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篇(六) 論公正(四)_風聞
付延明-03-27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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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
人類社會由一個個社羣組成。人生而為人,無法選擇投入哪個社羣。社羣或無嚴格定義,可以是家庭,可以是村莊市鎮,可以是國家,可以是人類共同體。
社羣就像容器,人是容器中的分子。分子的性質(質量、極性、速度等),以及容器中分子的密度,決定了分子間的平均距離、碰撞的頻度和力度,宏觀表現就是一定的温度、體積和壓強。假定容積不變且無泄漏,那麼氣體分子間距就是某種穩定的正態分佈:圍繞平均值的對稱的鐘形曲線。其中的平均值代表社羣的平均權益,人們以此為中線構建相處的兩方三線關係,社羣內的公正就體現在(時間和空間統計的)對稱分佈上:社羣內的公平(相處)就是它的正義。
社會的自然稟賦和發展是不平衡的,有的地方農業條件更好,有的地方森林資源多,有的地方旅遊資源好,有的靠近大城市…。如果把不同國家/地區看作是不同的容器,那麼,這些容器的初始狀態是天然差異的。同樣體積,A容器中的分子數量可能是B容器的10倍甚至更多,這就導致AB容器中分子間距存在天然差異。對應理解,不同國家/地區的人,權益也是天然差異的。
個體的權益是由所在社羣的發展和稟賦定義的,不是社羣中的某個個體造成的。人可以在本社羣中要求公正;也可以努力跳出本社羣,加入他嚮往的人均權益更多的社羣;也可以帶領本社羣升級技術,實現更好的自然稟賦和發展水平,從而獲得更多權益。但不可以比照其他社羣的平均權益來定義自己的權益,這將造成標尺刻度的錯亂:他有較大概率成為社羣中的異類,甚至害羣之馬。社羣中的權責關係是“德位相配”,如果只是自然村落,那麼公正在於公眾評説:德不配位,必有災殃;如果產生了公權力,那麼維護公正是公權力的意志:不朽者必得其位,必得其壽…。
聯想一類行為。比如向“愚昧”的國人宣講:某國全民免費醫療、免費教育、能源/食品/衣物價格低、婦女不上班、獎勵生育、房產有土地產權、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到點就下班絕不加班、四天工作制…,進而延伸至:工匠精神、下水道的油紙包、醜陋的中國人…。若談其理,則各國稟賦不同、發展不同,各國都可能有相較於他國的天然優勢,沒有哪個國家可以在所有指標上領先。若談其心,則是教唆:把人引向高於本社羣能力的聲索,從而傷害其他成員且以“公正”之名。説白了,就是教你的孩子與(虛構的)富二代攀比,挑動你的孩子向你提出超出你能力的索求!
集體(組織)與個體之間構成權責關係,權責對等是其中的“公平”。人們當然能看到出生就不在同一條起跑線上的現象,有時也會感嘆不公,但這不是哭喊爭奪的理由。當然應當見賢思齊,但一時的達不到,不是打砸自家的理由。跳出所從生養的社羣,是做人的某種邊界,打砸或者貶斥已越界。為“跳出”辯解,不如反哺。
一國之內也存在稟賦不同的社羣,十萬大山與江漢平原的村莊市鎮,有着天然的巨大差異。國家的轉移支付是權力也是責任:中央政府應當努力縮小各地區之間的差距,地方應當合作以優勢互補。國家是總的容器,內部不允許畫地為牢!
假如容器中各組分的氣化温度不同,那麼當温度降低或壓強增大時,容器內部將會分層:一些組分液化並沉向底部。此時,氣體分子將擁有極大的空間,而與之相對的液體分子的間距將趨近於零(液體不可壓縮)。對應社會現實,就是國家內部發生了階級對立:少數人佔有絕大部分資源,而大多數人被極限壓榨。如果氣體組分所代表的階級佔有國家權柄,那麼他們的最佳策略是保持温度和壓力,以阻止液體的氣化!哪怕總容積擴大十倍,也不足以彌補因液體氣化所造成的擁擠,它們的空間反倒因此而被壓縮!
