體的自我認知,並在某種程度上擔當它的自知和自律。
小結
理性就是數學。數學的無限,給了人類理性足夠的亮度,就像無限寬廣的草坪使得世界的賽事得以充分展開。數學的自在,給了理性足夠低的起點,就像尋找平行線只需找到一個點。所謂“人類的數學考試”因此而簡化為:接觸和容納數字。“智能”於是可以是進化的產物,進化到能夠打開數學世界的窗口。
自知、求知與數學的奇妙結合,使得知識成為可能。自從人類有了文字,知識增殖成為了可能,地球村就已成為可能,人類共同體成為可能,人的不朽成為可能。
數學是上帝用來書寫宇宙的文字。
--伽利略
上帝創造了整數,所有其餘的數都是人造的。
--克隆內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