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程操控電腦,長期偷窺他人生活......上海法院判了!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03-24 16:01
來源:上海松江法院-2023-03/2415:24文字來源:刑事審判庭 韓玲

利用“高科技”非法偷窺他人?
當心觸犯刑法!
2023年3月23日上午
松江法院對被告人李某(化名)
涉嫌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一案
依法進行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自2018年起,被告人李某在工作期間,利用工作場所中他人與個人電腦分離的間隙,私自在他人筆記本電腦中安裝遠程控制軟件,隨即刪除軟件圖標,後通過遠程控制他人筆記本電腦進行錄屏、攝像、瀏覽和下載電腦中的私人文件等操作,非法控制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27台 ,對他人隱私進行偷窺。
庭審時,被告人表示, 其在合理使用正規合法軟件遠程操作計算機的過程中,萌生了偷窺他人隱私的想法。遂利用工作間隙,私自在他人筆記本電腦中安裝了其他非法軟件遠程控制,偷窺他人電腦中存儲信息,並通過控制攝像頭遠程窺視他人日常生活的實時影像,滿足個人偷窺欲。
後因公安機關查獲了該非法軟件後台公司,被告人李某非法控制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犯罪行為遂案發,公安機關從被告人電腦中搜查到大量他人生活影像及隱私照片等。


松江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控制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被告人李某具有坦白、認罪認罰的量刑情節,當庭認罪態度較好,最終對其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
庭後回眸
當下,數字科技浪潮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強大助推,但當浪潮裹挾你我,另一面湧動着的安全風險也日漸顯出。購物平台的取向狙擊、個人信息的濫採濫用,甚至無處不在的攝像頭……許多人在不覺間被窺伺、竊取着隱私,成為某種意義上的“透明人”。
為維護大眾合法權益,包括人民法院在內的各相關部門一直在努力加強對新興技術及掌握專業技術人員的監管,並加大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力度。但本案中不同於一般偷窺行為,其隱秘而猖獗的犯罪手段還是令人為之心驚。
在此,法官想警告屏幕前那些“想伸手”“想開眼”的違法犯罪分子,一旦走上歧路就難回頭,盡頭唯有法律的嚴懲,悔恨和宣判時旁聽席上親人們的淚眼。
當然,法官也想提醒每位公民,要強化保護個人信息的意識,數字時代個人信息的泄露帶來的損害後果可能是隱蔽而嚴重的。司法實踐中,我們發現,個人信息被濫用常常造成敲詐勒索、詐騙、拐賣兒童等犯罪行為乘虛而入,對公民名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造成極大隱患。
為保護自己,請牢記:
1. 不亂安裝軟件,不亂點擊網址鏈接;
2. 注意防毒殺毒,定期數據備份;
3. 公共場所注意保護個人電腦及網絡安全,設置電腦密碼,不隨意連接不安全的WiFi甚至網銀交易;
4. 有意識地擁抱新知,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關於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或者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
(三)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20台以上的。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