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志科技毛利率大降:兩年“轉貸”1.3億,還被海關處罰_風聞
港湾商业观察-港湾商业观察官方账号-03-27 14:39

《港灣商業觀察》施子夫 李鐳
3月27日,創志科技(江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創志科技)將迎來創業板首發上會。
值得關注的是,對創志科技而言,一方面毛利率持續下行備受市場關注,另一方面公司內控合規方面也存在較大不足,尤其是轉貸金額巨大。
成立於2004年,創志科技主要從事藥物固體制劑生產設備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並提供從工藝摸索、工藝優化到工藝升級的全套工藝支持服務,主要產品包括流化牀系列、濕法制粒系列及制粒生產線等藥物固體制劑生產設備,均屬於藥物固體制劑生產過程中的核心工藝型設備。
毛利率大降
業績方面,2019年-2021年已經2022年上半年(報告期內),創志科技實現營收分別為1.20億元、1.26億元、2.09億元以及1.28億元;淨利潤分別為4564.16萬元、3382.20萬元、6283.96萬元以及3518.69萬元;扣非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淨利潤分別為3547.48萬元、3301.56萬元、6145.52萬元以及3211.02萬元。
2022年度,創志科技營業收入為2.62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25.35%,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8052.84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28.15%,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增長主要系營業收入較上年增長較多,同時當年度收到政府補助較上年提升等因素影響所致。2022年度,公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7403.07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20.46%。
儘快營收和淨利潤表現不錯,但創志科技毛利率方面則相對承壓。報告期內,創志科技毛利率分別為61.14%、58.59%、57.41%及51.32%;主營毛利率分別為60.98%、58.46%、57.31%及51.24%。
報告期內,創志科技製藥設備的銷售毛利額為6935.67萬元、7004.20萬元、1.13億元及6353.32萬元,佔綜合毛利的比例分別為94.70%、95.07%、93.65%和96.64%。
然而,製藥設備的毛利率下滑也較為明顯。
創志科技介紹,公司製藥設備毛利率分別為60.57%、58.20%、56.55%及50.89%,毛利率小幅下降主要系公司各類製藥設備的收入結構在各年度存在變化以及主要原材料採購價格波動等因素所致。
“2022年1-6月,受主要原材料採購價格上漲、人工成本上漲、產品配置變化等因素影響,公司生產成本有所上升,公司綜合考慮宏觀經濟環境、市場環境、下游客户長期合作情況,未同步提高產品售價,使得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由57.31%降至51.24%,降幅為10.59%。2022年1-6月,同行業可比公司相似業務的毛利率亦呈現下降趨勢,相似業務毛利率平均值由39.46%降至35.34%,降幅為10.45%,與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變動趨勢一致。”
整體來看,三年半的時間,創志科技主營業務毛利率下滑了近十個百分點,這可能會成為未來公司發展層面的一大難題。
兩年轉貸1.3億元,還被海關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創志科技內控方面也存在相關問題。招股書披露,2019年度及2020年度,為滿足銀行受託支付要求,公司在無真實業務背景的情況下,通過全資子公司創志上海取得銀行貸款(以下簡稱“轉貸”),金額分別為5000萬元及8000萬元。相關轉貸資金均用於公司日常經營,不存在用於權益性投資、有價證券及期貨投資、經營房地產業務或其他國家禁止的用途;不存在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的情況;不存在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的情況。截至2021年末,公司已全額歸還相關貸款,不存在逾期還款或拖欠利息的情況。
公司表示,為規範貸款行為,公司已經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並組織高級管理人員及主要財務人員深入學習《貸款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控制度的規定,確保不再發生轉貸行為。
此外,公司還存在將公司資金存放於個人卡並使用的情況。另外,在違規處罰方面,創志科技報告期內收到2項行政處罰決定。
2021年6月25日,常州市應急管理局出具“[蘇常]應急罰[2021]2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鑑於創志科技:(1)現有員工200人,配備安全管理人員1名,該同志同時兼管生產和設備;(2)機械加工車間乙炔存放點未設置可燃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上述情況未按照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使用危險物品未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違反《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予以罰款2萬元,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予以罰款1.5萬元。根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合計給予創志科技(江蘇)股份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3.5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6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浦東國際機場海關向創志科技出具《行政處罰告知單》(滬浦機關緝告字[2022]0074號),擬對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2022年8月4日,上海浦東國際機場海關向發行人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滬浦機關緝違字[2022]0083號),最終處以罰款1.9萬元。具體情況如下:2020年度,公司委託上海喆瑞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有限公司申報進口貨物3票,申報原產國均為瑞士。經海關驗估,相關進口貨物在申報時提供的進口貨物原產地證書無效,無法享用對瑞士的協定税率,實際關税税率應為5%,與申報不符。經海關核定,公司漏繳税款共計6.08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八十六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海關行政處罰條例》”)第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對公司科處罰款1.9萬元。公司已補繳税款並繳納了相關罰款。
不難看出,在內控合規及嚴格落實法律法規方面,創志科技還需要不斷提升。(港灣財經出品)