工業時代以前,總產出不足,社會不得不承受階層分化。就像容器內的能量不足,難以達成使所有組分氣化的温度和壓力條件,氣相液相共存是必然。但當能量充足可以支撐蒸發時,氣化卻不是必然!當科學時代到來,國家可以工業化從而共享富足時,工業化也不是必然!為一己之私而阻止國家工業化/現代化的人或階層,是人民之敵,他們剝奪了人民在這個時代應許的生存。
這世間最大的不公,是公權力服務於剝削!統治階級佔有國家機器,他們是社會的絕對少數。他們為了本階級的權益,不惜操控國家權柄來壓制發展。所以,剝削不是簡單的無償佔有勞動,而是既得利益者通過對勞動的無償佔有來加強統治並阻斷髮展。殖民者、侵略者、買辦、傀儡及其幕後,以及所有的特權階層,都是本質之“惡”,他們的目的是榨取而非合作。統治者的榨取行為已自證其非正義,他們與人民之間的責權關係已解除!
擬人化的“政府與人民”之間,構成兩方三線關係,表達為權責對等。政府義不容辭,要達成時代應許的富足和發展,人民信任和支持政府,努力成為建設者而不是破壞者;政府全力救助,努力不讓任何個人掉隊,個人奮力前行,活出不怨天不尤人的精彩。若政府只是“維持會”,那麼人民另擇高枝並無不妥;若政府治安、救災不利,那麼人民欺詐盜搶將是應然。
義,是所有人的生存(和更好的生存)。
市場
工業化創造了豐富的物產,現代社會中,商業關係已無處不在:市場,是時代的特徵和要求。市場要求法治,要求其中的主體遵守契約。市場中運行的是關於勝負的規則,經濟糾紛走向法律程序,本質上是一場以“證據”為大小的牌局。法庭不提供“公正”,不主持“正義”,它只是監督出牌過程並裁定大小。
貿易能使每個人狀況更好,這句話不在道德範疇,“好壞”也不由道德評説。跨國公司利用認知差異(礦產可能只是石頭,馬桶可以作為工程配件),如願達成合同,沒有任何方法認定其不道德,在商言商而已。但這種貿易確實使得雙方狀況更好了嗎?只有“未來的影響”被忽略時,“更好”的價值判斷才能成立。
企業主作為個人,也在與他人的相處之中,天意的“公正”仍在。作為個人,他仍然可以選擇成為怎樣的自己。“公正”也仍然在起作用:無論作為企業家如何成功,不能代表做人的成功,而經營“失敗”也未必是做人的失敗。企業(家)之間的良性相處仍然是值得褒揚的。現實中如同鄉、校友、行會、供應鏈等“圈子”內部是提倡互助的,因而企業之間可以形成近似熟人社會的自發“公正”。江浙一帶的企業生態有着更明顯的“圈子”印跡,圈子帶來的高效、誠信、互助、互補是其優勢。
在商言商,是市場之“誠”。圈子、互助以及道德評説是市場活動的外溢和外部性,不在市場之內。市場是現代社會之中的“獨立王國”,內部可以不談論人與人相處的“公正”。市場的“公平”是機會(資格)的公平,市場的“正義”是適者生存。
市場,是“義”和“利”的合法交匯。
叢林
叢林中的“相處”規則是“無法無天”,也就是沒有規則。叢林法則下,人已經退化成為動物,智力(以及自知、自律)不再用於相處,而是轉化為與武力同質的競爭要素。
無論是電影中的末世,還是現實中的戰爭狀態,生存壓力下,人們必然會自發地形成“組織”,然後開始組織之間的鬥爭。《三國演義》可以有英雄,可以有計謀,可以霸氣側漏,可以蕩氣迴腸,但卻不能掩蓋“白骨露於野,千里無雞鳴”的殺戮本質。亂世之中,禮崩樂壞之類的詞彙已經遠不能描述事實,人命如韭才可。
亂世之中,“公正”或許仍在,但人間已無處可尋。公訴的本質是國家作出保證:個人不因死亡或恐懼而失去“主張”的權利。但亂世中沒有國家實體,因而殺戮就成為避免被追責的優先選項。亂世之中,任何人可能背叛任何人,在任何時候!也就沒有了熟人社會中的監督和褒揚,因而道德也不再被提起。無法無天的亂世,本身就意味着人性的泯滅,何來“公正”可言!叢林中的“公平”是人人作為敵人的公平,叢林中的“正義”是強者為尊。
魯迅先生説:假如有一種暴力,將人不當人,不但不當人,還不及牛馬,不算什麼東西;待到人們羨慕牛馬,發生“亂離人不及太平犬”的嘆息的時候,然後給與他略等於牛馬的價格,有如元朝定律,打死別人的奴隸,賠一頭牛,則人們便要心悦誠服,恭頌太平的盛世。為什麼呢?因為他雖不算人,究竟已等於牛馬了。我們當然不去讚美“做穩了奴隸的時代”,但更要譴責“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
叢林不是社會,叢林是社會的反面。結束亂世,是大功德;消滅奴役,也是大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