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都是證據的故事——證據類型的故事(23)_風聞
学之仁者-03-26 19:59
央視《今日説法》欄目 2005 年 2 月 27 日曾播出過發生在西安的這樣一個案件。2004 年 7 月,在外做生意的張建玲之弟張建宏先是到派出所報案姐姐失蹤,第二天又説收到姐姐從新疆的來信了,失蹤是誤會。但是沒過幾天,張建宏還是到派出所請求查找姐姐下落,因為姐姐雖然來信了,但手機一直關機,幾乎每天給她女兒打電話的姐姐卻再也未打過一次電話,太不正常。警察經找到張建玲的生意合夥人瞭解,此人説,6 月 24 日聽張建玲從機場打電話説,她與一個姓於的人去新疆談生意,飛機已經起飛了。警察電話聯繫姓於的叫於端沐的男人,他很配合地到了派出所,但卻説他一直在西安,最近一段時間也未見過張建玲。此後沒幾天,張建宏又連接收到姐姐從新疆寄給他的兩封信並有一張 8 萬元的銀行卡,説她在新疆談生意暫時回不來,讓張建宏照顧好自己的女兒。警察據此分析,張建玲可能已經被人控制,並且可能與錢有關。便立即查詢張建玲的銀行賬户,發現在兩天之內從蘭州建行取走了40 萬元。警察趕往蘭州調取銀行的監控錄像察看,發現是於端沐在兩天內取款 25 次達 40 萬元。這時,警方就掌握了於端沐提取張建玲存款的重要的視聽資料證據。但是,於端沐解釋説,是張建玲欠他 60 多萬元。張建玲把他叫到蘭州還了他 40 萬元,剩下的錢用張建玲在西安的房子作抵押,並向警方出示了一封張建玲寫給他的親筆信和一份房屋轉讓協議。但是,警方認為於端沐前面説最近未見張建玲,現在卻又説張建玲把他叫到蘭州前後不一,而且於端沐逕直用張建玲的銀行卡取款而非張建玲自己取款還錢很是反常,張建玲在西安的房子的市價遠遠超過了 60萬元卻還是還了於 40 萬元也不正常,這些都存有重大疑點。經調取張建玲、於端沐電話通訊的電子數據證據,發現在 6 月 24 日這一天,兩人都在陝西蒲城縣打過電話,推測當時兩人應當在一起。同時發現於端沐與一個手機尾號為 2040 的人聯繫頻繁,此手機持有者叫韓東勝。警察經查找韓東勝,其妻子説他 6 月份已回蒲城縣老家未回。警察立即到蒲城縣進行調查。韓老家的村民們都反映,曾看到韓家來過一男一女兩個客人。經辨認,確定正是於端沐和張建玲。警方立即抓捕了於、韓,兩人供認了共同綁架並殺害了張建玲的犯罪事實。於、韓兩人曾因分別犯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在同一監獄服刑,關係密切。出獄後,為解決於端沐的財務困境,兩人共同進行了這樣的犯罪。警方在破案中,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等證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證實了兩名犯罪嫌疑人的一系列犯罪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