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同事他在世紀初時把報社社長給告了,想想當時的法治環境得多難啊,但他贏了_風聞
洗洗脑睡吧-洗洗更健康03-25 16:36
【本文來自《老人推倒摩托車事件一審落槌:被告缺席,賠償原告修車款16704元》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塵緣而已
- 上海還就是不一樣!贊!難怪大家要往大城市跑,這也是優勢啊!我老丈人在湖北荊門的房產官司打贏了,被告拒絕繼續履行合同,不給房子(房子已建好),不辦房產證,所有協議條款全部按被告的要求進行了判決🤣,判賠錢不給房子,判出來的錢不夠買新房,最後案件審理費還判由被告自己出😭,本來申請凍結到的原告的部分存款被法院不經同意給解凍了,剩下的錢也不夠賠,而且到現在一毛錢沒拿到!中級人民法院終審也就這樣了!😭我一個小老百姓到哪裏説理去!😱
你的這個認知就不對。
我有一個同事,90年代末到2000年初的時候,他在一個報社上班,當時他和報社的社長打了一個官司。具體內容他沒説,我們也猜不到,反正他就是把報社社長告了,當時的報社都是國營的,社長的級別是廳級。他前後打了四年官司,大家也可以想象那個時候的法治環境是什麼樣的,有的時候,明明是開庭,法官都不讓他説話,證據也不認可。他打了四年官司的原因就是一直在敗訴,但是他為什麼贏了?
首先,他自己懂法律。他沒找律師做代理人,沒錢請,他自己去開庭,去跑程序。再一個,即使是那時的法官,也要受到很多規則的制約。他利用正常的法律程序,就是一直不服判決,一直在走正當的法律程序,在這個過程中,有的法官的評優和評級都受到了影響,因為判決有問題。最終,是區級法院的院長做法官,判的他勝訴,才最終結束了這段四年的官司。有人可能會説,他一定付出了很多精力。其實一點也沒有,他正常上班,遇到開庭就自己騎自行車慢慢悠悠過去,判我敗訴就準備下一步的申訴、申請再審等程序。最終法院的感覺是,終於把這個不依不饒的人給擺脱了。
現在我也認識一些法官,法官一般不敢隨便判決,後續的有些影響他也承受不了。當然,前提是你收到的判決真的有問題。
法官不害怕沒問題的判決。比如,有個法官説過一個案子。公安局的一個鐵案,有人猥褻幼女,證據和目擊者都有,檢察院也認定了,法院判完之後,當事人的母親天天來上訪,上法院鬧,就説兒子沒幹。法官雖然也頭疼,但是從上到下都覺得對方是胡攪蠻纏。
如果你的判決真的有問題,先學學法律,有能力就自己上庭,沒能力就請個律師。然後正常走程序,別耽誤自己生活和工作,總會得到一個好的結果。當然,不合法的手段我就不推薦了。你要知道,法官也是人,無論你的案子他判的對還是錯,只要你自己不放棄,都會成為他面臨的一個麻煩。判的對了,你就是蒼蠅,煩人但是不太影響他,但是如果真的判錯了,他也會想辦法避免接下來的負面影響。
所以,法律不保護躺在上面睡覺的人,憲法裏説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一句託詞。你真正的利用好法律,就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可能這個過程你不會滿意。
另外,忠告幾句:
1 我只支持講道理的人採取以上方法,蠻不講理的人就隨意了
2 不要影響自己的日常生活和自己的心態
3 權衡得失,如果發現維權的成本大於可能獲得的收益,那就好好琢磨琢磨到底該不該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